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民联议员梁国雄被判入狱4周 罪名:破坏社会安宁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4-06-10 08:22
香港立法院9日裁判,立法会议员、香港社民联成员梁国雄刑事损坏及破坏社会安宁控罪成立,整体刑期由入狱两个月减至4周。梁国雄向法院提出要求在立法会休会后才入狱服刑。但法官则认为,自己没有权利把梁的刑期押后,梁随后被带入囚室。
“长毛”梁国雄与“热血公民”成员黄洋达等5人,于2011年9月冲击科学馆举行的递补机制公众论坛,当年就被裁定在公众地方做出扰乱秩序行为和刑事损坏罪,被判入狱2个月及罚款。梁国雄等随后提出上诉。此次宣判,高等法院撤销梁国雄其中一项“在公众聚集中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但另外两项刑事毁坏,及一项破坏公众地方安宁罪维持原判,但同期执行。黄洋达等人则无罪释放。
香港社民联成员“长毛”梁国雄被判入狱4周,延期申请被驳回。
梁国雄被判“破坏社会安宁”
法官解释,梁国雄当日撞门闯入会场,有刻意挑起事端之嫌,而且行为有捣乱成分,破坏社会安宁,法庭不会纵容任何涉及实质暴力的冲击行为,加上他有两次同类前科,即时监禁无可避免,惟刑事则由原定的两个月减至4周。至于另外4人,法官裁定控方未能证明他们伙同梁国雄犯罪,故判4人全部上诉得直。
梁国雄被判刑后曾向法院表示,立会将于下月中休会,让他在休会时服刑对所有人都有好处,否则他为履行立法会议员职责,可能要惩教署人员带他往开会。对于“长毛”的设想,港媒表示“有关情况罕见”。
长毛由囚车押走时,社民联成员在场声援。
“长毛”已变“短毛”
梁国雄入狱后不久即启动终审上诉程序,有机会今天(10日)重新保释外出,但惩教署昨晚仍依例将其“招牌”长发剪短,令他继2000及2002年后,再一次“长毛变短毛”。
根据《监狱条例》,男性在囚人士入狱必须剪短头发,梁国雄就曾于2000及2002年入狱时,两度由“长毛变短毛”。据了解,梁国雄昨天被押返荔枝角收押所后,情绪一度未能平复,但院所方面须给予他相关辅导后,他最终自愿让惩教人员为他将长发剪短。
“长毛”已变“短毛”(资料图)
"长毛"缺席会议将不受理动议
昨日中午被法庭判入狱前,梁国雄在立法会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上就开设创新及科技局临时提出逾百项动议,当天未能全部作表决,剩下的动议将于本周三会议上处理。
委员会主席叶刘淑仪表示,如果梁国雄未能出席后天的会议,他提出的动议将不获受理。她续指,已接获立法会议员陈伟业紧急加入委员会的要求,会交由委员会处理,她相信陈伟业加入后会再提出大量动议。
(观察者网综合东纲新闻、苹果日报、环球时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