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火车站暴恐案后 北京警方提醒李承鹏等公众人物注意言行
来源:公安部官方微博
2014-03-06 18:05
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3月6日发布消息,昆明暴恐案发生后,王某等45人在互联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故意制造恐慌情绪,扰乱社会秩序,被依法处以治安处罚。
通报称,昆明“3.01”严重暴力恐怖事件发生后,广大网友严厉谴责犯罪分子,哀悼遇害者。但是,有个别人在网上编造、传播所谓“暴恐分子分成若干组,潜入某某城市实施暴恐舌动”,“多地发生暴恐活动,死伤多人”等谣言信息,故意制造恐慌情绪,扰乱社会秩序。公安机关现已查明王某、刘某等45人在互联网上通过微博、微信群、QQ群、论坛和贴吧等编造、传播谣言信息的违法事实,并依法分别作出警告、拘留等治安处罚。
通报称,3月3日,浙江王某在其个人微博账号发帖称,“新疆暴徒现已在杭州市西湖区一带实行暴行,以致无辜群众10多人死亡,80多人受伤”。3月3日,四川徐某通过个人实名认证微博发帖称,“当日凌晨,三名少数民族口音的匪徒持六十厘米长刀在(成都)川音后巷砍杀路人,其中一名嫌疑人被民警当场抓获”。3月4日,河南王某在贴吧发帖称,“昆明恐怖袭击中,唯一生还的砍人歹徒口供称,犯罪团伙今天下午5点分批行动,除昆明外,潜入大理、河南、丽江、保山、滕冲、楚雄、瑞丽、红河等地,请大家近期不要无故到人群密集的车站、饭馆、电影院或街上逗留,为了家人朋友的安全,为了自己的安全,请各位群发此信息互相转告通知”。公安机关经调查认定,以上信息均属谣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另外,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官方微博“首都网警”6日发布消息,称“昆明暴恐事件后,接大量网友举报,个别公众人物发布罔顾事实、混淆黑白、伤害人民感情的言论,希望警方处理。对此,首都网警郑重提醒,作为公众人物,请为自己的言行负责,违反法律法规的,我们将依法处理!”截止20点05分,此条微博已被转发12459次,评论2783条。
观察者网注意到,“首都网警”在微博中附加了媒体人罗昌平、大V李承鹏、“作家-天佑”(现已被销号)的微博截图。
严重暴恐事件发生后的昆明火车站
“首都网警”微博附图中李承鹏的原微博
“首都网警”微博附图中罗昌平的原微博
“首都网警”微博附图中“作家-天佑”的原微博
李承鹏迅速回应:我等你来抓
在@首都网警 发布此微博55分钟后,李承鹏于17时53分回应道:“文字狱都不带这么搞!我开头表示‘很震惊’,明确指出‘一帮人连砍带杀且是对平民去的’,当时官方严令传谣坊间传黑社会、面/条、毒枭、疆独,我只有悲叹可怜平民糊里糊涂就死了。最后还点了一大排[蜡烛]。你哪里看出我同情恐怖份子?我等你来抓!”同时将此条微博置顶。
李承鹏表示:我等你来抓
李承鹏还补充道:“声明:那贴是新浪老沉让删的。”(@老沉 为新浪网总编辑陈彤。观察者网注)并表示“首都网警,不要删除支持我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