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参与及煽动旺角暴乱 香港激进政治组织头目被加控罪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6-06-28 22:09
据中新网6月28日报道,今年大年初二凌晨(2月8日)香港旺角发生暴乱,警方至今已经拘捕82人。继4月7日提堂后,6月28日,40名被告再度被法院提堂,其中有两人为首次提堂。控方申请将包括香港“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黄台仰、梁天琦等10人的案件合并处理,共控11项罪名,包括参与暴动、煽动暴动等。
今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
当天上午,42名被告到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部分被告进入法院时,以“雨伞阵”阻挡记者拍摄。法庭上,控方要求,将10名被告包括黄台仰、梁天琦、容伟业、首次提堂的两名被告等案件合并处理。
被告依次为黄台仰、梁天琦、容伟业、李诺文、卢建民、袁智驹、林傲轩、黄家驹,及新增被告李东升及林伦庆。
被告黄台仰(左)与梁天琦(右)
合并处理后,10名被告共被控11项罪名。其中,黄台仰被控三罪,包括参与暴动罪、煽动非法集结罪、煽动暴动罪;梁天琦同样被控三罪,包括两项参与暴动罪、1项煽动暴动罪。据了解,警方此前已起诉黄台仰一项暴动罪。
前年违法“占中”期间,经常打扮成美国漫画人物“美国队长”的容伟业则被控最多罪名。11项控罪中,他被控6项罪名,包括3项参与暴动罪、1项煽动非法集结罪、1项非法集结罪及1项袭击警务人员罪。
裁判官张君铭接纳控方有关申请,将10人合并的案件押后至8月5日,转介至东区裁判法院,以进行交付高等法院审讯的程序,10人准以原有条件保释候讯。
对于黄台仰的保释条件,辩方一度要求放宽,但遭控方反对。控方称,黄台仰在本案中角色重要,涉及鼓励和煽动群众。结果,张君铭同意维持原有保释条件不变。
其余被告方面,3人被改控袭警、抗拒执行职务的警员、在公众地方扰乱秩序等罪名;另有3人被控暴动罪合并处理,将转到区域法院应讯。另有21人的案件押后至8月9日再提堂,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及索取律政司进一步的法律意见
当天,有5人获撤销控罪。控方解释,虽有证据证明有关被告身处暴动现场,但所有证据未能达至一个合理的定罪机会,故决定撤销控罪。5人分别是王皓升(28岁)、曾建恒(35岁)、杨建芳(40岁) 、陈熹文(28岁)及陈遨天(23岁)。
法庭外,香港警方表示,10名被告将转至高院审理,3名被告将转至区域法院审理,绝对反映旺角暴动案件的严重性。警方重申会尊重大众市民表达意见、言论及集会自由,警方的政策是全力协助市民参与公众活动,也有责任确保公共安全及公众秩序,但当中任何涉及非法行为,警方绝对会果断执法,将犯罪人士绳之于法。
就旺角暴乱事件,香港警方至今拘捕了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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