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奖全面实行提名制意味着什么

来源:观察者网

2019-01-09 12:45

据《科技日报》1月7日报道,2017年在国家自然科学奖中试行提名制后,2018年度国家科技奖评选全面实行提名制。

2017年5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包括实行提名制、建立定标定额评审机制、调整奖励对象、健全科技奖励诚信制度、强化科技奖励荣誉性。2017年10月30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通知,规范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

国家科学技术奖全面实行提名制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有关负责人透露,2018年是《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进入正式实施阶段的第一年,在遵循现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前提下,科技奖励工作延续已有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落实提名制、定标定额评审等改革措施。

根据《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规定,改革现行由行政部门下达推荐指标、科技人员申报奖、推荐单位筛选推荐的方式,实行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的制度,进一步简化提名程序。提名者承担推荐、答辩、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名者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建立对提名专家、提名机构的信用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

(《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中实施提名制)

对此,《人民日报》认为,之前国家科学奖的推荐主体是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和学术组织参与较少,行政色彩较浓,在实际工作中变成了个人申报制,引发了“跑指标”等诸多问题。为了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参照国际惯例,实行提名制,转变过去主动自荐的方式为被动他荐的背靠背方式,以引导科技人员潜心研究、专注学术、遏制学术浮躁等不良风气。

而据《央视网》消息,2018年度科学技术奖五大奖种全面开放专家学者提名,同时取消了单位提名的名额限制,对提名者资格条件、提名程序、责任监督以及信用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进行了规定。为了引导科技人员找准定位,遏制浮夸和包装拼凑等不良风气,提名一等奖项目评审落选后不再降格评为二等奖,提名二等奖的项目,特别是优秀的可以破格提升为一等奖。受到该政策的影响,提名特等奖和一等奖项目数量大幅下降。以通用项目为例,2017年提名特等奖和一等奖项目437项,2018年仅有70项。从评选结果来看,2018年共提名一等奖项目98项,有73项未通过一等奖评审,不再参评二等奖。

(央视网:五大奖种全面开放专家学者提名)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主任林新表示,结果是专家提名占到了总数的9%,其中自然奖中专家提名比例最高占到了25%。协会、学会提名的积极性也很高,也占到了20%。全面提名,放开了单位的限制,这样更多的好的项目成果,有提名的机会。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主任林新接受采访)

而且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奖励对象由“公民”调整为“个人”,这就意味着放宽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对象的国籍限制,突出了国家科技奖开放融合的姿态,外籍人士也可获奖。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规定:奖励对象由“公民”调整为“个人”)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李正风表示,今后适时将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士纳入国家科技奖励的更大范围成为可能,也有益于中国利用全球科技资源促进国际科技合作、服务中国的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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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柳叶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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