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回应柯震东吸毒:非台商 无需24小时内向台方通报

来源:凤凰卫视等

2014-08-20 07:52

台湾演员柯震东和香港演员房祖名因吸毒被抓的消息,自17日晚间开始流传,18日终获证实。昨天(19日)陆委会发言人指责大陆方面未按两岸协议在24小时内向台通报,对此,大陆国台办官员回应说,柯震东不是台商身份,因此,不在24小时内必须向台湾方面通报的适用范围。另外,因为柯震东吸食的是大麻,依照台湾法律,大麻属二级毒品,初犯必须接受勒戒(注:吸食非法毒品的人被捕获后勒令送去戒毒)。

国台办回应柯震东吸毒:非台商 无需24小时内向台方通报

此前,陆委会发言人吴美红19日指出,根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海峡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等共识,“台湾人人身自由遭限制时,陆方24小时内必须向台湾方面通报,刑事局对柯震东案不知情,目前正在和大陆公安部联系中,但现阶段没有具体内容。”

台湾演员柯震东与香港演员房祖名吸毒被北京警方抓获的消息18日引发关注。北京市公安局通过微博(@平安北京)发布通告,表示警方于8月初获得线索,8月14日抓获柯震东、房祖名(通告中使用其别名陈祖名,并隐去名字)。经初步审查,房祖名住所内大麻共有100余克。警方之后抓获了向房祖名贩卖毒品的嫌疑人宋某某。目前,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刑事拘留。柯震东被行政拘留(经纪公司表示为14天)。

台湾演员柯震东2011年在演出电影后,知名度大涨,曾经替台湾“法务部”、“教育部”宣导反毒,拍摄广告,现在看来却显得讽刺,确定在北京吸食大麻遭逮捕,“法务部”已经将影片下架,未来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台湾“法务部”长罗莹雪说:“就是要勒戒吧,但实际的情况还是要看证据资料来决定。”

依照台湾毒品危害防治条例,大麻属于二级毒品,初犯必须接受勒戒,或到指定的医疗处所执行戒瘾治疗,台湾检警单位会在柯震东回台后展开相关调查。

但吸毒的消息一出,已经严重打击他刚开始的演艺之路与形象。

有台湾民众认为,“吸毒就不好,不管他是什么状况,不管演艺圈怎么样,就是不好…”也有台湾民众说:“事业搞砸了,对身体也不好…”更有台湾民众建议:“比如说要一段时间就回去检查,比如说半年就要回去医院检查有没有吸毒,每半年,如果这样,一定把它根除…”

柯震东并非台湾第一位涉毒的艺人,部分民众认为,一旦有前科,未来更应该列为重点追踪对象,以杜绝毒品泛滥。

责任编辑:夏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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