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试点大额现金管理:个人存取10万以上或须登记

来源:观察者网

2020-06-12 15:22

(文/观察者网 苏健)公开征求意见7个月后,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终于来了。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参与试点,最早7月开始,试点期两年。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截图,下同

6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

通知中显示,此次试点将先在河北省开展,再推广至浙江省、深圳市。河北省自2020年7月起开展试点;浙江省、深圳市自2020年10月起开展试点。试点为期2年。

在试点通知的附件《大额现金管理先行试点方案》中指出,经试点银行调研分析,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为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央行督促试点行、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前进行业务准备,按照《大额现金管理先行试点方案》统筹推进试点各项工作。

央行要求试点银行金融机构要明确大额现金存取业务管理范围。既不影响个人、企业特别是个体工商户正常、合理的用现需求,也要对监测非常规大额用现行为有针对性。

央行还提出,试点行要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行建立相关预约规则,明确客户预约的时间、渠道方式、信息要素、并保存预约信息,向试点行报送。

在此基础之上,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应在业务办理时进行登记。

试点行确定本地区客户登记的信息要素,要求银行金融机构采集、保存、统计上报登记信息。

《方案》中还指出,需充分认识大额现金管理对优化社会治理、打击金融违法犯罪的重要意义。

新华社在2019年11月14日报道中援引人民银行相关人士称,大额现金交易集中在特定领域、特定人群、特定时期,现金流通综合效率会降低。同时,大额现金广泛使用,容易被腐败、偷逃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蕴含一定风险。

报道中还提到,之所以选择这三个地区作为试点,主要由于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额现金业务管理基础较好,浙江省、深圳市均为全国现金投放重点区域。而且,浙江省一些行业大额用现情况突出,个人账户大额用现情况突出,深港之间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普遍。

明年下半年(2021年7月至2022年初),试点行评估上报本地试点情况。人民银行总行将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苏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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