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旅客有症状是否会被遣送回国?海关总署回应

来源:观察者网

2020-03-16 16:29

3月16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依法防控境外疫情输入有关情况。

中阿卫视记者:我想问一下,在机场以及在集中隔离点如果发现有入境旅客出现了感染症状,是就地治疗还是会遣送回原来的国家?在机场所发现的这些入境旅客和在集中隔离点所发现的有感染症状的旅客,对待是否会有不同?

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军:谢谢您的问题。海关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在口岸发现了有症状的人员,将转入流行病学调查或者医学排查环节,在完成有关卫生检疫工作后,在对其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海关将做好信息登记和通报,按照属地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及时移交地方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谢谢。

主持人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我再补充一下,如果集中观察期间出现了您所说的这种情况,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人员将会立即被送往定点医院进行排查和诊治。

责任编辑:李天宇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海关总署 境外输入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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