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投资比特币不违法 但不能指望司法为投资损失埋单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8-01-11 16:22

如何一夜暴富?很多人都做着这个“美梦”,目前看来可能性有两种,一是去买彩票,还有就是炒比特币了。

但是,彩票的中将机会很小,比特币让人倾家荡产的几率可是相当的大。炒股还有跌停止损,比特币可没有。

国内有很多人带着“暴富”的心理,不顾风险冲进了比特币。对此法制日报1月10日进行了警告,投资者风险自担,别指望司法兜底。

比特币实时价格

法制日报:别指望司法兜底比特币

据法制日报网1月10消息,2017年9月,七部委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要求限期关停人民币与比特币交易业务,该公告明确指出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法无禁止即自由是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既然进行比特币的投资和交易并不违法,投资人与比特币投资服务平台之间的合同就应该有效。投资者忽视投资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就不能指望由司法来埋单,因为司法保护的范围有限度、有原则。

重点来了,在国家三令五申,连续警告风险,并且连交易平台都关闭的情况下,依然还有一大批梦想“一夜暴富”的人去炒作。在这种情况下,风险自担。

法制日报的警告并非无的放矢,因为国内已经出现了数次因为炒比特币亏损,进而要求索赔的案例。

有比特币玩家数月亏40万要求赔偿,被法院驳回

据《北京晨报》1月9日报道,投资者王先生1年多前投资了价值140多万元的比特币,短短数个月损失了40万

在交易期间,因为是24小时交易,他作为个人很难持续关注交易情况,对其心理和精神上都造成了很大影响。为了正常工作和生活,他终止了交易,将账户中的人民币余额和比特币全部提取。其充值的金额分别汇入大火公司、多智众传公司的账户,截至去年1月,王先生共充值140万元,提现共99万余元。

原告王先生认为,比特币并不存在,也不是法律规定的合法标的物。按马克思主义关于商品的基本理论,商品应具备使用价值和价值,而比特币并无价值和使用价值,不能认定为商品。此外,比特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也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来看,比特币并不具有货币属性,不能作为交易和支付工具

因此,王先生要求火币网、大火公司、多智众传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共同返还40万余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火币网截图

被告火币公司表示,原告交易的对象并不是火币公司,火币公司的运营平台合法,原告投资比特币亏损应由他自行承担相应损失。另外两家被告则认为,他们与火币公司是合作关系,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只是代收用户充值款项。

最终法院判决认为,原告在火币网上注册并出资进行比特币买卖交易,火币网为用户进行数字资产交易活动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不作为卖家或者买家参与买卖数字资产行为本身,故王先生与火币公司之间系服务合同关系。

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但并无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当事人进行比特币的投资和交易,而是提醒各部门加强对社会公众投资风险的提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比特币交易的自由

诉讼中,王先生未提交证据证明火币网的经营存在违法性,其以比特币不存在为由认为与火币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无效,不具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故法院对其该主张不予支持,对其要求三被告公司连带返还自己的交易损失的诉讼请求也不予支持。

责任编辑:王力
比特币 货币危机 虚拟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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