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提前发布业绩数据 广东证监局对董明珠出具警示函

来源:观察者网

2019-02-02 08:46

【观察者网综合报道】1月31日,广东证监局对董明珠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董明珠作为格力电器董事长,在1月16日下午召开的格力电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发布了格力电器2018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有关业绩信息,而格力电器在股东大会结束后的当天晚间才发布2018年度业绩预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董明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月16日,面对市场关于董明珠是否涉嫌信披违规的质疑,格力电器公司董秘望靖东在当天的股东大会现场解释称,在董明珠透露公司2018年业绩消息时,股市已经休市,所以不构成信披违规。格力电器亦在当晚迅速披露业绩预告,预计2018年公司实现营收2000亿-2010亿元,实现净利润260亿-270亿元。

但公司仍在1月17日晚间收到了深交所的问询函,问询函称,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15条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问询函还称,格力董事长发表前述言论的时间早于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的时间。

深交所在问询函中称,请格力严格规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切实提高信息披露意识,遵守相关规定。同时提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诚信勤勉,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责任编辑:李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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