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更新涉疆商业警示,专家:若美企盲目遵循,在华也会面临法律风险

来源:观察者网

2021-07-14 11:52

(观察者网讯)当地时间7月13日,拜登政府更新了一份针对新疆供应链的商业警示,其再以新疆存在所谓的“强迫劳动”、“侵犯人权”为幌子,向那些美企发出威胁,声称“若不退出与新疆有关的供应链、合资企业或投资项目,就有可能面临违反美国法律的高风险”。

有关新疆供应链的商业警示截图

对于美国政府的如此做法,观察者网14日采访了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杰。他指出,2020年9月,美国国会通过所谓《防止强迫维吾尔劳动法》,依据此法,如果美国海关认为某批中国进口商品来自新疆,可以“涉嫌强迫劳动”为由予以暂扣,要求进口商提供不存在强迫劳动的证据。否则要么货物强制退运要么罚没充公。所以实际操作中,有相关业务的企业已经对此为了应对美国海关的所谓“暂扣令”开展上下游供应商的合规风险排查。但是对企业来说,这样的合规排查非常被动,因为所谓“强迫劳动”的定义权和相关证据解释权在美国海关。目前美国海关对进口商的举证要求还是非常严苛的 比如需要提供货物的原材料产地、加工厂、批发商的劳动用工记录和原材料占比说明等。

然而,随着中国《反外国制裁法》、《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等三部法律的逐步出台,中国“阻断法”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中国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等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法律“工具箱”初步成型,如果外国企业盲目遵循美国法律法规,将在中国市场上面临法律风险。

《反外国制裁法》出台之后,目前有很多企业非常关注“歧视性限制措施”的问题。关于某种情形是否属于“歧视性限制措施”,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由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进行判别。如果有中国企业因外国企业的相关行为受到影响,可以根据《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向中国商务部举报。

具体到所谓“强迫劳动”事件,杨杰指出,这实际上是歧视性的美国设置的歧视性贸易壁垒政策,实质是不让新疆地区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如果中国相关企业认为美国相关供应链企业在商业往来过程中涉嫌“歧视性的限制措施”,就有权利向中国商务部投诉和举报。中国工作机制接到举报后可以进行调查,并有权出具禁令,如禁止美国相关法律在中国执行,那么相关外国企业就不得在中国开展进行所谓“供应链是否包含新疆产品”的排查工作,否则就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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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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