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抗议中国法院审理钓鱼岛海域船舶碰撞案

来源:观察者网

2016-03-16 09:03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3月13日在全国人大进行最高法工作报告时表示,厦门海事法院依法审理“闽霞渔01971轮”船舶碰撞案,彰显中国政府对钓鱼岛海域的司法管辖权。然而,日本当局却就此向中方提出所谓的“抗议”。

据日本共同社15日消息,对于相撞事件,当事货轮所属海运公司(日本福冈县)相关人士15日说明称,并没有法院进行调解。

钓鱼岛(资料图)

该公司接受共同社采访时称“事故发生在‘公海’上,双方直接交涉后达成了和解”。关于交涉内容公司称“不能透露”,但表示“法院在交涉过程中并未参与,基本上未进行调解”。

关于这起相撞事故,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13日的工作报告中介绍称,渔船的船长向福建省厦门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以调解方式解决了纠纷。周强主张“此案成为我国对钓鱼岛海域行使司法管辖权的典型案例”。

日本共同社3月14日报道称,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14日在记者会上表示,针对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主张中方审理钓鱼岛附近海域船舶碰撞案“彰显我国对钓鱼岛海域的司法管辖权”的发言,日本政府已通过外交渠道向中方提出了抗议。

菅义伟同时宣称,无论从国际法还是历史来看,钓鱼岛都是“日本固有领土”,目前由日本“有效控制”。对中方的单方面主张深感遗憾,无法接受。

众所周知,钓鱼岛及其周边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方的固有领土,中方对钓鱼岛享有绝对主权,且同时享有司法管辖权。任何人的任何非法手段都改变不了钓鱼岛系中国领土的历史事实。

2014年9月24日电下午14时,闽霞渔01971渔船在钓鱼岛以北海域和一艘商船相撞,渔船受损进水。正在该海域执行巡逻任务的东海舰队福州舰紧急赶赴事发海域展开救援。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东海舰队某驱逐舰支队956E型福州舰(舷号137)

据了解,闽霞渔01971船上有10名船员,无人员落水受伤,福州舰于15时抵达事发海域后,立即施放小艇展开救援工作。福州舰损管人员登上渔船进行损管堵漏。另一艘商船系巴拿马籍货轮“YUSHOHARUNA”号,没有人员受伤。

(观察者网综合中华网、日本共同社消息报道)

责任编辑:朱海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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