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酒协称“多种啤酒甲醛超标”系造谣 发文者:国标并非优秀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8-06-28 15:03

6月27日,针对此前网上传播的“啤酒甲醛超标”的传言,中国酒业协会啤酒分会发布声明称,发布者在未公示检测报告的前提下发布甲醛含量过高的言论,误导公众。该言论实属造谣传谣的违法行为,严重诋毁我国啤酒行业及相关企业的信誉,加剧消费者对我国啤酒产品的不信任感,已第一时间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映这一问题,并提请相关部门严办此类造谣传谣事件。

据了解,近日,有机构(优选消费者报告)在网络上发布7种啤酒测评报告,称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发现“百威啤酒甲醛含量最高,嘉士伯表现最差”,“十三年前青岛啤酒说我早就不用甲醛了,但事实却打了自己的脸”。

就此,中国酒业协会啤酒分会6月27日发布声明称,该发布者随意在市场内挑选几款国内著名品牌啤酒产品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在未公示检测报告的前提下,发布某某品牌企业甲醛含量过高的失实言论误导公众,同时,歪曲中国酒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何勇先生对GB/T 4927《啤酒》国家标准修订工作的解读,试图引导公众理解为行业协会带头回避甲醛指标,有意在啤酒产品国标中将其剔除。

声明表示,此类言论实属造谣传谣的违法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严重诋毁了我国啤酒行业及相关企业的信誉。同时,也加剧了消费者对我国啤酒产品的不信任感,以图引起更大的关注度和消费恐慌,蓄意破坏正常的消费市场秩序而从中牟利。中酒协啤酒分会已第一时间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映这一问题,并提请相关部门严办此类造谣传谣事件。

中酒协啤酒分会表示,甲醛指标属于食品安全指标,而非产品理化指标;2011年,卫计委发布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正式去掉甲醛,明确甲醛不得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现行的GB/T 4927-2008《啤酒》国家标准也不存在甲醛指标,更不会有“剔除”一说。正常啤酒产品的甲醛检测值一般为0.01-0.50 mg/L之间,远低于GB 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中对啤酒甲醛限定值2.0mg/L的要求,同时低于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甲醛限定值0.9mg/L,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今天(28日)“优选消费者报告”对中酒协的声明做出了回应:对报告的真实及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任何被检方来我处均可阅读原始报告。

回应称,关于啤酒国标修订将去除甲醛报道,并非优选消费者报告首发,轻工业行业刊物《轻工质量与标准》2017年第3期曾公开报道。

回应还指出,如前近述,啤酒新标与甲醛关系,并非我方臆造,而且甲醛危害并不如中国酒业如此轻描淡写。2004年甲醛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确定为1类致癌物。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于2004年6月在其153号出版物中公告,甲醛由2类致癌物质上升为1类致癌物质。在实际操作中,业内许多企业都是以甲醛含量低于0.2 mg/L  的国际标准要求自己。事实上,此次对比检测,既有青岛啤酒、燕京啤酒、百威啤酒这样甲醛超过  0.2mg/L的品牌,同样也有雪花、珠江、哈尔滨、嘉士伯这些甲醛指标远远低于 0.2mg/L的品牌。

回应称,作为消费者报告,我们通过对比为消费者寻找更优秀的产品,填平信息不对称的鸿沟也是天经地义。国家标准只是及格线,远不是优秀的同名词。那些在世界杯赞助上动辙投入过亿营销费用的企业,如果愿意在降低甲醛含量上加大技术投入,我会代表消费者感谢你们的社会责任。

责任编辑:谢珊珊
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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