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名战犯横山光彦自供:做审判长 判决革命志士死刑

来源:国家档案局

2014-07-25 18:37

从7月3号开始,中央档案馆以“一天上网一个”的形式公布被判刑的45名日本战犯笔供,7月25日国家档案局公布了第23名日本战犯横山光彦的笔供。

横山光彦,1901年12月1日生,原籍东京都。1925年夏,参加高等文官司法科考试被录取。自1926年4月在东京地方裁判所工作,1929年3月升为判事。1938年3月退职应招来到中国东北。

横山光彦

1938年4月到中国东北参加侵华战争,任伪满洲国奉天高等法院审判官,1940年7月之后任齐齐哈尔、锦州、哈尔滨高等法院次长兼特别治安庭庭长等职。1946年3月被俘,捕送至苏联。

横山光彦的重要罪行有:

1938年春。在伪满长白县地区逮捕了在满韩人祖国光复会会员数十名,同年秋将其中只十二、三名送至奉天高等法院,同年12月在公审厅进行审判。判决结果:一名爱国人士死刑,七、八名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938年夏秋之间,在通化、安东、四平等地区逮捕了杨靖宇会下的抗日联军革命志士干部、政治部员、战士、中国共产党员百余人,逮捕后随即送到奉天高等检查厅。同年11月起诉至奉天高等法院,分十数次进行审判。判决结果是革命志士抗日联军干部、政治部员、中国共产党党员等十二、三名死刑,革命战士、爱国人士等四、五名无期徒刑。革命战士及爱国人士约九十名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约四十三、四名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横山光彦笔供

横山光彦笔供

1941年夏,判处三路军干部革命志士孙长林和另外三名干部以及一名政治部员死刑。

1941年秋,对援助三路军的15名平民进行审判,均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942年12月,以“审判长”身份,判处中共北满组织“负责人王耀均,组织者史履升,组长周善恩3名死刑” 。

1945年6月—7月,以“审判长”身份,先后审判了被俘的东北抗日联军第“三路军负责人革命志士于天放及其部下干部革命志士孙国栋、刘祥、杜希刚,救国会负责人爱国人民张禄及救国会员之爱国人民60余名。”“判决结果:革命志士孙国栋、刘祥、杜希刚、张禄等约10名死刑” 。

责任编辑:夏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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