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务部”回应肯尼亚向大陆遣台嫌犯:符合国际原则
来源:观察者网
2016-04-13 07:28
近日,45名台湾人因涉电信诈骗被肯尼亚遣送大陆。马英九政府和台湾地区准领导人蔡英文等已先后提出抗议。昨日(12日),台湾“法务部”表示,台湾人涉“无照经营电信业”被肯尼亚判无罪,但大陆侦办的是诈骗罪,被害人在大陆,依刑事“属地原则”,大陆处理符合“国际刑事诉讼管辖原则”。
对于能否将人带回台湾,“法务部”介绍,关键在于台湾是否具有管辖权,若发现该集团也诈骗台湾人,台湾即具管辖权。但据初步了解,迄今无台湾人受骗。
另据观察者网此前报道,12日下午,国台办主任张志军应约同台湾方面陆委会主委夏立言通过两岸热线通话,张志军表示,台湾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在境外设立窝点对大陆民众实施诈骗活动屡禁不止,对这些罪犯必须绳之以法。大陆方面已将有关情况向台湾方面作了初步通报。
肯尼亚警方表示,嫌犯都是从中国入境,自然是遣送回中国,所有人都是乘坐南航先至广州落地,再转其他地方。(摘自CNN)
大陆欢迎派员了解
据台湾《中国时报》消息,台湾“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副司长”戴东丽昨日(12日)在“立院”表示,台湾人涉“无照经营电信业”被肯尼亚判无罪,但大陆侦办的是诈欺罪,被害人在大陆,依刑事“属地原则”,大陆处理符合“国际刑事诉讼管辖原则”。
同日,“法务部次长”陈明堂表示,大陆公安部门初步表示,欢迎台方派员前往了解,但未承诺具体何时成行,“法务部”评估很快可出发;他说,若确认我方具管辖权,将积极向陆方请求将人犯遣送回台侦审,但若无管辖权,将待陆方判决定罪后,将人犯移交我方执行刑罚。
肯尼亚电信案继首波8人被遣送大陆后,12日又有37人被遣送大陆。“法务部”官员戴东丽说,肯尼亚对23名台湾人做出无罪判决,不包括诈欺罪。依情势判断,大陆是侦办诈欺罪才把人带走。
据知,北京、浙江发生多起电话诈骗案,大陆公安发现讯号来自肯尼亚,通报肯尼亚警方逮捕嫌犯,肯尼亚新闻网站称,当时查获大量通讯器材,“足以瘫痪肯尼亚半数金融系统”;陆方估计,不法所得约5亿台币(观察者网注:1新台币=0.2元)。
台方是否具有管辖权?
台湾地区“刑法”规定,民众境外犯诈欺罪,台湾无管辖权;但现在为何可管?戴东丽回应,因犯罪结果地、被害人在大陆,依“宪法”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台湾人在大陆犯罪,台湾可将人带回台湾审判。
“法务部次长”陈明堂12日表示,能否将人带回,关键在台湾是否具有管辖权,因此已要求各地检署与刑事局清查,若发现该集团也诈骗台湾人,台湾即具管辖权;2011年菲律宾将14人遣送大陆,台方即依此原则将人带回。
但他说,初步了解该集团专诈大陆人,迄今无台湾人受骗,因此仍须派员赴陆了解;由于过去曾发生将人犯带回台湾,却因无管辖权必须释放的案件,因此本案须审慎缜密。
陈明堂强调,台方若没管辖权,除要求陆方确保台湾人公平受审,也将在判决确定后准用“跨国移交受刑人法”,将人犯送回台湾执法。
“法务部”高层说,以刑罚角度,台湾诈欺集团恶名昭彰,远至非洲肯尼亚设机房诈骗大陆人,难道不应受刑?若执意把台籍嫌犯先送回台,让原该受“他国”法院裁判嫌犯在台湾重获自由,台湾将承受包庇犯罪恶之名。
“法务部次长”陈明堂
台媒猜测:“5·20”前的“小菜”
肯尼亚遣返事件也引发岛内诸多联想。台湾《中国时报》12日的评论文章就称,当下“一中争议未定,台湾人遭遣大陆案恐难平息”。文章说,本案“不仅涉及两岸司法审判权,更凸显民共之间的一中争议;两岸交流至今并未就两岸处理模式、人权、首长热线完成制度性的安排。未来类似案件可能层出不穷,北京如何处理,将视民进党政府如何因应一中争议而定”。
“冈比亚,肯尼亚,两碟小小前菜。”台湾《联合晚报》12日以此为题报道称,“8个台湾人在肯尼亚犯案被押到大陆,台湾认为手法近乎掳人。令人忧虑的是,陆方这次的行动,带着‘一个中国’的政治意涵,项庄舞剑,直冲着蔡英文新政府而来”。报道还称,“北京显然要展示出一幅没了‘九二共识’的‘一中图景’,台湾承认有‘九二共识’,即可以为‘中华民国’撑开空间;反之,则‘中华民国’将遭到碾压而窒息。”报道还称,“5·20后这些显然将是常态”。
肯尼亚涉案台湾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