赢下一城:美一法官判FBI无权强制苹果解锁iPhone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6-03-01 14:22

近来,苹果公司尽力打造自己隐私捍卫者的地位,称其将顶住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压力,保护用户隐私权。而在最新一起的贩毒案件中,苹果再次在iPhone授权令官司上获得了胜利——虽然这起官司的结果未必会对圣贝纳迪诺案产生影响。

当地时间周一(2月29日),纽约布鲁克林联邦助理法官詹姆斯·奥伦斯坦(James Orenstein)拒绝了当地检察官的请求,称FBI无权要求苹果公司破解毒贩手机的安全系统。由于此案和最近沸沸扬扬的圣贝纳迪诺案非常相似,因此格外引人关注。

在长达50页的判决中,奥伦斯坦称,“政府未能确立”这项有200多年历史的法案《All Writs Act》允许法庭迫使苹果帮助政府解锁犯罪嫌疑人的手机。

他认为“没有任何因素能够证明,政府命令苹果公司违背自己意愿、协助破解手机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他还称,美国政府对《All Writs Act》的解读过于宽泛,违反了美国宪法的精神。

不过,本案的裁决结果不会对圣贝纳迪诺案产生任何直接影响,但由于二者关注的问题几乎相同,所以仍然会产生一些间接影响。事实上,奥伦斯坦的裁决与苹果的很多观点一致。例如,奥伦斯坦认为,国会已经借助1994年通过的《通讯协助和执法法案》(Communications Assistance for Law Enforcement Act)明确取消了政府的相关职权。

而苹果之所以如此“硬气”,也是根据1994年通过的《通信协助执法法》,虽然该法要求电信商的设备必须有让执法部门能够监听必要信息的功能,但是该法律也有条款明确“该法案并未授权政府要求电信运营商设计有特定功能的定制设备”。

目前,苹果与FBI之间的争论正逐渐发酵,并愈演愈烈。去年12月,美国加州南部圣贝纳迪诺市发生枪击事件,至少14人遇害、17人受伤,2名嫌犯在与警方交火中被击毙,这是全美三年来死伤最严重的枪击事件。为进一步对案件追踪调查,FBI需要解锁一凶犯的iphone手机,因此要求苹果公司在技术上配合。

1月16日,加州中区联邦法官谢丽·皮姆做出裁决,要求苹果配合执法部门的调查,而苹果公司认为,这是要其开“后门”。而在“棱镜门”事件后,脸谱、苹果和推特曾先后宣布将不会给谁留“后门”。

另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上周四,苹果在一项法律回应中主张,美国联邦调查局(FBI)要求其协助解锁圣贝纳迪诺枪击案凶手iPhone之举,侵犯了美国宪法第一和第五修正案赋予苹果的宪法权力,因为这是对苹果员工的“征召和强占”。

苹果在上周五的最后期限前一天提交了“撤销动议”,要求撤销加州法官下达的法庭令。

苹果公司副总裁布鲁斯·斯维尔(Bruce Sewell)在向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提交书面证词抗议称,FBI要求苹果公司为其提供技术“后门”,破解iPhone安全系统的做法“会为政府干预公民隐私以及危害公民安全立下危险的先例。”

FBI曾多次批评苹果夸大其法庭命令对苹果产品的安全威胁。FBI局长称,苹果有技术能力只闯进法鲁兹(犯罪嫌疑人)的手机,而不会制造出威胁所有苹果产品的所谓“后门”。此外,美国联邦调查局和白宫均表示,这项要求仅限于一部iPhone手机。

这一问题也引起美国民意的撕裂,据《华尔街日报》在线调查公司SurveyMonkey调查结果显示,38%的受访者认为,苹果不应解锁枪击案主犯的iPhone,而51%的受访者认为苹果应当这样做,剩余11%对此事不持意见。

责任编辑: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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