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法院:三菱重工韩国广岛劳工案将宣判
来源:观察者网
2018-11-20 15:10
据日本NHK电视台11月20日消息,韩国大法院公布,本月29日将对5名原韩国劳工起诉日本三菱重工一案作出判决。
太平洋战争期间在日本广岛的工厂做劳工的5名韩国人于2000年5月对日本三菱重工提起诉讼,理由是“不但被强征为劳工,其间还遭受了原子弹轰炸,之后又被放置不管”。
针对此案,韩国釜山高等法院于2013年7月判处三菱重工作出赔偿,赔偿金按目前汇率计算,约相当于每人800万日元。对此,三菱重工方面提出了上诉。
韩国大法院上月30日刚刚判处新日铁住金公司向4名原韩国劳工每人支付约合1000万日元的赔偿金,4人主张在太平洋战争期间,“被强征到日本做劳工”。据认为,本次,韩国大法院很可能会再度判处日本企业作出赔偿。
上月30日,韩国大法院宣布判决结果后,日本政府作出强烈反弹称,依据1965年日韩邦交正常化之际签署的索赔权与经济合作协定,这一问题“已得到全面且最终的解决,法院的判决违反国际法”,要求韩国政府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另一方面,韩国政府表示“将尊重司法判断”,作势将制定应对措施,但估计韩国大法院本次的判决将不可避免地对日韩关系造成影响。
据了解,三菱重工方面多次表态,现在的公司与当时强征劳工时期的三菱重工已完全不同,原告在日本提起的诉讼已经败诉,根据日韩两国于1965年缔结的《关于解决财产及请求权问题及有关经济合作的日本国与大韩民国之间的协定》(简称《日韩请求权协定》),原告已丧失个人索赔权。但釜山高等法院并没有接受这些主张,法院方面表示,三菱重工强征劳工的行为正是当时日本政府对朝鲜半岛进行大规模非法殖民统治和侵略战争的体现。
按照《日韩请求权协定》内容,日本向韩国提供5亿美元的政府贷款,其中3亿美元为现金赠与,2亿美元为长期贷款,还提供一般民间商业贷款3亿美元以上,以此8亿美元代替对韩赔偿问题。但韩国政府之后并未将支援金分发给受害者,而是将其用于国家的经济建设,导致很多不明真相的韩国受害者“没有得到足够补偿”。
在日本殖民时期,曾强征朝鲜半岛劳工的日本企业在韩国被称为“战犯企业”,三菱重工、东芝等近300家日本企业都名列其中。三菱公司高管此前曾表示,是否应当向遭到强征的朝鲜半岛劳工进行赔偿应另当别论,因为朝鲜半岛当时处于日本殖民统治之下,因而朝鲜半岛劳工属于日本公民,与日本人一样按照日本的《国家总动员法》从事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