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商标纠纷败诉 赔偿广药集团14亿元 不服将上诉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8-07-30 14:30

据每日经济新闻7月30日报道,广东省高院判处加多宝集团相关6家公司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起十日内,赔偿广药集团相关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4.41亿元。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加多宝表示将提起上诉。

广药王老吉相关人士回应称,王老吉尊重法律的判决,法律对加多宝侵权事实的认定是对王老吉这一中华老字号品牌的进一步保护,同时也是对低成本违法的一种警示。

一审判处加多宝构成侵权

根据广东高院《一审判决书》决定,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广东加多宝”)、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共计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4.4亿元。

同时判处,1469.3万元案件受理费用由原告与被告各负担一半。

目前广东高院判处赔付的14.4亿元,为加多宝集团涉案主体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因侵害“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的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其中广东加多宝为赔偿主体,剩余5家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白云山同时在公告中表示,预计本次判决对上市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广药集团最早于2014年对法定代表人均为“张树容”的6家加多宝集团相关公司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加多宝集团方面赔偿广药集团10亿元经济损失。2015年1月,广药集团将索赔金额提高至29.3亿元。

此次广东高院判决赔付金额未达诉讼预期,广药王老吉相关人士回应:“关于是否上诉,需请示上级相关部门研究后决定。”

不过,这次的商标侵权案目前恐怕还不是广药集团最终的“胜利”。

加多宝集团官方网站在7月27日发表声明称,7月25日收到广东高院关于该案的一审判决后,加多宝不服该一审判决,并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一审判决不会生效。

这意味着,这一商标侵权案将最终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在声明中,加多宝集团坚持认为,广药集团和加多宝双方在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间是合作关系,并依据协议履行义务享受权利,加多宝根本不存在所谓侵权问题。

关于双方的合作关系,这份声明称,共享红罐装潢的判决结果就是基于双方多年合作背景、历史成因及消费者认知。加多宝使用商标有协议依据并支付了使用费,在使用过程中广药集团也给予积极配合和认可。

此外,该声明还透露,加多宝已开启了三年上市计划。

“红罐包装”加多宝、王老吉共享

早于广药集团与加多宝集团之间“王老吉”注册商标纷争的,是两家公司就“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归属的纠纷。

2012年7月,广药集团与加多宝集团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均主张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权益,并据此诉指对方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商品的包装装潢构成侵权。

广东高院于随后的一审判决表示,“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享有者应为广药集团,法院遂判令加多宝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5亿元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加多宝集团败诉后,产品被迫由红罐改为金罐。

但是在“红罐王老吉凉茶”二审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结果出现逆转。

2017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宣判,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今年6月,几乎与加多宝重启红罐包装上市同时,法院正式受理了广药集团关于与加多宝集团“共享红罐包装”判决结果的再次审理申请,在广药集团与加多宝集团数年围绕“红罐王老吉”相关商标诉讼、包装装潢权益的诉讼中,广药集团“死磕”的决心可见一斑。

责任编辑:阮佳琪
王老吉 加多宝 商标侵权
观察者APP,更好阅读体验

美方对俄隐瞒了部分信息?克宫回应

这条中马“一带一路”重点铁路项目 “或延伸至泰国”

国防部表态:中方不会在南海问题上任菲胡来

关于ASML出口管制,荷兰首相在华表态

警惕!“隐秘”的调查暗藏国家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