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北师大专家:16岁以下禁社交平台,能保护孩子吗?

来源:观察者网

2026-03-14 12:59

(文/刘媛媛 编辑/周远方)

2025年底,澳大利亚通过一项历史性法案,禁止16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主流社交媒体平台,成为全球首个“吃螃蟹”的国家。短短三四个月后,这股禁令浪潮已席卷全球多个角落。

3月6日,印度尼西亚政府正式宣布,将于3月28日起分阶段实施针对16岁以下人群的社交媒体禁令,预计影响约7000万人口;3月11日,墨西哥公共教育部长马里奥·德尔加多表示,墨西哥正考虑效仿澳大利亚模式,计划在今年6月前提出监管方案。

据不完全统计,法国、英国、西班牙、丹麦、新西兰、马来西亚、新加坡、葡萄牙、印度等国均已启动类似禁令的立法进程或可行性研究。有的国家已经走入立法流程,也有的例如英国,提案遭受政府反对,转而寻找更温和的保护方式。一场围绕“未成年人该不该被挡在社交媒体门外”的全球大讨论,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

而在国内,类似的呼声也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浮现。有政协委员公开建议研究制定未成年人社交媒体保护性管理规定,将十六周岁设定为未成年人注册使用社交类平台的“数字成年年龄”。一时间,“筑墙”还是“护航”、“保护”还是“剥夺”,成为舆论场上交锋激烈的议题。

围绕这一热点,观察者网近日对话了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党委书记方增泉。他主要研究青少年网络素养、未成年人保护和发展等方向,从政策逻辑、技术困境、中国路径等多个维度,对这场席卷全球的禁令浪潮进行了深度剖析。

禁令本质是一种“因噎废食”的隔离路线

在方增泉看来,尽管澳大利亚政府试图从源头上加强监管的意图值得肯定,但这本质上仍是一条“因噎废食”的隔离路线。该法案的出台逻辑、治理思维与潜在效果,均存在诸多值得商榷之处。

首先,该禁令在执行基础上就存在薄弱环节:儿童媒介权利被忽视,儿童的真实声音未被倾听。在数字化深度融入社会生活的今天,互联网与社交媒体早已成为未成年人实现发展权、参与权、受教育权及表达自由权的重要载体。任何“一刀切”的隔绝政策,都难以回避对儿童基本权利的审视。

其次,该法案的出台带有鲜明的国内政治博弈色彩。从2024年9月提议公开到11月议会通过,进程迅速,反映出政党为争取“家长选票”(77%家长支持社交媒体禁令)而竞相展示“强硬姿态”的短期行为。

第三,“一刀切”的政策也暴露出政府治理上的惰性,违背了“精准施策”的原则。该禁令将复杂的网络素养教育、内容生态治理等问题,简化为“物理隔离”这一看似简单的解决方案,实则回避了不良信息泛滥、平台算法成瘾、家庭引导缺位等深层矛盾。

不过,方增泉也澄清了一个普遍存在的误解:“很多人对澳大利亚禁令的理解并不准确。它并不是完全禁止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而是限制他们拥有独立的社交账号。”

他解释道,过去国际通行的标准是13岁,这是美国《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设定的年龄门槛。澳大利亚将其提升至16岁,意味着16岁以下用户无法自主注册账号,但仍可在监护人陪同下或通过监护人账号使用平台功能。“他们用的词是‘延迟使用’,而不是‘禁止使用’。延迟三年,到16岁你才能拥有独立账号。”

这种“延迟使用”的初衷,是为未成年人争取更多成长时间,避免过早暴露于复杂的网络环境中。澳大利亚官方也声称,禁令实施后,校园网络欺凌案件有所下降,学生课堂专注度亦有提升。

然而,政策的落地效果仍存巨大不确定性。“澳大利亚去年12月才正式实施,目前还很难说成功与否,”方增泉坦言,“想法很好,但效果有待进一步观察。”

技术识别是首当其冲的难关。目前主流平台采用的年龄验证手段,无论是身份证上传、人脸估算还是行为模式分析,都存在明显漏洞。“有的孩子注册时可能只有15岁,但他将年龄填为18岁,便可轻松绕过所有验证流程。”方增泉举例道。

数据也印证了这一担忧。澳大利亚广播公司的调查显示,约四分之三的受访青少年表示他们仍打算继续使用社交媒体。禁令生效前一周,澳大利亚国内VPN服务商的搜索量飙升,部分小众APP的下载量也陡然上升。

这些现象表明,单纯依靠“切断接入”的方式,在技术层面很难真正落地,反而可能催生更多绕开监管的次生风险。

国内外平台生态与治理逻辑存在根本差异

面对国内“是否也该出台16岁以下禁令”的呼声,方增泉持保留态度。他向观察者网强调:“我们国家的社交平台,如微信、抖音、B站、QQ等,和国外的Twitter、Facebook、Instagram在管理体制上完全不同。”

这种差异体现在多个层面。首先,内容生态不同。国外平台长期以来对极端言论、网络欺凌、自残自杀引导等内容管控相对宽松,这是澳大利亚等国出台禁令的直接动因。而国内平台本身处于较为严格的监管体系之下,未成年人接触极端有害内容的风险相对较低。

其次,平台功能高度融合。方增泉特别举例:“微信它既是社交媒体,也是商务平台,还是视频平台,还有公众号。你说给孩子禁止哪一个功能?所以不能简单类推。”

其认为,在国内,社交功能已嵌入各类互联网平台。视频APP有评论互动,游戏有好友系统,学习类工具也有社区板块。按平台类型“一刀切”禁止,既无实际保护意义,也不具备可操作性。

更重要的是,国内已有较为完善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2024年1月1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作为条例的重要配套,国家网信办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已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的4种类型及具体表现形式,将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等近年来突出问题纳入治理范围,对算法推荐、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可能带来的内容风险提出防范要求。《办法》还要求,对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网站平台和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防范和抵制措施。

同样作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配套政策,由国家网信办、国家新闻出版署、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和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认定办法》,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个《认定办法》给出了可操作的量化标准,让模糊的概念变成了清晰的数字和指标。”方增泉表示。

根据《办法》,无论是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注册用户在1000万以上或月活跃用户在100万以上的网络平台,还是服务对象不局限于未成年人、但未成年人注册用户数量在1000万以上或月活跃用户在100万以上的网络平台,均需被认定为“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的平台,承担特殊保护责任。

“认定工作原则上每3年开展一次,也可在平台用户数量激增、对未成年人影响显著提升时适时启动。这种动态调整机制,让责任始终与规模相匹配。”方增泉补充道。

在他看来,这套政策体系的核心逻辑,不是“禁止进入”,而是“优化内容池”。“我们不可能禁止孩子使用社交媒体。我们正在推进和落实的,是网络环境里哪些内容适合孩子、哪些不适合,平台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定义务。”

中国路径的核心在于主动培育和素养提升

方增泉认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真正难点,不在于“筑墙”,而在于“铺路”。

数字是冰冷的,但背后的挑战是真实的。《第6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96亿,互联网普及率97.3%。社交娱乐时间占比不断增长,网络消费行为呈低龄化趋势,人工智能正在融入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场景。

“网络暴力、网络沉迷、信息茧房这些问题,不是禁止就能解决的。”方增泉强调,“网络暴力就是一个专项的重点难题。未成年人遇到网络暴力问题后,他自己没有认知经验和能力去化解这个矛盾。”

在他看来,真正的保护,应该是在“防风险”与“促发展”之间找到平衡。“在保护的基础上,要尽量在内容池和未成年人模式建设上加大力度。互联网是非常重要的发展工具,可以帮助未成年人获取知识、加强协作、参与创意和产品开发。”

这正是“网络素养促进”的核心内涵。《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二章就明确提出,学校、家庭、社会、政府要共同推动网络素养教育。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就此建言献策。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田轩建议将数字素养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核心是“授人以渔”,课程需涵盖网络安全常识、有害内容辨别、网络行为规范、算法认知、网络权益保护五大核心内容。

全国人大代表、遵义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农业系教授邱宁宏关注到城乡不均衡问题。她建议设立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专项基金,重点向农村地区、留守儿童集中区域倾斜,让网络素养教育覆盖每一位青少年。

留守儿童等“监管真空”群体,也是方增泉的关注重点。“边远地区,尤其是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很多孩子父母外出打工,由祖辈照顾。祖辈对社交媒体、电子设备的管理更不了解,这就容易出现非常大的监管空白。”方增泉说道。

针对这一问题,其指出:“这需要高校、社会组织、互联网平台共同努力,主动培育总比被动防御有效。”

总结来看,澳大利亚的禁令是一面镜子,照出了全球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焦虑与探索。对于中国而言,答案或许不在“筑墙”与否,而在于如何在保护与发展之间,走出一条更具韧性的“中国路径”。

方增泉强调,面对新的网络信息环境,应坚持系统思维,探索建立网络内容分级供给模式,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长远发展夯实保障。这条路或许没有“禁令”那样简单直接,但可能更加持久有效。

责任编辑:刘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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