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三跌停后公告:公司正配合监管部门要求进行彻底整改

来源:澎湃新闻

2019-04-16 20:47

4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跌停的视觉中国(000681)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经核实,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情况。公告称,公司正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配合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彻底整改。

公告中称,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81,证券简称:视觉中国)收盘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19年4月15日、4月16日)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公司接到深交所通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对此,公司对需核实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就相关问题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实。

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此外,经核实,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情况。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网站暂停服务的公告》。公司正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配合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彻底整改,在此期间主动暂时关闭了网站。网站恢复服务的具体时间,公司将另行公告。

经核实,除公共传媒对上述事项进行转载报道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经核实,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已经披露的重大事项外,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月11日,视觉中国因将人类史上首张黑洞照片纳入自家图库,而引发关注。此后网友发现,国旗和国徽的图片出现在了视觉中国的版权图库中,此举引发了更大范围和更大幅度的争议。

4月12日凌晨,视觉中国在官方微博发布致歉信称,公司已采取措施对不合规图片全部下线处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愿关闭网站开展整改,进一步强化企业自律,强化制度建设,提升内容审核的质量,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4月12日早间,视觉中国发布《关于公司网站暂停服务的公告》。

自4月12日开始,视觉中国连续三个交易日跌停,股价自4月11日收盘价28元跌至4月16日的20.41元,累计下跌27.1%。

4月16日的龙虎榜数据显示,与此前多为营业部席位不同的是,今日共有7个机构席位出现在龙虎榜单上,分别位列买一、买二、买三、卖一、卖二、卖三、卖五,合计净卖出2274.45万元,占龙虎榜净卖额的88.4%。此外,深股通席位再度出现在了视觉中国的龙虎榜席位中,位列买四,当日净买入153.48万元,无卖出。


附: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81,证券简称:视觉中国)收盘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19年 4 月 15 日、4 月 16 日)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公司接到深交所通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对需核实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就相关问题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实:

1.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经核实,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情况: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网站暂停服务的公告》。公司正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配合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彻底整改,公司此期间主动暂时关闭了网站。网站恢复服务的具体时间,公司将另行公告。

3. 经核实,除公共传媒对上述事项进行转载报道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 经核实,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已经披露的重大事项外,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 经查询,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 2018 年年报的披露日期为 2019 年 4 月 26 日,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出现需要发布 2018 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形。目前公司未公开定期业绩信息、未向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以外的其他第三方提供业绩信息。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何书睿
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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