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7月1日起调整大米税目税率 共涉及14个税目

来源:财政部网站

2018-07-01 18:27

据财政部网站7月1日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通知,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对大米税目税率进行调整。其中,大米税目改按粒型划分为“长粒米”和“其他”,共涉及14个税目。

本次税目调整是根据国内大米行业标准变化情况而进行的,目的是更好地适应贸易发展的需要。

税目调整后,大米最惠国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和普通税率不受影响。依据世界贸易组织、世界海关组织有关规则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上述通知还明确了有关国家进口货物适用的协定税率。自东盟进口的稻谷、整粒米、碎米、大米细粉、大米粗粉粗粒适用的协定税率分别为50%、50%、5%、40%、5%。

上述税目税率调整顺应了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符合多边规则和双边协定规定,有利于我国继续履行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有利于维护我与东盟国家间的正常贸易秩序,继续实施好我与东盟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

责任编辑:何书睿
财政部 大米 税率
观察者APP,更好阅读体验

以色列“报复”开始:伊朗多地传出爆炸声

5.3%,一季度“开门红”能转化为“全年红”吗?

“以色列精心策划俩月,但严重低估了伊朗反应”

美国胁迫下,阿斯麦CEO最新涉华表态

他张嘴就来:不寻求与中国贸易战,但中企作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