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欲参选2016年立法会 上诉要求降低年龄限制

来源:观察者网

2015-10-13 07:32

据台湾媒体报道,香港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昨日(10月12日)提出司法复核,要求将立法会地区直选参选年龄由21岁降低至18岁。他称香港市民于18岁便享投票权,但《立法会条例》规定年满21岁才可参选立法会地区议席,违反《基本法》中香港永久居民可以投票及参选的权利。今天19岁生日的黄之锋批评香港“老人参政”情况严重,若司法复核胜诉,他将考虑参选2016年立法会选举地区议席。

黄之锋申请司法复核,要求降低立法会参选年龄

黄之锋今次是以个人身份,申请司法复核﹐挑战选举条例21岁才可参选立法会的规定。他认为这项限制剥夺18至20岁人士在立法会的被选权。

黄之锋表示:“今次申请主要是要争取18至20岁、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人士,拥有参与立法会地区直选的权利,因为我们看到现时18岁可以投票,但21岁先可参选,对18至20岁人士来说,这完全是一个被选举和投票权不平等的情况。司法复核至少有三到六个月的时间,如果最后司法复核申请成功,将立法会地区参选年龄由21岁下调至18岁,我会考虑参选。”

黄之锋昨日由律师黄文杰及梁允信撰写申请书,黄之锋认为并没有任何合理原因要为投票人及参选人设立不同的年龄限制。申请书又列举,加拿大、丹麦、芬兰、德国及新加坡等投票及参选年龄亦是一致。申请书指出,黄之锋正积极考虑参加2016年立法会选举地区议席。

黄之锋在法院外向媒体表示,感到香港“老人参政”情况严重,立法会议员平均年龄为57岁,部分年届70岁仍在立法会内身居要职,故望借提出司法复核推动议会年轻化,同时加强议会不合作运动及抗争力度。他又说,学界在政改落幕后对公投、修宪、及自决前途曾作讨论,但讨论只局限于民间,因此希望能把讨论带进议会。

黄之锋指,希望借今次挑战现有制度,唤醒更多年轻人全面参与政治,扭转社会对于年轻人的压制,拓展年轻人的参政空间。对于被问到是否放弃街头抗争,黄之锋指年轻人总不能一直在街头抗争,认为即使今明年再有大规模的街头行动,亦未能促成政制改革或令议会关注2047前途自决的声音。

香港执业律师、现任立法会议员谢伟俊接受采访时表示,一般来说,参选年龄在不同地区和不同级数议会有规定,与投票年龄未必一定挂钩。他表示理解年青人的想法,但对胜诉机会不是太乐观。

他说:“我觉得投票与参选是两回事。香港特首要40岁先可参选,即使议员没有限制,一般来说,不同国家都会设较高门槛参选国家级议会,香港当然不是国家,但是特区的最高立法机关,我觉得21岁(参选)亦是恰当。但年青人有自己的想法,挑战(法例),我觉得都是无可厚非。”

学民思潮组织的会章规定,任何成员都不能参与香港各级选举及拥有政党党籍。不过,该组织亦发表声明,支持降低参选年龄。学民思潮指他们过往一直相信每个人都应享有平等的参选和被选权利,因此支持并赞同黄之锋就参选年龄进行司法复核,且乐见年满十八岁的年轻人参选。黄之锋也表明,一旦参选,会退出学民思潮。

黄之锋提起司法复核的消息一出,批评声不断。

面对质疑其年轻缺乏社会经验的质疑,他表示:“虽然一些政客确实比较年长和有经验,但我并不认为他们够成熟。”

责任编辑:林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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