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听证会第三日,检方劝诱加拿大法官“无需捍卫主权”

来源:观察者网

2020-01-23 09:07

【文/观察者网 徐乾昂】孟晚舟引渡案首轮听证会结束第三日。此案核心论点是孟晚舟是否涉及“双重犯罪”。简而言之,若美方指控孟晚舟的罪行在加拿大司法体系中不成立,孟晚舟即可回国,结束长达400多天的“软禁”。

在近两日的听证会中,辨控双方完成了各自观点的详细阐述。华为方面呼吁加拿大法院考虑司法独立性,而代表美国的控方律师团昨日对法官直言:维护加拿大主权,并不是你的工作。

综合加拿大《环球邮报》、路透社消息,就听证会流程来看,辨控双方在首日完成了观点的简单阐述,各自的详细陈述分别被安排在1月21日和22日举行。检方律师团声称,孟晚舟曾向银行隐瞒“华为子公司和伊朗有业务往来”,此举违反美国对伊朗的制裁,且涉及“银行欺诈”,令银行承担制裁风险。

而华为律师团观点则是,加拿大并没有和美国一样对伊朗实行制裁。

从逻辑上讲,“银行欺诈”指控是建立在“制裁”的基础之上,既然加拿大没有对伊制裁,那金融机构就没有所谓的法律风险需要承担,继而指控无效。辩方律师理查德·佩克指出,推动制裁是美国单方的意愿,引渡孟晚舟将会对加拿大的司法独立造成影响。另一名辩方律师埃里克·格塔迪则在1月21日的听证会上强调,如果孟晚舟罪名要在加拿大司法体系中成立,首先必须要有法可依,其行为必须要发生在加拿大法律的管辖范围之内。

孟晚舟出席第三日听证会 图自法新社

在1月22日的第三日听证会上,立场代表美国检方的加拿大控方律师团队坚称,此案的核心不是“制裁”,而是“诈骗”。为证明孟晚舟“诈骗”,控方援引路透社2013年的报道,声称华为曾于2010年对一家伊朗公司供货,但又回避“此举是否违反加拿大法律”的关键问题。

相反,控方律师罗伯特·弗拉特试图证明,此案需参考外国法律——观点和辩方截然相反。他对法官直言,此案具有所谓“特殊性”,“银行所承担的金融风险,完全取决于外国(美国)法律是否实施。而加拿大国内无类似法律规定。”

在此基础上,控方建议加拿大法官干脆放弃“司法独立”:“你的工作不是为维护加拿大的主权,也不需要考虑司法管辖权的问题。(你的)工作只是对法律的执行,你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由法规条款决定。”

孟晚舟引渡案首轮听证会预计将持续5天。1月23日法庭将再次开庭。若最终裁定结果对华为团队有利,孟晚舟将自由离开加拿大。若不利,此案将进入到下一环节。在6月的听证会上,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将会是“滥用引渡协议”以及“加拿大官员在逮捕孟晚舟时行为是否符合执法程序”。就后者而言,观察者网在去年12月11日调查多份法庭司法文件、警员执法笔记后发现,加拿大警方确实存在“滥用执法权”和“程序不正义”的情况。此外,加方在执法过程中明显遭到美国情报部门的施压。

不过加拿大《国家邮报》预计,待法官做出最终判决,可能还需要几年。因为加拿大法律允许各方对裁定结果进行上诉——这将大大延长此案的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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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乾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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