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讨论《中国诗词大会》:能否帮助汉语学习?

来源:澎湃新闻

2017-02-18 09:14

《中国诗词大会》余热未尽,甚至延烧到了国外。据澎湃新闻17日报道,近来在Reddit和Quora两个论坛上许多外国的诗歌爱好者就中国诗词展开了许多有趣且生动的讨论。其中,外国网友讨论最多的是:诗词是否有益于学习汉语。

Quora上关于中国诗词的讨论

偶遇中国诗

在这里你会发现人们是怎样在日用伦常中遭遇中国诗的,而这恰恰又是诗歌的真实起源。比如有网友的父亲获赠了一个中国花瓶,却苦于不懂上面的诗句,便发至Reddit上求助。

他很快便得到了回复,但就结果而言实在不容乐观,“像许多古诗一样,这首诗从上写到下,从右至左。然而,它似乎是繁体和简体的混合物。我为那些简体字重新标出了他们的繁体字模式,而对于我不确定的字符我就用X来表示。我估计,这首诗是为了赞美一幅画。”

珍禽栩栩枝间舞

Rare, life-like birds dance among the branches

滿園花x艷x雙

The garden full of flowers is exceptionally gorgeous

x姿挺秀鲜似錦

They stand up-tight and and are bright as silk cloths

群卉豈青(肯?)妒天香

All these beautiful flowers and green trees will make natural ones jealous

转而这个回答就遭到了许多人的否定,“这些根本不是简体字,它们只是用草书(grass script)写的!只所以看着相似,是因为很多简体字就取法于草书,比如門>>门,貝>>贝,長>>长,而有些字根本就没有用草体,比如最后的‘香’。 ”

这条帖子大概对汉语学习者来说太过困难,不仅需要识得古文还需要在辨识出字体的演变,争论到最后也没有人能完整地解读出诗句的内容。(注:这首诗原文应是“珍禽栩栩枝间舞,满园花开艳无双。丰姿挺秀鲜似锦,群芳岂肯妒天香”。)

有时诗歌也会艰难地维系着一个中国家族历史。如网友stevieG808称“从已过世的华人祖母那里受到一首中国诗。有人可以粗略地为我翻译一下吗?”读至此使人不禁遐想,难道这个网友是华裔移民,如今却已经不再使用汉语了吗?这里面究竟经历了些什么?

再一看,遗物还有更深的意蕴,网友指出“这是朱子家训(Master Zhu's Family Motto)。或者用文中话说,即朱柏庐先生治家格言(Mister Zhu Bailu's Maxims for Family Governance)。里面宣扬了明代儒学家的价值观,大多是关于真正的德性来源于自我克制,使人努力提升等等。”诗言志,似乎老一辈努力流传的东西已经在今日变成某些徒劳的尝试,我们究竟用什么来守护传统呢?

讨论最多的:“诗歌是否有益于学习汉语”

在几个论坛上讨论得最集中的问题便是“诗歌是否有益于学习汉语?”又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

支持者往往带有几分歌德所倡导的“世界文学”味道,视野和境界都显得极为开阔。

有网友表示,“它绝对有用!诗歌是任何语言最生动的表达!它使得你深挖一个语言的基本特征以及其背后的文化。你看下面几句诗句。”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我可否将你比作一个夏日”(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 . .)

歌德的迷娘曲“你可知道那一片土地,柠檬树正花繁叶茂?”(Kennst du das Land wo die Zitronen blühen . . .)

但丁的神曲“一切都要从我三十五岁那年,无意间迷失在一座幽暗的森林开始。”(Nel mezzo del cammin di nostra vita . . . )

“一个中级的语言学者应该能够掌握一点点诗歌。对一些经典诗歌存有感性的亲证将极为有益。这对于中文抑或其他语言都是毋庸置疑的。中国诗有它悠久的历史以及任何亚洲艺术形式所罕见的技术复杂性——大概只有西方音乐能与之相提并论。除此之外,在实用的层面上读诗可以使我们这些非母语的学习者掌握汉语发音的奥秘。”

“中国的诗歌不仅仅押韵,而且在一些律诗中许多字眼还保留着内在的读音。模仿母语者的朗诵有助于我们接近汉语的真实音调(尽管可能在唐朝以后有了鲜明的转变,但仍然留有足够多的东西来借鉴。)”

而反对者如Jennifer Zhu,一个专业的汉语教师,则在Reddit论坛上说:“简短地回复,不。当然,中国诗歌一定非常美丽,它有无穷丰富的意义和细微的表达。方块字在不同的字词和语境中传达出了深层的含义、反思和洞见。有的时候理解一首诗,是需要在读过之后反复琢磨,再到最终的领会。那种感觉就像挖掘出宝藏才有的满足感,并从中传递遥远年代的智慧。”

“请记住,不妨将读中国诗看作勤奋学习之后的奖励,但它本身无助于语言学习......举个非常简单的例子,试着去考察这首上海小学一年级课本上的诗歌。”

《画》

远看山有色,

近听水无声。

春去花还在,

人来鸟不惊。

“如果你能读懂,那么恭喜你!这是一首非常美丽的诗歌,它使人获得片刻的宁静,呈现出一幅美丽通透的景色——色彩斑斓的山,安静的溪流,春花盛开,甚至人都无法干扰群鸟。如此简单的诗歌中有20个字符,18个收录在HSK(注:汉语水平考试)三级中,而另2个在四级(无和惊)。它简单却不适合学习汉语,原因如下。”

“一,它太短。从本质上诗歌都很短,旨在慢慢咀嚼和消化,却不适合长篇阅读训练。研究表明,需要重复遭遇一个字10到20次才能真正记忆,并了解在不同语境中的使用。然而诗歌很少有此般机会。”

“二,它与人们的日常沟通距离太远。诗歌中大多需要上下文来理解含义,但如果这样的方式放到日常生活就会变成含混不清。”

“三,在读诗歌时你可以花很多时间来依靠词典理解文意。但往往到最后,你可以了解你所读的内容,却可能忘记接触到的字符。”

上述两种观点,孰是孰非其实并不重要。之所以会出现争论,是因为它不是教条,允许人们结合自身来选择。从外国诗歌学习者的眼中给出一种极清明的视角——中国诗歌如同封闭的神域,它只向虔诚地求道者敞开,而求道者须经艰苦修行。在这之后,还要看看西方的现实能否与东方的意境相互契合,或许在某个微妙的时间点上,能够猛省提撕,领悟到细腻丰富的生命体验。相较之下,如果占据先天优势的本土语文教育却忽视了这点,则不可不谓之可惜。

外国人眼中最美的中国诗

在Quora中有一个板块得到了上百次的跟帖回复,即“你读过的最美的中国诗是哪一首?”(What is the most beautiful Chinese poem you have ever read?)老外们纷纷讲起自己如何与某首诗结缘或是哪一段轻轻拨动了心弦,读来蔚为动人。

有网友说“我还记得这一首之所以特别是因为来自别人的馈赠。那是我大约十三岁时,家里的农场附近有一个上了年纪的荷兰妇女,她失去丈夫许多年,并渐渐染上了酗酒的习惯。然而,她同时又是一个极富教养的文学爱好者,看上去简直知道一切的细节。在生命的最后几个星期,她向我们家赠送了一本李白诗集,大概是为了感谢父亲对她的医疗帮助,在诗集前留了一张字条。”

Drinking Alone Under The Moon

Among the blossoms, a single jar of wine.

No one else here, I ladle it out myself.

Raising my cup, I toast the bright moon,

and facing my shadow makes friends three,

though moon has never understood wine,

and shadow only trails along behind me.

Kindred a moment with moon and shadow,

I've found a joy that must infuse spring:

I sing, and moon rocks back and forth;

I dance, and shadow tumbles into pieces.

Sober, we're together and happy. Drunk,

we scatter away into our own directions:

intimates forever, we'll wander carefree

and meet again in Star River distances.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  

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  

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  

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  

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

作者在结尾深情地说道:“通过这首诗,她让我们看到了她如何总结自己的一生。两者都是悲剧性,并且里面有一个部分让人无论如何难以忘怀——这就是她独立且坚强地度过了自己的生活,她在活着和毁灭时都是一个艺术家。(she was an artist in her living and in her undoing.) ”

还有的网友最喜欢王维的It is On A Mission Towards the Frontiers (《使至塞上》)“虽然诗人因为远离故里、发配边疆而深深地感到忧郁和留恋。但是他在诗歌中净化了这些情感,一个是因为大自然的伟大造化,另一个则是士兵们通过英勇牺牲带来的胜利,进而,他才最终求得了内心的平静。”

A solitary carriage to the frontiers bound,

An envoy with no retinue around,

A drifting leaf from proud Cathy,

With geese back north on a hordish day.

A smoke hangs straight on the desert vast,

A sun sits round on the endless stream.

A horseman bows by a fortress passed:

“The general’s at the north extreme!"

单车欲问边,

属国过居延。

征蓬出汉塞,

归雁入胡天。

大漠孤烟直,

长河落日圆。

萧关逢候骑,

都护在燕然。

除却上面两首亘古传唱的经典外,外国网友对中国诗的了解一点也不狭隘,反倒呈现出一种极端自由又极端富于新意的体验。有时还会引人反思,面对这样痛彻心扉的感悟,现代的中国人能够坦然地说自己的心灵更贴近古人吗?

网友A.Z. Foreman自己翻译了唐代女诗人鱼玄机的《江陵愁望寄子安》:

《江陵愁望寄子安》 

To Lord Zian in sadness while gazing into the distance at Jiangling

鱼玄机 Yu Xuanji

枫叶千枝复万枝,

As maple leaves burst from the branches, from a billion branches,

江桥掩映暮帆迟。

The river bridge at twilight lets the late boats flicker through.

忆君心似西江水,

My lord: the heart is rushing as the western river rushes,

日夜东流无歇时。

Eastward without a second's rest all day and night to you.

从网友的诗歌选择上,也许我们能够梳理出一条中国诗歌在西方世界的接受史。大量的译者名字不绝于耳,理雅各、卫礼贤、庞德,正是通过他们的棱镜中国诗歌才能深耕发芽。用哈罗德·布鲁姆的话说便是“影响的焦虑”,怎么样在前辈大师的影响下再创造已经成为一个难题——而这场角逐的胜者将在异地发扬光大。庞德不啻为巨大的贡献者。

有网友说“我特别喜欢《古诗十九首》,它在中国文学的历史上被认为是诗歌的开端。庞德(美国诗人)翻译过其中一些诗歌,这些优美的译作已编撰成书,你可以在他的《华夏集》(Cathay)里读到。”他最爱的是《庭中有奇树》。

《庭中有奇树》

In the Garden a Strange Tree Grows

庭中有奇树,

In the garden a strange tree grows,

绿叶发华滋。

from green leaves a shower of blossoms bursting.

攀条折其荣,

I bend the limb and break off a flower,

将以遗所思。

thinking to send it to the one I love.

馨香盈怀袖,

Fragrance fills my breast and sleeves,

路远莫致之。

but the road is far -- it will never reach you.

此物何足贵,

Why is such a gift worth the giving?

但感别经时。

Only because I remember how long ago we parted.

此外,也有许多网友在考虑婚礼时当选用那首中国诗作为祝词。《诗经·邶风·击鼓》感动了无数人。“太美了,用16个字就说出了真爱的宣言......我觉得这是最浪漫的一首诗,这样的誓言女人都爱听。”这首诗具备各种版本,褒贬不一,读者可自行鉴别。

1.

英国著名汉学家理雅各(James Legge):

死生契阔,

For life or for death, however separated,

与子成说。

To our wives we pledged our word.

执子之手,

We held their hands;

与子偕老。

We are to grow old together with them.

2.

瑞典汉学家高本汉(Bernhard Karlgren):

死生契阔,

In death or life (we are) separated and far apart;

与子成说。

With you I made an agreement:

执子之手,

I grasped your hand,

与子偕老。

Together with you I was to grow old.

3.

富有“原创精神”的庞德(Ezra Pound):

死生契阔,

To stay together till death and end

与子成说。

for far, for near, hand, oath, accord:

执子之手,

Never alive

与子偕老。

will we keep that word.

除此之外,网友shkencorebreaks则偏爱喜欢纳兰性德。“除了必读的唐宋经典以及《诗经》中一些古怪的字词,我真正能够静下心来欣赏的是纳兰性德。任何人希望了解清初的文学和历史的人都不能跳过他。”

人生若只如初见,

If only life were as beautiful as at first sight,

何事秋风悲画扇?

why should the autumn wind bother to pity deserted painted fans?

或许,我们从某个“他者”的角度当更加懂得珍惜。外国网友努力地去破译诗歌字词,进而抵达寓于其中的深意。中国人如果只是毫无难度地诵读、记忆,而不将它们与生活、与每一次微小的兴发感动联系起来,就难解诗词的深意。因而,重思诗的意义仍然是当下一个至关重要的使命。

责任编辑:高雪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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