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明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征收反倾销税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

2018-06-22 11:06

2018年6月22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43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裁定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存在倾销,中国大陆苯乙烯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2018年6月23日起,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3.8%-55.7%不等,征收期限为5年。

中国国内苯乙烯产业于2017年5月25日向商务部提交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书提出,近年来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苯乙烯产品对中国大陆出口大幅增加,对中国大陆苯乙烯产业造成冲击,为此请求商务部对上述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对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符合《反倾销条例》相关规定,决定于2017年6月23日发起立案调查。立案后,商务部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相关规则进行调查,在初步调查基础上于2018年2月12日公布了该案肯定性初裁裁定,随后经过进一步调查,做出了上述最终裁定。

商务部网站截图

责任编辑:谷智轩
反倾销 反倾销税
观察者APP,更好阅读体验

5.3%,一季度“开门红”能转化为“全年红”吗?

“以色列精心策划俩月,但严重低估了伊朗反应”

美国胁迫下,阿斯麦CEO最新涉华表态

他张嘴就来:不寻求与中国贸易战,但中企作弊…

乌克兰暗示西方“双标”,美欧:你们和以色列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