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施行后 某电商网站上的“最高法”没了

来源:观察者网

2015-09-02 14:27

9月1日起,新广告法正式启用。微博网友@dianpu river在微博称,自己在当当网购买法律类书籍,搜索结果显示……

 

@dianpu river微博截图

@dainpu river说:“在当当上,最高法院已统一变成**法院(‘最高’两字被屏蔽),新广告法就这样以出人意料的方式影响了我。”笑得好无奈。

小编以“最高法院”为关键词,在当当网上搜索,结果是这样的:

以“最高法院”为关键词在当当网的搜索结果

结果显示,当当网自营图书,“最高法院”全部变“**法院”,而非自营店的“最高法院”还在,当当真是良心……

看了@dianpu river的遭遇,网友忍俊不禁,脑洞立马跟上……

@团团脸瞌睡虫:@杜骑演 哈哈哈哈广告法赢了

@酒窝君wxy:最小说也违反了新广告法么?

@谷大白话: 朝鲜**领袖金正恩

@哈哈麻麻的大哲哥:我尼玛真是,脑补了一下,反正“**”这个符号表示的都是不雅词汇,我就继续脑补了……

@人文经济学会: 建议修改为:也许比其他法院都高的人民法院……

@石头玩机:美国是世界上比第二强大的国家,中国是人口比第二多的国家[笑cry]

……

网友留言截图

大V自然不会缺席。刚熬过发布会的罗老师心情不错,哈哈大笑转发。

@五岳散人 也讲起段子:国家**领导人---来自星星的你……

@石扉客2014 转发留言:哈哈哈,两高门口的牌也要换了吧?

认证为传媒专家、学者、资深平面媒体研究专家的@朱学东 转发留言:靠,这,这,这都是什么国家什么世道。

但网友@南坡小生 转发罗老师的留言,说:有人估计连那些发套修改了都没关注,就跟着起哄揶揄。在我看来,这次修法基本上都是切中时弊的。

一切都源于这个段子:

有营销界人士称之为“史上最无情广告法”。以后的最高级只能说:产品好到违反广告法……

不过小编在中国法院网查询新广告法,并没有发现这样细致的规定,并且在“最高级”的使用规定上与原版广告法相同。


中国法院网截图,新广告法第二章第九条第(三)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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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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