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打砸市委事件组织者:每户至少出1人 否则诅咒全家死绝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4-09-29 08:17

28日下午,汕头市公安局就莲塘群体性事件(即“9·26”事件)向媒体通报。汕头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在通报会上透露,打砸市委大院的组织者要求每户必须出一人以上参与打砸,否侧诅咒全家死绝。组织者威胁,如果发现不去的,晚上回来就在戏台上见他们的家人。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9月26日发生的群众冲击市委大院事件,系少数因赌博案件被查而对政府不满的不法分子借口反对垃圾填埋场扩建,而裹胁不明真相群众到市委闹事所引发。

汕头打砸市委大院现场

汕头新闻发布会现场

邱伟在通报会上说:“做了半天的思想工作做不通,说服教育做不通,劝说做不通,他们就开始出现过激行为。扔矿泉水瓶、扔石头、推打吐口水,一样惯用的手法就是拿三四米长的竹棍子桶警察、敲打警察、扔石头砖块。我们金平区的一个副区长,一个领导,做工作期间被几十个人拉到边上去拳打脚踢,现在还在医院住院。这个过程有砸打(市委)主楼玻璃的,砸打汽车的,推打警察的。这个时候我们还是一直谦让,一直做解释工作。”

邱伟说:“大家知道,冲击国家党政机关,暴力袭警,严重致我们国家公务人员、警察受伤,涉嫌的犯罪罪名是多种的。到12点多劝说无效,已经严重地干扰了党政机关的办公秩序!”

邱伟说:“我们的证据是,组织者说每家每户必须出一个人以上,如果不去的,就(诅咒)全家死绝。如果发现哪一家不去的,今天晚上回来就戏台上见他们的家人。我们有充分的情报证据,这就是裹挟,这就是胁迫。有些人是自愿去的,绝大部分人是被裹挟的。”

呼吁: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诉求

汕头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7·7”和“9·26”事件是一起少数挑头人物肆意煽动挑起,有预谋、有组织借机闹事,组织者和参与者已触犯国家刑律,依法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不要为少数人所蒙蔽,应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同时正告违法犯罪分子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警方称,9月27日,为深入做好莲塘片区民众的教育工作,相关党政干部和公安民警进村入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村民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通报会现场视频

责任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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