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占旺”鸠呜少女承认勒索 或因轻度弱智免判监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6-05-17 11:25

据港媒3月份报道称,有“旺角占领区村长”之称的“鸠呜”少女毕慧芬(20岁),涉嫌去年(2015年)1月在旺角西洋菜南街拾获一部手提电话后,传WhatsApp短讯给女机主勒索3400港元(约合人民币2855元),否则丢弃手机,当被告与机主会面交收时被警员拘捕,并被控勒索罪,案件于2016年3月在观塘法院预审。

毕慧芬勒索一案将于5月30日判刑,辩方提交的精神报告称其有轻度弱智。(资料图)

5月16日,据香港文汇网报道,毕慧芬案件原定于16日开审,控方将传召5名证人,但被告突改口承认勒索罪。鉴于辩方呈交的精神科报告指毕女有轻度弱智,裁判官决定先替她索取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押后至5月30日判刑,但裁判官强调不排除判监可能性。

辩方16日求情时称,现年20岁的被告任职见习地产经纪,因一时贪念及机会主义犯案,现已感到后悔。律师谓,被告自幼脑部发育已出现问题,3年前更发现患有癫痫症,因为没有好好服药,以致未能控制病情。后来,医生诊断出她有认知功能障碍,律师跟她沟通也有困难。辩方又呈上一封由慈善团体撰写的求情信,证明被告经常参与义工活动。

辩方称,被告刚报读了保安课程,希望法庭判处较轻刑罚,以便被告日后自力更生。辩方指勒索往往涉及三合会(注:香港最大黑帮)及威胁伤人,该案可说不算很严重。

毕慧芬是“鸠呜团”常客,曾多次参加“占领”运动。2014年平安夜,19岁的毕慧芬到旺角参加了由占领者发起的倒数和“鸠呜团”,被警方逮捕。被释放后毕慧芬称遭警方虐待,她回忆表示当时被拖上警车时跌倒后再被推倒在车窗边,导致其手臂瘀伤。这一说法曾引发舆论不满。

毕慧芬展示自己的伤势

“鸠呜”在粤语中音近“购物”。“占中”清场前后,被称为“鸠呜团”的流动“占中”者们打着黄雨伞成群结队在闹市区游荡,冲破警戒线,扩大自己的占领面积,嘴中喊着“我们要购物(鸠呜)”,其实是在示威游行。

还有一些反对派团体公开以“流动音乐会”、“快闪”巡回演唱“报佳音”的名义,在金钟、旺角和铜锣湾三个“占领区”重现“占领”场面,实为“占中”的借尸还魂。

责任编辑:孙婷
香港 香港旺角暴乱 香港反对派
观察者APP,更好阅读体验

“哈马斯得到美方保证”?以官员威胁:不会同意

国际刑事法院忍无可忍:再威胁试试

省级督察组现场核实情况,遭故意封路阻挠

嫦娥六号成功发射!开启人类首次月球背面取样之旅

“美军还没撤,俄军就把这里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