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议员宣誓时辱华:港府临时禁令申请被法院拒绝 再宣誓被阻

来源:观察者网

2016-10-19 11:41

【文/观察者网 张红日】香港本土激进派“青年新政”议员游蕙祯和梁颂恒12日在立法会宣誓时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国)”标语,并在宣誓时以粗口取代部分字眼,将China(中国)读成当年日军侵华时所用的辱华字眼“支那”,引起香港全城公愤。两人被裁定宣誓无效后,港府律政司昨天(18日)下午表示会向高等法院紧急申请司法复核许可,要求推翻梁君彦容许其再宣誓的决定。案件经过紧急审理,法院拒绝颁发临时禁制令,两人今天可以再宣誓,法院同时批准律政司就主席梁君彦裁决提出的司法复核许可,下月开审。

两人在法院外接受港媒采访时称,他们会仔细思量,今日将“以一个对自己阵营有利做法”去宣誓

不过最新消息显示,在黄定光及姚松炎完成宣誓后,议员陈克勤随即要求点算人数,建制派集体离场发动流会,会议厅外非常混乱;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因法定人数不足,宣布流会。他们指责梁颂恒、游蕙祯上周宣誓誓词侮辱民族国家,所以制造流会令他们今天不能再新宣誓。

议员宣誓时辱华 香港市民怒了



梁游今向立会主席再宣誓,示威者众雨中抗议

律政司申请颁临时禁制令 高院紧急开庭

综合香港媒体报道,香港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昨天竟批准梁颂恒、游蕙祯今日可再宣誓。律政司昨日下午代表行政长官梁振英及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向高等法院提出紧急司法复核及禁制令申请,要求推翻立法会批准梁游今日可再宣誓的决定,并以临时禁制令方式,禁止两人再宣誓。

高院昨晚9时紧急开庭处理,代表特首及律政司的资深大律师莫树联指出,梁游明显违反《宣誓及声明条例》第二十一条以及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梁君彦批准两人可再宣誓的决定,有违基本法。网民更批梁君彦的做法是“废柴”、“弱鸡”,要求引咎辞职。

开审前已有众多媒体聚集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04条

不遵从的后果 如任何人获妥为邀请作出本部规定其须作出的某项誓言后,拒绝或忽略作出该项誓言─ (a) 该人若已就任,则必须离任,及 (b) 该人若未就任,则须被取消其就任资格。——《宣誓及声明条例》第21条

代表梁颂恒的律师称,基本法第104条,只是要求议员宣誓,而非取消议员资格,而梁颂恒亦无拒绝宣誓,故无违反宣誓及声明条例第21条,法庭可以在梁颂恒宣誓后才裁定他没有议员资格,质疑目前并无急切性禁止宣誓。

资深大律师潘熙(中)代表梁颂恒出庭。

代表立法会的律师称,两位民选议员是代表社会部分人,有需要维护公众利益,立法会主席有宪制责任和权力,让议员再宣誓。

代表梁君彦的资深大律师翟绍唐(前)到庭。

法官区庆祥最终作出裁决表示,虽然政府一方有强烈理据,但两人未被裁定失去议员资格前,仍然代表公众。平衡各方的利益,政府不足以说服法庭批出临时禁制令,即是两人可以今日再宣誓。但批准司法复核许可,案件排期11月3日开审。

港立法会主席允许辱华议员再宣誓引发争议

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昨天上午出席行政会议前表示,他与特区政府高度关注上星期三少数候任立法会议员,尤其是梁颂恒和游蕙祯的宣誓。特区政府亦会密切注视事态发展,“有需要的时候会采取跟进行动。”被问到有何行动,梁振英说,有决定时就会公布。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昨裁决五人的立法会议员宣誓无效,需再作宣誓

梁君彦昨天裁定梁颂恒、游蕙祯、姚松炎、刘小丽、黄定光等五人上周三所作的宣誓无效,五人均提出重新宣誓的申请,梁君彦表明准许他们于今日再宣誓。梁君彦就梁游二人可再宣誓的裁决亦引发巨大争议。

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出,如果梁游上周是“拒绝或忽略作出誓言”,就已失去议员资格,这样梁君彦就没有法律权力容许再宣誓,并将议员资格交回二人。身为前律师会会长的立法会议员何君尧亦质疑梁君彦无权再处理游、姚、梁的宣誓,必须交由立法会全体议员讨论,故希望于今日提出紧急辩论,惟最终被梁君彦驳回。

两人今日将“以有利做法再宣誓”

游蕙祯和梁颂恒在法院外称,两人对裁决表示满意,但扬言政府破坏三权分立的原则,不惜一切都要“褫夺”他们的议员资格。他们称在此事上会“誓死捍卫香港民族的尊严和利益、赌乜嘢都同你赌到底(赌什么东西都同你赌到底)”。两人扬言,政府提出的理据薄弱,明显是“政治决定”,他们会仔细思量,今日将“以一个对自己阵营有利做法”去宣誓。

法律界力挺政府复核:针对违法行为绝无干预立法

律政司提出司法复合及禁制令紧急申请,香港法律界人士表示,政府的做法绝非行政干预立法或践踏三权分立,认为梁颂恒、游蕙祯在上周宣誓时篡改誓词,侮辱国家和全体中国人,已经涉嫌触犯基本法、《宣誓及声明条例》以及参选时所签的确认书内容,属于违法行为。

民主思路召集人、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接受媒体访问时表明,案件的争拗点在于梁、游二人上周宣誓时,是否有构成“拒绝或忽略作出誓言”,若果二人是“拒绝或忽略作出誓言”,就已失去议员资格,这样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就没有法律权力容许再宣誓并将议员资格交回二人。

对于梁颂恒、游蕙祯声称政府要褫夺他们的议员资格,汤家骅不认同“褫夺”二字,因为二人只要未完成宣誓,不是议员就谈不上褫夺。他又强调,是法例规定一旦未完成宣誓就会丧失议员资格,“就算是褫夺,都不是政府或任何人,而是法律规定他们丧失资格”。

汤家骅亦不认为事件破坏三权分立,因梁、游二人还未是议员,不算是立法会一分子。他又质疑在法例之下,立法会主席只是一个监誓人,看不到他为何有权否决另一监誓人(即立法会秘书)的决定。不过汤家骅认同,若司法复核成功,就等于梁、游二人不能成为立法会议员。

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执业大律师马恩国表示,政府提出紧急申请,绝不是反对派所指的行政干预司法或践踏三权分立。他指出,特首并非以行政机关首长的身份提出申请,而是以特区首长的身份提出,其宪制地位是超然于三权之上,正如根据基本法,特首有权委任法官,亦有权解散立法会,并不能指其干预司法或立法。他说,一旦法庭颁布禁制令,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于今天的立法会就不应该给梁、游宣誓。

同样为执业大律师的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执委丁煌表示,梁颂恒、游蕙祯早前宣誓时篡改誓词,侮辱国家和全体中国人,触犯基本法第一条,以及参选时所签的确认书内容,已经是违法,律政司申请临时禁制令禁止两人再宣誓,完全有道理。

对于有意见称政府践踏三权分立,丁煌指出,香港并非实行完全的三权分立,“三权唔系完全分开”,因为香港是实行“一国两制”的特别行政区,受中央政府的管辖。他认为,律政司这么迟才向法庭申请,是要等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先作出裁决,这亦充分体现出政府对立法会百分百的尊重。

(观察者网综合香港大公网、香港01网站、巴士的报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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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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