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霸王致癌的《壹周刊》败诉了 它还做过这些争议报道
来源:观察者网
2016-07-02 14:20
你一定知道这个著名的成龙表情包。
但你知道它的出处么?
霸王洗发水这几年销声匿迹,昨天(7月1日),@霸王洗发水 在微博上发了条广告,称“六年沉冤终于昭雪,霸王胜《壹周刊》”。
这次,网友们对待广告的态度竟然是帮着出谋划策……
陈净心6月30日也在微博呼吁使用霸王产品,为“被陷害的内地企业渡过难关”。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霸王洗发水是霸王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旗下产品,根据霸王集团(1338.HK)上市招股书中披露的数据显示,2007年和2008年,霸王品牌在中国的洗发产品市场占有率达6.2%和7.6%,在中草药洗发水领域市场占有率更高达43.5%和46.3%。
顺风顺水的霸王集团于2009年7月3日在港交所上市。
那时,成龙、金喜善、王菲、韩庚等明星都曾为其代言,文章开头的成龙表情包就出现在霸王的代言广告里。
但是,好景不长,2010年7月14日,香港《壹周刊》以“霸王致癌”为题报道一位香港陈姓消费者向媒体投诉霸王洗发水含有致癌物二恶烷。
三天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上通报称,通过抽检样品发现,霸王洗发水样品中二恶烷的含量水平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产生任何危害。
但是,“霸王洗发水致癌”的消息还是传播开来。
成龙也因为代言一事被抹黑。
霸王年报显示,该报道给品牌带来了巨大灾难:从2010年到2015年,霸王6年合计亏损额达到近17亿元。
为维护自身权益、挽回损失并证明清白,霸王集团状告《壹周刊》诽谤,并索偿逾5.6亿港元(约合4.8亿元人民币)。
这场官司持续了6年,今年5月23日,香港高等法院判处《壹周刊》诽谤罪成。但考虑到要保护新闻自由,仅判《壹周刊》向霸王集团赔偿300万港元(约合257万元人民币)损失,并支付八成诉讼费用。
虽然赔偿金额与损失相比杯水车薪,但对霸王来说,好歹是“沉冤昭雪”了。
6月23日,霸王集团宣布,虽然法庭的判决仍然“感到极度不满”,但因为董事會希望专注于业务运营方面,集中时间精力恢复业绩,因此决定撤销上诉申请。
网友对法庭以“新闻自由”为由轻判《壹周刊》感到不满:难道新闻自由就可以随便诽谤他人么?
据了解,《壹周刊》(Next Magazine)是香港上市公司壹传媒旗下的综合性繁体中文杂志,由大股东黎智英创办。
黎智英是香港激进反对派,2014年时曾被指协助策划香港占中事件。
《壹周刊》的报道手法曾多次引起争议。
2012年5月,《壹周刊》以“卷入薄熙来案,章子怡伴游10年捞32亿”(新台币)为题,报道称章子怡陪伴薄熙来等高官,1次代价人民币1000万元,共获利7亿人民币。章子怡随后在美国、香港、台湾起诉博讯、苹果日报、壹周刊等媒体诽谤。不过,台湾士林地方法院判决章子怡诉台湾传媒《壹周刊》涉案3名成员“加重诽谤罪”不成立,原因仍然是“新闻自由”。
指控《壹周刊》诽谤的官司时有出现。
《壹周刊》狗仔队偷拍艺人私生活的手法和时常诽谤的作风让许多娱乐圈的人恨得心痒痒,以至于2015年《壹周刊》裁员30人时,导演王晶曾发表微博道:“天有眼,壹淫媒自作孽不可活。”
不仅娱乐圈,社会人士也对《壹周刊》颇有不满。2003年,《壹周刊》的一篇有关一名预科女生涉嫌在色情网吧兼职的文章引发不少教育、社工及家长等团体组成的“反色情暴力信息运动”,他们谴责《壹周刊》的报导手法及滥用司法程序。
2014年,香港大公报还曾总结过壹传媒的“六宗罪”。
点击图片可放大
(文/观察者网 高雪滢 部分内容综合腾讯财经)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平台观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关注观察者网微信guanchacn,每日阅读趣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