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中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仅仅是“三去一降一补”

来源:新华网

2018-03-12 16:43

据新华网3月12日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于当天15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十二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吴恒、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内司委委员郑功成,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刘修文、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巡视员傅文杰就“人大监督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新华网记者向尹中卿提问道,有的企业反映,关闭小钢铁、小煤窑导致民间投资血本无归,下岗职工流离失所,这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成本吗?去年为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制造业升级的报告,全国人大财经委开展了专题调研。请问调研情况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果呢?谢谢。

十二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  图自东方IC

尹中卿回应:我们知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适应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切实解决我们国家当前经济下行压力采取的一个很重要的改革政策,也是我们当前中国经济政策的主线。刚才讲到的一些现象可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过程中,特别是“三去一降一补”,个别地方执行这个政策过程中可能出现了一些问题,但不是普遍现象,实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不仅仅是“三去一降一补”。去年上半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听取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专项工作报告,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推进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地实行“三去一降一补”,为了配合这项专项工作报告,财经委专门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

我担任调研组的组长,我们先后去了上海、湖北、重庆、湖南、山东、天津、浙江七个省市进行调研,先后考察了近百家企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这个调研报告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得到很好的反响,最后这个调研报告连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送给国务院进行参考,有力地推动了国务院有关部门来推进制造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调研报告主要提了六个方面的建议,有利于回答你刚才提到的这些问题。

第一,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制造业与服务业之间的关系。我认为随着电子商务、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的快速发展,制造业形态更加多样,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更高。我们在大力发展服务业的时候一定要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来提升制造业价值链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

第二,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调研报告提出,当前在制造业发展过程中,政府越位和缺位的现象仍大量存在,过度干预、行政手段过多的问题也很突出。你刚才讲到的问题实际是一些地方政府在“三去一降一补”的过程中,简单地利用行政手段“关停并转”,没有注意运用市场手段解决产能过剩、僵尸企业的出清问题,解决一些企业的债权债务和职工的安置问题,这是个别现象。所以我们提出,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时一定要采取更加精准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科技政策,一定要理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该政府干的政府干,不该政府干的事情政府也不能伸手。应该更好地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问题。所以,通过完善产业政策激活市场机制,促进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制造业与金融业的关系。我们知道这些年中国经济中出现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实体经济与金融业发展脱节。所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要把制造业与金融业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引导金融业和金融市场不断满足制造业发展的资金需要,让金融更好地支持和服务制造业的转型升级。

第四,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关系。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些地方简单地把传统产业当成落后产业,实际上,没有落后产业,只有落后技术。所以,在制造业进行动能转换时一定要注意处理好这个关系,在存量调整中催生增量,以做大增量来促进存量调整,逐步化解过剩产能。不能把一些传统产业一股脑地打成落后产业,也不要一股脑地上马新兴产业,实际上一些传统产业也仍然是支撑整个经济发展的基础,并且它主要是通过技术改造、更新,实现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我们要促进传统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发展,推动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

第五,如何正确处理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的关系。我们知道,在我们国家,大中型企业很多是国有企业,小微企业更多是民营企业,“三去一降一补”不是国进民退,也不是要大量消灭或者抑制小微企业的发展,实际上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内资企业都各有特点、各有优势。所以在制造业的转型升级中,我们一定要优化企业的产业结构,把原来过分注重大中型企业、注重国有企业,向重视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并重转变,更加重视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发展,更加重视民营企业的发展,促进整个企业结构更加均衡。

第六,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之间的关系。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最近这些年来,一些地方特别是沿海地区,“笼子”腾出来了,但是“鸟”没引进来,包括“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鼓励企业走出去,但是原来一些地方的制造业特别是纺织、化纤、服装、鞋帽这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大量转移到了国外,特别是东南亚、孟加拉国、非洲和拉美。所以,我们要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引进来”与“走出去”协调发展,鼓励企业从沿海向中部、从中部到西部逐步转移。我们也应当推动优势企业向海外发展。我们还应当继续加强外资引进工作,中国不能过早地产业空心化。我们调研中提出,一定要处理好国际和国内两种市场、两种资源“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关系,以实现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谢谢大家!

以下为记者会文字实录

团结报、团结网记者:这个问题提给吴恒副主任委员。我们注意到执法检查工作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突出亮点,也是教科文卫委员会的突出亮点。请问自2015年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后,针对该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开展了哪些后续的工作?谢谢!

吴恒:很高兴这位记者关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工作。因为执法检查是监督法赋予常委会一项很重要的职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来,涉及教科文卫领域的执法检查有七项之多,五年检查了七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这位记者提到的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就是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以来最为重要的一次,它创造了很多“第一”

大家知道,职业教育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利国利民,也是习总书记讲的让千百万人梦想成真的一个很重要渠道和方式,同时也是我们当前脱贫攻坚过程中一个重要举措,它可以让千百万个家庭的子女,经过规范的职业教育获得一技之长,能够有力地帮助他自己家庭乃至于他所在的小的区域解脱贫困。

职业教育也是我们从“中国制造”转为“中国创造”一条必不可少的路。所以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当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意义非常重大。办事机构有这样一个统计,这次执法检查创造了多个“第一次”。第一个“第一次”就是张德江委员长亲自确定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职业教育涉及的内容很宽泛,职业教育法所涉及的内容也是很多的。如何在有效的时间里抓住执法检查的重点和社会当前最关注的问题,就十分重要,为此,委员长亲自选择和确定了执法检查的重点。

第二个“第一次”就是委员长亲任执法检查组的组长,亲自在常委会上向委员们报告执法检查的结果,同时也亲自主持专题询问。委员长主持专题询问绝不是简单地就召集问答双方提问回答问题,他还把问答双方所关心的问题契合,找到当中的共同点,促进问题的解决。

第三个“第一次”就是委员长亲自主持执法检查组会议,包括媒体在内的和国务院相关部委进行面对面对接,共同就难题寻找化解的方法。刚才这位记者朋友提到,在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整个流程走完以后,也就是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在常委会审议之后,国务院在六个月向常委会反馈了他们的工作情况,按照委员长的要求,还继续由教科文卫委员会开展跟踪调研,进一步把职业教育执法检查的实效凸现出来。

我这里还有一个小例子,当年艾力更•依明巴海副委员长带队到新疆南疆开展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我们看到当地很重视职业教育,很多维吾尔族的学生在职业学校学习。我们也有随行的同志,就有一个担心,感觉到他们在职业学校学习的技能好像在当地还没有类似的产业能够支撑,也就是产生了一个学了以后怎么用、怎么来实现他的人生梦想的问题。我们在2017年调研时在北疆找到了这个疑问的答案,也就是北疆一些企业,他们把在南疆进行过专门培训的职业学校学生引到企业里来,这些学生通过他们的技能在企业里不仅有工作、有收入,而且还能补贴一些家用。从这个小例子可以感受到职业教育的重要性,我想这个小例子也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重视执法检查的形式,更重视执法检查的成效。不知道这个回答是否满意,谢谢!

中国国际电视台CGTN记者:我的问题提给预算工委刘修文副主任。刘主任,我们都知道审查批准预算和监督预算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能。我们注意到,在今年全国人代会前夕,中共中央办公厅专门发布了《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我们也注意到人民日报在3月7日不但刊登了全文,还在3月9日进行了深入的解读。我想请问刘主任的是出台这样一项重大改革措施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是什么?下一步具体的执行措施又有哪些?谢谢!

刘修文:谢谢这位记者朋友对这份刚刚出炉的中央重要改革举措的关注。实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应该说,意义非常重大、深远。拓展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主要措施都非常丰富。时间关系,我只能做一个简要的回应。

关于拓展的总体要求主要有六个方面:第一,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是使支出预算和政策更好地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第二,坚持围绕和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主要是自觉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使财政预算和政策更好地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推动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第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要是牢牢把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第四,坚持依法开展审查监督。主要是进一步增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第五,坚持问题导向。以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为导向,着力推动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第六,坚持积极探索与扎实推进相结合。立足基本国情,探索创新方式方法,总结经验规律,确保这项改革取得实效。

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第一,支出预算总量和结构。第二,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第三,部门预算。第四,财政转移支付。第五,政府债务,同时要加强对预算收入的审查和监督,确保不收过头税,严防财政收入的虚征和空转。关于具体措施,有八个方面。人民日报已经作了全面的宣传报道,所以我就不一一介绍了。谢谢!

现代快报记者:我的问题是提给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同志的。我们注意到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请问,这次检查有哪些特点?我们又提出了哪些具有针对性的建议?谢谢!

袁驷:谢谢你的问题。去年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最后一年,但是在执法检查上没有丝毫的放缓,而且反而是重重地出击了一拳。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了执法检查(下面我简称“固废法”),而且力度空前。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与我们非常熟悉的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是密切相关。固体废物如果处理不当就会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所以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

你问到特点,这次执法检查应该说有四个突出的特点,我把它归纳为重拳出击、对症开方、表里兼顾、标本兼治。“重拳出击”是说这次执法力度大,覆盖面广。张德江委员长亲自担任组长,四位副委员长带队赴地方检查,48位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参加,历时五个月,覆盖31个省(区、市)。

第二个特点是“对症开方”,我们不说对症下药,因为我们不是执行的机关,我们能对开方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次执法检查突出问题导向,边查边改。检查的重点内容紧扣着生活垃圾分类、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处理、危险废物监管、进口固体废物管理,也就是我们俗话说的防范“洋垃圾”进口等等这些党中央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

我举一个例子,比如在一个城市检查期间,当地对危险废物跨省转移问题反映强烈,执法检查组到实地进行检查,发现大量危险废物和桶装的废液被临近省份转移到当地一个林地中掩埋,现场一片狼藉,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带队的一位常委会领导,一位副委员长,就地严正地指出,要抓紧处置这些非法跨省转移的危险废物,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要依法严肃追责,通报处理结果和其他的处罚;要举一反三,封堵监管漏洞和死角。后来,执法检查组刚刚回到北京之后,就接到有关部门的报告,说这个案件已经由环保部和公安部等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相关省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也高度重视,严肃依法处理追责。上次记者会我已经说过,我再重复一次,人大监督是该亮剑就亮剑,该断腕就断腕。这是第二个亮点,对症开方。

第三个特点是“表里兼顾”,是说执法检查方式多样、扎实深入。既有面上的检查和问卷,我们通过新闻媒体开展网上的问卷调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执法检查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将定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深入到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转、处理、处置和监督管理一线,全面了解法律实施的情况,由表及里,由表面到深入。

第四个特点是“标本兼治”,即监督与立法相结合。检查过程中还认真地调研,认真地梳理,深入地研究固废法本身存在的问题,与现实不太相符的,还有哪些可以改进的?着眼于法律未来的修改和完善,为法律修改和完善打下良好的基础。

回来之后,刚才吴主任讲,张德江同志已经把很多“第一次”占上了,第一次绝不是最后一次,张德江委员长代表执法检查组在大会上亲自作执法检查报告,总结了六个方面的成效,指出了九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九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您刚才提到有哪些针对性的建议,我认为您关注的非常到位。

我把九个方面的建议简单地表述一下。由于时间关系,只能念一下标题。一是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普及教育。二是协同推进固体废物治理。三是推动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绿色行动体系。四是着力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工作。五是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六是深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七是完善固体废物监管工作机制。八是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科技支撑。九是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强化执法监督的实效,常委会还开展了专题询问,由张德江委员长亲自主持。这次专题询问也占了一个“第一”,是中国共产党十九大后开展的第一个专题询问。总之,这次对固废法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是常委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推动法律全面正确有效贯彻实施、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感谢您的问题,使得我们有机会对固废法作一个小小的法律宣传。谢谢!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央视新闻移动网记者:我的这个问题是提给内司委郑功成委员。网络安全一直是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什么在网络安全法实施的当年就开展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的过程当中又有哪些新的举措?谢谢!

郑功成:谢谢你的提问。我们已经生活在互联网的时代,网络安全问题已成为普遍关注的一个现实问题,不仅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密切相关的。有一个认识是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也不会有组织和个人信息的安全

正是由于互联网应用的广泛性和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网络安全的问题。在2012年12月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2016年11月制定了网络安全法,简称为“一法一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7年8至10月份对“一法一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就是您刚才讲到的开创了法律制定还不到一年就进行执法检查,我想这是表明对它的特殊重要性。

这次执法检查是由内司委牵头组织实施的,在检查过程中,除了按照以往的惯例,听取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的情况介绍,由六位副委员长分别带领检查组赴6个省、区、市进行检查,同时还委托12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进行检查外,还首次尝试了邀请第三方有序地参与检查,最新举措应该说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为什么邀请第三方参加呢?因为网络安全的专业性很强,对于我们检查组成员来讲是非常专业的,按照传统的检查方式可能难以对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进行一个全面地了解,并且作出科学的判断,所以委托专业机构会起到提高执法检查实效的作用。

在这次执法检查过程中,我们委托的是国内很权威的一个测评中心,在检查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对部分关键信息技术设施进行专业性的检测,从该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有大约四分之一的单位的网络安全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的单位问题还比较突出。检查还发现,攻击者可以利用网站存在的漏洞,对某地级市政府的门户网站发布的内容进行篡改、删除,还会利用某省级地方金融管理信息系统存在的漏洞,轻易地侵入该服务器管理权限,这严重地威胁了广大客户的财产安全和信息安全。

同时我们还委托中国青年报社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网络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民意调查,这个调查中心运用专业的社会调查手段和方法,对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的1万多名群众进行了调查,为检查组提供了民意调查报告。第三方的有序参与,弥补了检查组成员在专业技术方面的不足,增强了执法检查的专业性与权威性,比如说一个单位在汇报的时候强调他们如何采取措施、防范安全隐患,但远程检测发现,这个单位的业务系统存在着多个网络安全高危漏洞,存在用户信息泄露、重要数据篡改等重大隐患,这些问题通过传统的检查方式是难以发现的。因此,第三方的有序参与较好地解决了执法检查组专业性不足的难点。

第三方的有序参与还增强了执法检查的客观性、公正性,我们在执法检查中,多数地方和单位都会在汇报中强调如何重视网络安全法的宣传,中国青年报社的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民意调查却发现,有55%的受访者对网络安全法缺乏了解,有接近15%的受访者甚至没有听说过网络安全法,有的地方连政府的一把手也不知道有网络安全法,这反映了一些地方在普法宣传中存在的问题。民意调查报告还显示,对执法部门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现象等问题的公共满意度不足50%,这表明法律的贯彻实施还需要加大力度。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执法检查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一次新的尝试,实践证明,这一创新对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是有帮助的。谢谢!

中新社、中新网记者:有个问题想提给刘修文副主任。看好政府的“钱袋子”是我们人大代表的一个法定职责,但是这两天在采访的过程中我们也注意到,有一些代表反映预算草案是越来越厚,并且预算的编制也有一些晦涩,感觉一些地方看得不是太懂,这是一个老问题,也是一个新问题。您看,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到底是什么,站在我们公众的角度,预算编制还可以做哪些优化?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刘修文:谢谢记者朋友对这个问题的关注。今年我也是第一次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在代表团审议预算过程中,也有代表向我提出这个问题。从总体上来看,预算看不懂的问题比往年是有了很大的改观,但也确实存在有的代表看不懂预算的问题。主要的原因,我个人认为可能还是与预算的专业性比较强有关系,因为预算草案涉及到方方面面、各行各业,预算草案和报告里面的数字、项目、专有名词都比较多,数字之间的关系也比较复杂,确实不太容易看懂。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怎么让预算更加透明易懂?这确实是一个很大的课题。从人大的角度,从我个人来看,我想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第一,督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预算草案编制,主要是要落实好预算法第46条、第75条的规定,使预算决算编制更加细化透明。第二,督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改革完善预算编制制度,主要是落实好预算法第17条的规定,各级预算的编制执行应当建立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机制,实际上这也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求。第三,根据我的体会,应该进一步做好释疑解惑的工作。我带了一本《政府预算解读》,这是今年人代会上提供给代表的一本参阅资料。要进一步提高读本的编写质量,用通俗的语言、用更加直观的图表,把预算草案的重点、亮点或者知识点突出出来,让大家能够一目了然地全面把握预算的全貌和重点。第四,加强人大自身的建设,主要是要进一步加强机构、人员、法律以及代表的履职能力建设,进一步做好为代表的服务工作。

大河报记者:我想提问傅文杰先生。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体制机制的完善上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样的效果?谢谢!

傅文杰:我和大河报有缘,去年出差时也去大河报参观过。很高兴您提出这个问题,完善监督工作的制度确实是我们一直在长期坚持的一个方面工作,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这五年来,在完善监督体制机制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我在这里可以给大家列举一些重要的制度。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建设方面有一个专门的制度,有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制度,有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全国人大代表的制度,还有预算方面的,预算怎么向代表通报,刚才刘修文主任也谈到了这方面的情况。还有审计报告查出问题,6个月左右的时间,年底之前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推动问题的解决,加强跟踪监督方面的制度。刚才袁驷主任也讲了专题询问,专门就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也有一个制度等等。这一届人大在完善体制机制方面确实做了不少工作,这就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的与时俱进,这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要要求。

刚才前面的主任讲到人大的执法检查,张德江委员长专门把人大执法检查的机制归纳为六个环节,从选题、组织、报告、审议、整改、反馈这六个环节形成一个闭合的链条,通过这个机制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力度和实效。我想谈点自己的理解,完善这个体制机制有什么作用,我举一个专题询问的例子,专题询问,国务院的领导、国务院各部门的负责人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大家面对面地讨论问题,深入地研讨,聚焦那些特别突出的问题,大家深入地讨论、深入地交流,达成共识,这个共识就是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出台政策措施的基础。从完善体制机制来讲,我有一个比较形象的说法,这个体制机制就是我们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有了这样一个体制机制以后开展工作就更加优质高效,确保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真正能够稳中求进,能够真正高效、安全、优质地向前推进。谢谢!

中国网记者:我的问题提给袁驷先生。北京这两天发布了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并且预计重污染天气将持续到14日,大家对于雾霾又来了感觉不太满意,我们都知道环境空气质量是老百姓最关注的环境问题,中共十九大报告中也强调要“打赢蓝天保卫战”,请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环资委对此有什么样的安排和努力?谢谢。

袁驷:谢谢你的提问。一提起雾霾,心情就不免得有些沉重,特别是这一两天雾霾又相对来讲比较严重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环资委委员的心情和广大的人民群众是一样的,非常地关切。蓝天是老百姓最基本的共享资源,同呼吸、共命运,谁也躲不开、躲不了,大家必须同呼吸、共命运的。常委会时经常提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大气污染防治过去这五年,是常委会和环资委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工作。

您问到做了哪些努力和未来的安排。常委会和环资委的努力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立法。我们全面修改了环境保护法,这部法是“带牙齿”的,还修改了大气污染防治法,这是和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的立法。另一方面是监督工作。今天是监督专场,我重点讲一讲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工作。实际上,这几年几次记者会我也都参加了,已经讲了几年,这是第四年了,但是这个问题值得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常委会和环资委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坚持问题导向,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紧抓住京津冀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问题,主动作为、积极作为,连续五年通过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和跟踪督查等多种方式持续不断地深入开展监督工作,推动法律贯彻实施和修改完善。

总的来说,常委会和环资委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的监督工作,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我这几年都参与了,我观察这个钉钉子精神不能简单地说钉钉子,这五年一个突出的特点是不断钉钉子,一直钉到底,有这样一个精神。抓住京津冀大气污染这个问题最为突出的钉子来钉,一年接一年不断地钉,锲而不舍,一直钉到底,一直钉到出成效,一直钉到出蓝天,这是我们的追求

2013年,五年前,上一届开始的第一年,我们就组织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调研,出发到京津冀,我记得那一年从北京坐高铁出发,进军石家庄,越走天气越暗,雾霾就在车厢两边飘着,一下车PM200多,确实心情很沉重、压抑。这次调研对加强和改进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受到常委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对促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发挥了重要参考作用,也就是“大气十条”。

2014年又去京津冀,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指出我国大气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形势依然严峻,给了一个定性,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在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中得到了充分地采纳和落实,对法律的修订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

2015年,我们又去了京津冀开展跟踪调研。常委会就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和落实情况,听取了国务院的反馈报告,这是常委会首次听取并审议国务院对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反馈报告,是常委会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的新尝试。

2016年我们又去京津冀,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检查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重点内容,深入开展监督,包括环境保护法按日计罚实施了没实施,有多少没实施,多大程度的实施。

2017年也就是去年,刚刚开完“两会”又出动了,再到京津冀,针对北方地区冬季重污染天气多发的问题,就北方地区冬季清洁采暖和大气污染防治开展专题调研。去年开始,党中央、国务院开始部署这项工作,政府工作报告中也部署了,开完“两会”我们就去调研。

连续五年持续强化京津冀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检查和调研,有力地推动了党中央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大气污染防治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和落实。我参加了这些执法检查和调研,有一个深刻体会,很难说哪次是纯粹的调研、检查或者是监督,揉在一起的,调研里有检查,检查里有监督,有时候调研,接待的地方比较放松,常委会领导带队,领导同志喜欢听实话,就说实话,一说实话就把问题暴露出来了,监督针对性就强了,效果就实了。有的时候在车上开玩笑,这个事要处理,不处理明年我们还来,确实第二年又去,追踪督查重大的事办没办,突出的问题解决没解决。去年记者会我讲过这个例子。检查、监督和追踪是结合在一起的。

如果你们打开区域污染的图,手机上有,你发现最黑色的点在京津冀这个区域比较集中,京津冀的大气污染防治要是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其他区域、地域应当相对容易一些,就没有什么理由不改善。所以,我们就抓住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这个最突出的钉子,坚持不懈钉下去。钉钉子不能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所以我们选择了京津冀,当然其他地区也有,但是重点钉牢这个钉子,一直钉了五年。昨天张德江委员长对2018年工作的建议提出,2018年常委会还要开展对新修改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继续突出问题导向,发扬钉钉子一直钉到底的精神,深入推进法律贯彻实施,持续跟踪监督和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污染防治贵在行动,成在坚持。希望媒体继续关注和监督我们的工作,让我们同心协力,共同打好蓝天保卫战。谢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我的这个问题是提给尹中卿先生的,请问过去五年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全国人大财经委做了哪些工作?谢谢。

尹中卿:监督国务院有关部门落实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是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全国人大财经委主要是承担人大财经监督工作。

五年来主要在五个方面开展了监督工作。第一,开展计划审查监督。包括对“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对“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对每年的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不仅要审查经济发展,也要审查民生保障的内容。

第二,开展预算审查监督。五年来,我们对每年的年度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年度中央决算进行审查,对年度中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开展经济运行监督。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的中旬,财经委都要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一起研判经济形势,剖析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实现经济运行的监督常态化和制度化。

第四,开展专项工作监督。围绕常委会听取审议防范金融风险、规范政府债务、自贸试验区建设、城镇化、西部大开发、安全生产、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12个专题来组织专题调研,特别是五年来全国人大财经委专门围绕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连续开展跟踪调研,来联系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开展执法检查。与其他专门委员会一样,我们财经委承担了常委会的执法检查任务,涉及民生方面的,比如2013年,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刚刚通过旅游法之后不到一年时间,就对旅游法进行了执法检查。我们检查的重点主要就是“零负团费”。这两年我们还检查了食品安全法,检查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去年还专门检查了产品质量法。围绕着法律的实施情况来发现问题,协助常委会完成这项工作,保证财经法律能够得到有效实施。

在开展财经监督工作过程中,我们一直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改进监督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努力:第一,依法监督。按照法律规定来行使监督职权,履行监督职能,执行监督程序,追究监督责任。既敢于监督,不怕红脸,不怕得罪人,又善于监督,硬话软说,多提建设性意见,来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能。

第二,正确监督。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包括国家的行政机关以及新产生的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职能不同,但目标任务是一致的。人大开展财经监督不是与政府唱“对台戏”,不是故意找茬。我们既要通过严格的监督来纠正偏差,追究责任,又要本着善意来帮助克服困难、解决问题。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加强监督,共同来推动工作落实。

第三,精准监督。财经工作涉及面很广,不仅是民生,还包括经济发展、经济增长,财经监督一定要抓住重点,抓住关键,所以要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来研判态势,提出有见解、有份量、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来督促财经法律得到实施,来推动财经工作开展,来促进计划和预算得到实施。

第四,有效监督。讲求实效也是我们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永恒主题,我们不断地加强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率,增强监督实效,真正像袁主任提到的一样,让人大监督工作“长出牙齿”,取得实效,是我们人大所有专门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追求,最终使人大的监督工作取得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

北京时间记者:这个问题想提给预算工委刘修文副主任。我们知道,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加强人大监督,很重要的任务就是要管好人民的“钱袋子”,就是要加强人大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我们了解到,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加强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以及预算联网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开创了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的新局面。那么想请问您,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预算工委这五年在创新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机制等方面具体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谢谢!

刘修文:谢谢记者朋友对预算审查监督的高度关注,特别谢谢媒体朋友。正像张德江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那样,对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给予重要的肯定和评价。总的来看,应该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预算工作委员会认真组织完成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改革任务。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先后四次主持会议听取汇报,做出明确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党中央为此还专门制发了三个重要的指导性文件,刚才前面我已经回答了今年人代会会议召开前发布的指导性文件。应该说这五年来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机制在不断地创新,审查监督的“牙齿”应该是越来越硬,审查监督实效也是明显提升。

简要介绍一些情况,有七个方面:第一,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预算法,原法是79条,修改后101条,其中修改了54条,新增了28条;同时还制定了环境保护税等三部税法,夯实了预算审查监督的法律基础。第二,2015年建立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报告的新机制,并且连续三年听取国务院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屡审屡犯的问题正在得到改变。

第三,2016年建立了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主要是通过广泛听取意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第四,2017年大力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截至2017年底,全国31个省级人大当年实现了预算联网查询,全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一期)也开始上线试运行。应该说初步实现了对预算执行全过程、实时在线的监督。[ 2018-03-12 16:49 ]

第五,三个月之前,党中央提出了基础性制度设计,建立国务院每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实现全口径的报告、全方位的监督、全面依法公开,确保国有资产服务发展,造福人民。第六,这次大会前夕,刚才我已经答过,3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使支出预算和政策更好体现和落实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第七,加强了对重大财税问题的专题调研,加强了对财政转移支付、财政水利资金、教育资金和科技资金等的专项监督。

下一步我们将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本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把财政资金用好,用在刀刃上。谢谢!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记者:我的问题是提给内司委的郑委员的。当前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请问全国人大将如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以及在具体的监督工作中来提升监督实效?谢谢!

郑功成:谢谢你的提问。人口老龄化应该是举国上下都高度关注的社会发展现象,我们国家对老龄化有着一些自己的显著特点,就是速度快、规模大,同时还伴随着“少子”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家庭结构小型化和家庭保障功能快速弱化的现象。我这里有一组数据,我国1999年60岁以上的人口占到总人口的10%,进入了老龄社会。到2017年底,这个占比已经提高到17.3%,65岁以上的人口在2000年的时候,占总人口的7%,去年底已经到了11.4%,这个速度之快在世界上是没有过的现象

第二个指标,我们的规模。2017年底60岁以上的人口达到2.4亿人,65岁以上的人口达到1.58亿人。去年我们新增60岁以上的人口首次超过一千万,今后将按照一千万、一千万的往上增长,所以老龄化的速度之快、规模之大,世界前所未有。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司委在常委会的统一部署下,紧紧抓住养老保障这一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

从2015年到2017年进行了连续三年的跟踪监督,我给大家简要介绍一点情况。2015年上半年内司委针对养老服务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为编制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相关建议。调研组深入天津、河南两地实地调查,同时还委托吉林等九个省区市人大内司委协助调研,我们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论证,还考察了韩国、意大利的养老服务情况。于2015年6月向常委会提交专题调研报告,针对实践中养老服务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要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纳入到国家“十三五”规划,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切实为居家养老提供良好的社会服务,要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要大力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应该说许多内容在国家“十三五”规划以及近年出台的相关政策中得到了体现。

2015年下半年,内司委协助常委会,牵头组织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有四位副委员长分别带队到山东等六个省市进行检查,同时委托其他25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自查,检查的重点是各级政府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完善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机制,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老年人社会救助和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情况。这个执法检查在2015年12月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报告,这个报告连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一并提供给国务院。国务院在2016年8月底,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专门报告了关于研究处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情况,对执法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进行了全面地回应。

在国务院反馈情况以后,内司委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并督促有关方面做好相关工作,内司委领导和组成人员又先后走访老龄办、民政部、人社部、财政部等6个部委,大家面对面地在一起,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还有什么问题、采取哪些改进措施进行交流。同时还赴北京、宁夏再次进行调研,最终形成了一个总报告、五个分报告组成的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养老服务的专题报告,并且上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这五个专题报告分别是: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推进医养结合,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加快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这次报告介绍了基本情况和现实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针对性、操作性很强,为相关政策的制定与完善提出了很有价值的指导性意见。

2017年内司委又再次组织专题调研,这次专题调研主要是针对全国养老院的建设情况,分别到山西、浙江、湖南实地调研,并且召开四次专题会议,听取发改委、民政部、老龄办、卫计委等部门的情况介绍,以及北京、上海、河南、山东、江西等有关地方的情况介绍,在全面了解我们国家养老机构的分类状况、公办民营情况、社会力量举办情况、医养结合情况、服务的规范和质量等重点难点问题的基础上,再次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加以改进。所以,从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跟踪监督,包括一次执法检查,三次深入的专题调研,提出多个针对性很强的调研报告,以及与多个相关部门密切交流与互动,对于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和一系列相关制度的完善,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我这个问题想请问吴恒先生。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进行了执法检查,在这个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存在什么问题?另外,执法检查的出发点是什么?出于什么样的考虑进行这次执法检查?检查之后,全国人大有没有就一些工作进一步推进监督法律的实施?另外,着眼未来,想请您谈一下,今后全国人大还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加强执法、改进工作?谢谢!

吴恒:谢谢这位记者最后提出了这个问题。创新是我们新发展理念里最重要的一个要素。党中央提出来,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在一般人的认识当中,科技成果转化是必需的,就像这位记者朋友谈到的一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做了修改,在这部法的修改中涉及很多内容,其中有两点可能是大家很关注的,一是不低于50%,二是对无形国有资产转化的规定。不低于50%就是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的收益,要向科技人员倾斜。如果有约定的话,和这个单位的分配应该不低于50%,这是很大地跨进了一步。所谓破除无形国有资产的约束,因为很多科技成果、很多科研单位运用财政性资金或者财政性资金资助来进行科技研究的,所以这种职务成果以前是一种无形的国有资产的约束,所以在转化的时候特别是向非国有企业、非国有单位进行转化的时候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或者障碍。

与前面专门委员会同志介绍的一样,科技成果转化法在修改完成以后不到一年的时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组织了执法检查,由王晨副委员长兼秘书长,还有陈竺副委员长及几位副委员长,到地方开展执法检查。有一个感觉,执法检查往往是对法律实施一段时间以后,还有哪些不足、哪些困难、以及做得不够的地方,有一定时间进行执法检查才是比较合适,这部法律修改还不到一年就组织执法检查,效果是不是要打折扣?当时常委会的领导就明确地说,执法检查肯定是要促进法律的实施,当然是要发现法律实施过程中的不足和问题。第二,执法检查也是一次非常重要的法律宣传。通过执法检查,可以让全社会进一步了解这部法律的要义。第三,还有很重要的意思,虽然法律实施还不到一年的时间,但是通过执法检查,它无形当中推动了国家有关方面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的法律在进一步完善实施的时候,还需要很多具体的政策、规则,才能使得法律的成效达到极致。

在实施检查过程中,当然科研单位科技人员是欢欣鼓舞,事实上也起到法律宣传的作用。我体会在这五年来我们所参加的执法检查活动当中,这一次科技成果转化法的执法检查一个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实实在在地带动、推动了国务院有关方面出台相关的政策、规章。后来我们统计了一下,仅仅在执法检查这段时间,包括这之前,大概有20多个,这就使得这部法律实施的落地具有坚实的基础。这是我想和记者朋友说的一个方面,解释为什么它实施不到一年就开展执法检查,它有什么特别的用意。

第二个方面,通过执法检查我们进一步地看到,这部法律在实施过程中,虽然我们在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技术这样的一个原则指导下,在法律条文当中的规定,一旦在落地的时候就会碰到一些具体的问题。我举一个例子,科技成果转化法执法检查工作完成之后,王晨副委员长也向常委会作了报告,常委会审议之后也提请给国务院了,国务院也作了反馈。常委会领导认为这件事情不应该完,继续进行跟踪调研,果然,在跟踪调研时就发现了一个问题,在新修改的科技成果转化法里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权益是有规定的,不低于50%,但是对于这种权益取得所带来的相关税负问题,因为在这部法律当中没有明确规定,我们后来就发现一个问题,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与一次性获得转化的收益,这两种情况不太一样,作价入股和后面取得的收益可以逐步来,入股以后不断地有收益就不断地有收入了。还有一种是直接,用老百姓的话说是一次买断了,一次就收回来了。这两种都是科技成果转化所允许的,但是对科技人员带来的收益在税负上就不同了,受累计税率个人所得税的现行做法是这样的,因此有科技人员和我们算账,如果按照一次性获得转化收入的话,税负可能要高达收入的二分之一,那就是说相当多成果转化收入并没有达到法的宗旨所确定的51%。王晨同志亲自参加了调研,到武汉和北京,也和科技人员、科研单位面对面地交换意见,我们感觉到这就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把执法检查实效落实,真正见到实效,之后就把相应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请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研究,看看如何实施这个问题,真正体现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真正体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这样答复不知道是否满意,谢谢!

曲卫国:因时间关系,今天的记者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嘉宾,谢谢各位媒体朋友。

责任编辑:童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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