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旭栋:发达国家给的“空头支票”够多了,还要再加上这一张

来源:观察者网

2019-07-05 07:35

蒋旭栋

蒋旭栋作者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博士后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蒋旭栋】

在刚刚过去的G20峰会上,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利用主场外交的优势活跃在各国领导人面前,大会开完开小会,一时风头无二。

然而,在风光无限的背后,难掩政治理念与政治利益的分裂。这种分裂不仅表现日本会后的“言行不一”上:高举自由贸易“大旗”的日本,在峰会过后不到一周即威胁韩国要实施产业禁运,而且在峰会进行的过程中就已显露端倪。

6月28日,在大阪峰会期间的数字经济特别会议上,中美日等24个国家与地区领导人共同签署了《大阪数字经济联合宣言》,启动“大阪轨道”(Osaka Track),以期推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印度、印尼与南非的领导人并未在《宣言》上签字。

这一分歧早在6月8日,在日本筑波举行的贸易与数字大臣会议上就已体现。印度当时就表示其作为发展中国家数字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强烈表达了数据本地留存的意愿。故而在G20峰会上印度最终拒绝签字,实属情理之中。即便在G20峰会期间,美日印三方还举行了首脑会谈,但是依旧难改印度在数字经济发展议题上的强硬态度。

会后,印度媒体评论道,“随着贸易战搅动全球市场,大阪峰会在数字领域的行动已表明数字经济对世界各国领导人而言都至关重要。印度利用自身数据经济潜力,试图对冲不利于自身的数字经济方案,即使这意味着与战略伙伴——美国和日本——分道扬镳也在所不惜”。

“数字鸿沟”与共识缺失

事实上,印度、印尼、南非在G20数字经济议程中的犹豫,象征着当前“数字鸿沟”的扩大,正愈发地“撕裂”全球经济。

一方面,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认识到了数据的重要性,都将其视为未来发展的战略资源;另一方面,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数字经济的先进国家与后发国家由于发展阶段的不同,在跨境数据流通、数据安全等重要议题上分歧巨大。

特别是围绕“数据安全”的讨论,几乎找不到一个能让各方形成共识的认知,更遑论具体的政策落地。因此,各国都在争抢数字经济规则的制定权。特别是去年5月欧盟通过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该《条例》旨在夯实欧盟成员国的数据安全防火墙,避免数据泄露与滥用,特别是将个人隐私的保护视作欧盟的优先目标。同时,因其针对企业在搜集与处理个人数据方面严苛的合规要求及其“长臂管辖权”,引发了诸多互联网企业的恐慌。

(图片来源:@IC Photo)

同年7月,美国发布《联邦数据战略》的“十项原则”,主要针对数据管理、数据质量和可持续优化三个方向,向公众征询意见。其中,特别对数据管理中涉及个人隐私、数据安全以及“联邦数据实践对公众的影响”是重点评估领域;数据处理过程、数据获取来源、确保数据质量亦是主要讨论方向。今年1月,安倍在达沃斯论坛上向世界各国表达了“大阪轨道”的倡议并积极推动其在G20峰会上通过,这标志着日本也加入了争夺数据规则制定主导权的行列。

与此同时,在各发达国家与地区争相竞争之时,也造就了实质上的数据壁垒。例如,在欧盟GDPR实施后,因其严苛的要求,使企业的合规成本大幅增加。据Veritas测算,平均每家企业在GDPR合规上所付出的成本高达130万欧元。Facebook在当年二季度的财报显示,受GDPR影响,其欧洲月度活跃用户损失了约100万,用户数量降至3.76亿;同时,GDPR生效后,即向谷歌开出5000万欧元的罚单。谷歌和Facebook的案例已展现出GDPR“精确打击”的威力,同时高昂的合规成本也迫使企业去思考是走还是留。

今年6月,美国政府发布了实施《联邦数据战略》的“第一年行动计划”草案。该计划列举了16个行动步骤,包括6项机构都应完成的行动,以及10个特定机构或团体的行动,旨在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流程与方案,加强数据治理的一致性、私密性与操作性,确保数据安全与质量,进而利用数据服务美国国家战略。可见,即便是握有世界信息技术主导权的美国,虽无欧盟般严苛的个人隐私权利诉求,却也极其重视数据治理领域的战略布局。美国采取了“分步走”战略,边试边行,逐步完善之。

日本在本次G20峰会上提出的“基于信任的数据流通机制”(DFFT)虽然表面宽泛,但近些年日本国内积极调整数据流通体制,通过实施《官民数据活动推进基本法》,修订《个人情报保护法》,在内阁设立“数据流通环境整理研修会”等,为推出日本版的国际数字战略做准备。

是故,当前数字经济发展所面临的一个主要矛盾是数字经济发展的规则需求与各国发展中自身利益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存在,不仅无助于形成良性循环的数字经济“朋友圈”,反而会加速不同国家与地区之间的数字经济壁垒;这不仅与数字经济发展的流通性需求背道而驰,更将阻碍全球数字经济市场的健康发展。

“数字鸿沟”背后的发展权之争

在“数字鸿沟”的背后,不仅是共识的缺失,更有对发展权的争夺。

可以注意到,未签署宣言的国家,印度、印尼、南非,均是经济发展潜力巨大的人口大国,是未来世界数字经济发展的主要市场。然而,对某些发达国家垄断资本而言,这些市场或是下一个“剪羊毛”的地方。

资本主义由工场手工业的重商主义阶段,进入到工业化时代的自由竞争时期;再由第二次工业革命进入垄断资本主导的帝国主义阶段。二战后,垄断资本虽披上了“虚伪和善”的假面具,但依旧难掩其面目狰狞的本质。在当前第四次工业革命方兴未艾,数字经济发展势头正起之时,垄断资本的力量也得到了空前的加强。

表面上看,“技术面前人人平等”,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世界是平的”。但是,信息技术的发展也给予了垄断资本增值与积累的新空间。特别是在当前的世界发展中,南北差距依旧明显,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中心-边缘”结构难以撼动的背景下,数字经济放大了领先者的垄断优势,甚至在很大程度上还加快了垄断资本的发展速度,致使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美国之所以一直反对数据本地化,鼓吹建立一个“开放”、“公平”、以市场为基础的数据流通体制,是因为这正符合美国互联网巨头的利益,有利于它们在全球的扩张,进而保持他们的垄断地位,获取垄断利润。

从技术进步的角度上说,发展中国家在数字经济发展的开局就处在不利的地位,而这种不利地位恰恰是部分发达国家在殖民时期肆意掠夺所埋下的恶果。虽然在G20的成果文件中有专门提到对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落实方案,甚至还有“科技创新对接SDGs”的路线图,但是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高悬在空中的“空头支票”已然不少。G20通过的旨在对接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议程的文件,不应沦为空谈,还要积极行动,让数字经济的发展惠及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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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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