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响丧钟?台通过国民党不当党产处理条例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6-07-25 20:02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7月25日报道,经过11个小时,历经67次表决,“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行政院”将设“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政党自1945年后取得之财产扣除党费、政治献金等后,推定为不当取得,应移转为“国有”。
三读条文明定,为调查政党及附随组织不当取得之财产,建立政党公平竞争环境,特制订本条例;“行政院”下设“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进行不当取得财产之调查、返还、追征、权利回复等事项,并设置委员11至13人,由“行政院长”派聘。
此前报道:
据台湾媒体25日报道,“不当党产处理条例”草案今天在“立法院”临时会上再次进行审议,上午进行讨论后进入逐条讨论,最终表决通过将草案名称定为“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
报道称,国民党“立委”赖士葆修正动议将名称改为“中国国民党党产处理条例”,国民党团则改为“政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最后表决以70票同意、33票反对、3票弃权,通过草案名称为“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
民进党“立委”在会场内欢呼
国民党团书记长林德福痛批民进党用多数暴力,完全漠视国民党的意见,并批评民进党已经完全“执政”,还在“立法院”提出“违宪法案”,在协商、修订过程中,国民党提出不同意见,就要用多数暴力表决。
林德福
早在7月14日,就在“不当党产处理条例”草案在“立法院”审议前一天,国民党党主席洪秀柱就表示“不当党产处理条例”“违宪违法”。
据报道,林德福今日指出,党产条例协商时有三大争议,包含名称一开始就设定为不当党产、年线设定自1945年起,“大家都知道1945年也只有中国国民党”,这些都具针对性;另外,关于委员会要设在“行政院”下,“‘行政院’现在是民进党的‘行政院’”,国民党则要求设在“监察院”或“司法院”下也能认同,毕竟“监察院”、“司法院”让民众感觉有公信力,不过,国民党认为需要修订的,几乎民进党都不接受。
他同时强调要让全民了解国民党是护“宪”不护产,虽然在“立法院”中,是多数决,但国民党已做好准备,即便表决,该草案通过后也必须接受历史检验。
林德福还说,既然民进党要用这样的手段,国民党团的共同看法,就是针对一些“违宪违规”的论述说清楚讲明白,虽然现在国民党人数少,也无可奈何,但没有关系,“台湾是大家的,若要这样做,民众会用最雪亮的眼光去看”。
(观察者网综合华夏经纬网、中时电子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