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委会通过《禁烟法》,设定禁烟场所
来源:观察者网
2020-11-05 10:44
(观察者网讯)朝中社11月5日报道,朝鲜第十四届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4日举行。
全会讨论并一致通过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禁烟法》和《修改和补充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下称:《企业法》修补案)两个议案。
报道称,《禁烟法》共设31条,规定了各机关团体公民要在按照国家禁烟政策强化对烟草的生产和销售以及吸烟的法律社会管制,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创造更加文明卫生的生活环境中遵守的准则。
设定禁烟场所和单位,如政治思想教育场所、剧院、电影院、公共场所、儿童保育教育机关、教育机关、医疗保健设施、商业、餐饮业服务设施、公共运输工具等,还阐述了有关吸烟秩序违法者处置内容。
《企业法》修补案规定,将企业转换为劳力节约型、节能型、成本节约型、用地节约型企业,勉励员工成为体现节约精神的爱国劳动者的内容。
与此同时,反映了各单位新组建企业或所属变动时要遵守的问题、在国家的统一指导和战略管控下彻底按照社会主义原则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的问题。
朝鲜劳动党中央政治局常委、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崔龙海主持会议,常任委员会副委员长太亨彻和朴容日、秘书长高吉先等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会议。
另据韩联社报道,朝鲜曾于2005年制定《禁烟管理法》,限制公共场所吸烟,《禁烟法》对此加以完善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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