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间谍法通过 禁止个人持有专用间谍器材
来源:观察者网
2014-11-01 10:10
新华社官方微博11月1日报道称,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反间谍法。该法对现行国家安全法从名称到内容进行全面修订。突出反间谍工作特点,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增加反间谍工作的原则、国家安全机关相关职责和保障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等内容,有利于更好地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8日下午举行分组会议分组审议,与会人员普遍认为,根据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和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将现行国家安全法修订为反间谍法,符合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是必要的,也是及时的。反间谍法草案以现行国家安全法为基础,突出反间谍工作特点,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增加规定了反间谍工作的原则、间谍行为的定义、国家安全机关的相关职责和保障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内容,对于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具有积极意义。
《法制日报》10月29日报道,新的反间谍法草案对专用间谍器材的范围作出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专用间谍器材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对非法持有、使用的专用间谍器材予以没收。
在上一次审议时,有的常委委员、专家和地方提出,随着技术发展,智能手机等常见电子产品也能用于窃听、窃照,建议进一步界定专用间谍器材的范围,防止执法中的随意性。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作出上述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