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最低性同意年龄仅12岁为亚洲最低,菲社会争议是否要修改标准

来源:观察者网

2021-07-12 16:08

(观察者网讯)7月12日,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发文称,菲律宾国内正就目前仅设置为12岁的“最低性同意年龄”是否应当修改而争论。

CNN提到了一名叫做安东内特·阿库平平(Antonette Acupinpin)的23岁女子,她自7岁起便遭受母亲与继父的虐待,其中包括继父的性侵。阿库平平称,继父在施暴时会在她的脸上抵一把长刀,威胁说如果她举报,他就杀了她的母亲和兄弟。由于受到威胁,阿库平平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没有告诉任何人,直到一名老师注意到她的黑眼圈并在之后报警。至今她依然生活在在童年遭遇所带来的绝望中。

马尼拉街头,联合国制作的反对街头骚扰与针对妇女的性暴力的海报。(图自CNN)

菲律宾的法定“最低性同意年龄”仅有12岁,是当今世界各国中最低的。该条文在1930年美属菲律宾的刑法典修正中被正式加入,并在菲律宾独立后得到继承。这个以当今眼光来看低得惊人的年龄在立法时其实是国际常见情况。当时欧美各国的法定“最低性同意年龄”大多在10岁至12岁之间,不过后来世界各国逐渐将这一年龄提升至14-16周岁,只有菲律宾的相关法律条文以某种意义上的“殖民主义残留”的方式一直延续至今。

值得一提的是,菲律宾国内相关法律尺度与执法力度相对宽松的现状导致该国成为了欧美部分发达国家民众的“性旅游”目的地。

《卫报》相关报道截图。


菲律宾贫民窟中的两名女童,他们的父亲是来自英国的“性旅游者”。(图自《卫报》)

一名从事儿童保护相关行业的“非政府组织”主管称,菲律宾的“最低性同意年龄”相关条文是该国“最古老的法律之一”,不适用也不应该存在于当代社会。她说,与之相关的一些条款已经发生了变化,比如最低结婚年龄、最低投票和签订合同年龄都被改为了18岁,只有最低性同意年龄依然是12岁。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相关负责人称,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菲律宾立法者和民众对儿童的认知发展和“给予知情同意的能力”缺乏足够认识,至少与妇女权益等其他社会话题相比仍有所差距。

菲律宾国内正有将最低性同意年龄提升至16岁的呼声,但有议员认为没必要这么做。后者给出的理由是该国在1992年的反虐待儿童法中已经将“出于金钱、利润或任何其他考虑、或是在任何成年人、集团或团伙的胁迫与影响下”与18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性行为定为犯罪,同时2003年的反人口贩卖法也禁止了对儿童进行性侵、强迫卖淫或是制作性侵图像的行为。

对此,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相关负责人给出的反驳是,目前相关法律要求受侵害者及其律师证明自己是“被迫受到性剥削的”,但在针对家庭成员的性剥削案例中,要证明这一点并不容易。

责任编辑:李天宇
菲律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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