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起诉新浪微博,成我国首个平台“代维权”案例

来源:法制周末

2016-07-20 11:00

据法治周末(记者 马树娟)7月19日报道,国内著名网络问答社区“知乎”向“新浪微博”提起诉讼,这是我国首例平台“代维权”案例。

“知乎”是目前国内最著名的网络问答社区,它鼓励用户在该平台发起问答,进行探讨。而“新浪微博”是由新浪网推出,提供微型博客服务类的社交网站,可以说是目前国内用户群体最为庞大最为活跃的社交平台。

网络问答社区“知乎”


社交平台“新浪微博”

“让作者一个人去维权,太形单影只了,维权的过程就像是蚂蚁撼动大象那么难,往往得不到回应。”“是赞”这么感慨道。

“是赞”是一位在知乎平台上注册的用户,自从此前发现包括“知乎大神”在内的新浪微博营销号未经她许可,而转载她发表在知乎上的原创内容后,她就尝试通过微博私信的方式进行沟通,不过对方没有任何回应。

不过,近日,知乎平台代用户亮起了维权的大旗也让“是赞”看到了希望:知识问答社区知乎接受7位用户委托,对微博提起侵权诉讼,“是赞”就是委托维权的用户之一。知乎要求微博方面提供“知乎大神”的所有资料,并停止对其提供网络服务,这也是内容平台首次大规模代理用户进行维权的案例。法院已于7月1日正式立案。

相对于原创用户个体维权的步履维艰,业内人士指出,由实力更强、更为专业的平台代理用户维权,将会给侵权行为带来更大的震慑力;而随着内容创业大潮的到来,代理用户维权也将成为一种趋势。

“知乎大神”风头直逼“知乎”

记者注意到,“知乎大神”(在知乎提起诉讼后,更名为“大神说”)是微博的6级会员,截至7月18日,该微博账号粉丝数超过了525万。而截至当天,知乎的微博粉丝数为521.7万。

知乎方面指出,“知乎大神”账号未经其和用户许可,擅自以图片的形式大量转载知乎平台上用户的问题及回答,供用户浏览。此外,该账号还创建了一个“每天为你推荐知乎上的那些大神们”的“大神推荐”话题,获取的流量更为可观:截至7月18日22时,总阅读数103.4亿次,919.7万条评论和3.8万个粉丝,不过近日发布的多条话题后面都备注了“授权转载”。

知乎公关部工作人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2015年以来,一系列冒用“知乎”名义的微博营销账号,以文字、截图等形式,数以万篇计地转载知乎站内回答,“大量内容未经授权,缺乏对原创者的基本尊重;这一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侵犯了原创作者们的正当合法权益”。

在今年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知乎发布了《针对侵犯知乎原创作者合法权益的微博营销号的声明》,向一些频繁擅自转载知乎用户原创内容、并以此谋取商业利益的微博营销号隔空喊话,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不过,由于形势并未得到好转,采取法律行动、委托律师发起诉讼,便成为了必然选择。

记者了解到,知乎从确定诉讼方案,到正式提起诉讼共经历了两个月时间。在此期间,知乎进行了联系作者、整理审核侵权内容、相关的公证证据固定等多项基础工作。

知乎代理律师姜向阳表示,在一系列冒用“知乎”的微博账号中选择“知乎大神”准备提起诉讼,是“经过仔细选择”的结果:不仅考虑了侵权内容,而且考虑了其影响力。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硕士生导师杨华权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微博营销账号的名称中包含“知乎”二字,如果这些账号名称出现晚于知乎平台名称产生的时间,则有搭便车嫌疑,可能构成擅自使用知名商品或者服务的特有名称,造成和知名平台的混淆,使用户误认为是该微博营销账号与知乎平台存在某种联系,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

起诉微博旨在寻找有效沟通渠道

记者注意到,此次知乎提起诉讼的对象并非是直接侵权人“知乎大神”等微博营销账号,而是微博平台。

在诉状中,知乎要求微博披露直接侵权人“知乎大神”在新浪微博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地址、联系方式、IP地址等;立即停止对“知乎大神”提供网络服务;赔偿知乎方面经济损失、律师费及公证费。

知乎代理律师姜向阳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针对新浪微博提起诉讼,一方面,是因为直接侵权人“知乎大神”并非真实的微博注册主体,需要微博提供具体联系方式,为进一步起诉“知乎大神”做准备。

“此外,微博在本案中存在一定的过错,因为‘知乎大神’反复、多次侵权,知乎多次投诉‘知乎大神’,新浪对‘知乎大神’的侵权行为是明知的。”姜向阳说。

知乎在诉状中指出,在发现“知乎大神”存在侵权事实后,公司曾多次联系微博公司,但是微博一直置之不理,甚至还在“知乎大神”的公告上投放广告。知乎认为,由于微博未及时对“知乎大神”的侵权行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进一步扩大了知乎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杨华权对记者分析,微博与微博账号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如果微博仅仅是提供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话,可以适用“通知——删除”原则,即在接到权利人提交的侵权通知后,需要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微博一贯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7月15日,新浪微博公关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微博社区公约》第21条明确规定,用户应尊重他人著作权。发布他人原创内容需注明出处。如果认定为抄袭,将会对抄袭的微博进行标注,并同时扣除信用积分2分;内容抄袭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同时禁言7天。

该工作人员补充道,2015年6月起,知乎和微博就如何处理微博上存在侵犯知乎用户著作权的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为此设置了固定的接口人和相应的处置流程,截至今年6月已处理侵权内容300多条。

知乎法务部的工作人员对此表示认可,不过,他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知乎与微博之间处理侵权事务,属于跨平台沟通,不同平台本身的版权规则不尽相同,容易出现信息沟通上的问题;此外,由于平台代理用户是多对多的维权,在一些微博营销号的批量抄袭维权案例中,每一篇内容都对应不同的作者,增加了碎片化维权的复杂性。

原创问答是否构成“作品”成关键

知乎认为“知乎大神”等诸多微博营销号,以及微博侵犯了其平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那么,用户在知乎平台上分享的回复是否构成作品,能否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也颇为公众关注。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原创宝CEO、瀛和律师机构联合创始人徐双泉对法治周末记者补充道,以文字作品为例,尽管著作权法对作品的界定仅仅要求具有独创性且能够以有形形式复制,但一般法院在审理有关案件并认定作品时,除了要具备独创性,可以以有形形式复制外,还会考虑篇幅的长短,“如果网友在知乎上只是一句话的回答,独创性占比很低,那么将很难构成著作权法上的作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是否构成作品也是知乎此次提起诉讼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在发布《声明》后,知乎发布了被侵权原创者的召集令,原创作者可以将微博账户涉嫌侵犯自己知乎回答文章著作权的信息提供给知乎版权团队,然后由版权团队和律师从提供的链接,判断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作品等角度进行复核,再决定最终是否采用。

据知乎方面透露,此次知乎代为提起诉讼的首批7位知乎用户,都是经过“精心挑选”的,他们发表在知乎上的内容都具有“篇幅较长、有独创性、专业性的特点”。

平台代用户维权将成趋势

徐双泉介绍,互联网上侵权和违法转载现象非常普遍,但作品的权利人要想维权却步履维艰:侵权举报程序繁琐、诉讼举证困难、维权成本高昂……即使获得胜诉,法院对类似案件的判赔额也非常低,这也使得一些原创作者在面临侵权时,只能无奈地作出不进行维权的“理性决定”。

而由平台出面代用户维权则会面临不一样的效果。徐双泉表示,此次知乎代用户进行大规模的维权在行业内还属首例,作为平台方,资金实力较为雄厚,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同时还会有良好的传播效应。

今年以来,知识分享平台的商业化探索不断深入,内容创业正在成为潮流,包括今日头条、一点资讯、腾讯等企业都推出了扶持原创者的计划,并投入了不菲的扶持资金。在这种背景下,徐双泉认为,平台代用户维权将成为一种趋势。

徐双泉表示,“知识经济”的前提就是平台需要聚集一批有原创能力的用户,这些原创作者其实是同内容平台的利益共生的,代这些优质原创作者维权,也相当于是平台提供给原创作者的一项增值服务,这也会成为各个平台吸引用户的重要因素。

“只有服务好这些原创用户,保障其合法权益,让其免受侵权维权之苦,并获得相应的回报,平台才会吸引更多的优质原创用户,使整个内容平台生态步入良性循环。”徐双泉说。

责任编辑:赵坤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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