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台军检举“共谍”有奖 最高一次领走300万新台币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6-11-21 11:04

【观察者网 综合】据台湾风传媒网站21日报道,为鼓励检举“共谍”案,台湾“国安局”早订有最高500万(新台币,约108万人民币,下同)奖金的奖励办法。报道称,台军近5年来,已陆续有人因检举“共谍”先后领走累计将近千万奖金,其中最高一次领走300万。

据风传媒调查,自爆发前陆军少将罗贤哲“共谍”案后,台军中后续又发生了24件“共谍”案,其中有19件是内部主动发现,有9件因检举人提供有利线索、破案有功,分别已领走台“国安局”近千万检举“共谍”奖金,其中最高有1人获300万奖金,其他的则领取20至100万都有。

风传媒指出,领走高额检举奖金的,不见得是主动检举,而是因军中“正义项目”规定必须要“自证清白”,也就是只要有大陆人士或通过关系主动接触就必须上报,有2人只是因为依规定上报,让检调依循线索破获重大“共谍”案,意外各自领走100万奖金

台湾军方指出,大陆近年来渗透台军的方式,除了直接在大陆吸收台军退役人员、亲属,或在海外吸收“驻外人员”,在台湾则利用军中战友、旧属关系,先是邀宴餐叙,再邀离台观光,接着会以提供军人身份证复印件就有奖金可领的方式,进一步再威胁利诱要求发展组织或窃取军事机密。

台媒10月报道,曾在台“中科院”服务的林中校退役后赴大陆经商,被扣上“共谍”罪名,已被逮捕

台军方官员说,有些“共谍”案就是军中官兵在退伍战友邀约餐叙后,警觉有异主动检举而破获,但也有人知情不报,比如在台潜伏长达8年的镇小江“共谍”案,后来发现军中有军官曾被接触却隐匿不报,最后被检调查出,军方只好记大过惩处。

台官员强调,军方对于检举者一定会做好证人保护,在调查过程一律会以化名处理,不会让检举人的身分曝光,“立委”现也正研拟“保防工作法”,未来法制化后对于检举人将更有完备的法律保护。

台官员指出,检举“共谍”有奖金,其实军中都知道,而外界不清楚,可能是因为社会对保防(指“保密防谍”——观察者网注)的倡导不够,其实台“国安局”检举“共谍”的奖励对象并不限军人,民众如果提供线索因而破获“共谍”案,台“国安局”一样会颁发检举奖金。

台官员表示,除了军中保防和机关保防,如果可以做好社会保防,“共谍”会更难渗透台湾,比如先前台军方在屏东九鹏基地附近进行导弹试射,有疑似“共谍”的陆客投宿附近饭店,因行踪可疑而到饭店人员检举。蔡英文要到屏东视导“汉光演习”前,也有民众举报附近竟有人搭载不明飞行器出没。

2009年2月,台“调查局”通过“法务部”促请设立“检举共谍奖金”,以“立法”或“修法”方式鼓励民众检举,一旦侦破即比照重大贪渎、贿选及涉枪涉毒案件,核发高额奖金。

台当局“国防部”9月报告称,2011年至2016年6月30日,已侦破23件“共谍案”,其中官兵检举占13案,颁发检举奖金8案,金额总计840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76.5万左右)。

那么怎么样才能算是“共谍”?今年5月,台媒披露称,台军列出了“共谍”五大特征

1、涉陆背景:亲友赴陆经商,求学及经常前往大陆观光,或与离退赴陆就业之僚属联繁、餐叙频密者。

2、财务失衡:投资失利,积欠债务或遭法院扣款等财务拮据人员,短期内经济来源不明或出手阔绰者。

3、保密违规:遭内部稽核查获持有非业管机密资料,或利用职务探询、搜集、影印、烧录机密资讯者。

4、言行不检:营外生活奢靡,经常涉足不正当场所、签赌、沉迷网路交友或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者。

5、出境异常:经常前往东南亚地区观光、搭乘邮轮旅游、未携眷出国旅游或接受招待出境旅游者。

台军反“共谍”宣传图表

对于台军列的这些特征,观察者网军事观察员曾表示,党的情报机关创立者周恩来曾经指出,我党情报机关不搞暗杀色诱。此外,从历史上来看,国民党一直以行为俭朴低调作为排查“共谍”和“通共者”的依据:例如杜聿明曾经发现郭汝瑰沙发上有补丁,进而怀疑其真实身份。台“国防部”这次所列出的“共谍”特征和低调的“共谍”和“通共者”形象大相径庭,主要是排查出一些军中泄密人员,且无证据表明台军具备相关特征的涉密人员一定是向大陆方面泄密——若是向日本、东南亚等国泄密,这些特征反而更加符合。

责任编辑: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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