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太阳花女王”刘乔安卖淫谎称卖酒 做伪证被判3个月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7-04-18 18:11

【观察者网综合】台湾“太阳花女王”刘乔安一夕爆红后,负面新闻不断。

据台湾“中央社”4月18日报道,刘乔安日前遭爆料涉嫌卖淫,但她否认并涉嫌做伪证,遭检方起诉。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审结,判处其有期徒刑3个月,全案可提出上诉。

刘乔安 资料图

刘乔安,本名刘依函,曾于2014年参加“太阳花学运”静坐,被拍到头戴“民主不能被交易”布条、身穿热裤、马靴的照片而走红,被封为“太阳花女王”。

刘乔安“走红”照片

之后,关于刘乔安的争议不断,包括创办“爱飞翔少儿关怀慈善协会”被质疑敛财等。

2015年,被美国在台协会检举涉及跨国卖淫集团案,牵线台湾演艺圈的女星和小模到美国卖淫接客,引发热烈讨论。

刘乔安开始虽否认跨国卖淫,但因钟宜姿和证人指证,最后刘乔安才承认确有此事,对照刘乔安当时开记者会否认中介性交易的斩钉截铁,如今看来格外讽刺。

刘乔安最初喊冤

2016年5月12日,据中时电子报报道,刘乔安等3人全部认罪。

2016年6月,刘乔安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缴公库16万元新台币(约3万多人民币)。

中介卖淫案刚过,刘乔安又面临做伪证的指控。

2014年底,刘乔安被港媒爆料是高档“援交妹”,开价一次10万元新台币,港男嫖客砍价到3万元新台币,双方议价半小时后仍因价格太高而没有达成交易。

于是,刘乔安收了港男2000元新台币的车马费后,脱掉红色迷你裙换上牛仔短裤离开。

这一过程被假扮嫖客的男记者秘密拍下,视频后来流传到网络上,引起舆论关注。

刘乔安中介卖淫案曝光视频

刘乔安怒而将媒体告上法庭,并作为证人出庭,表示自己当天是去饭店“卖酒”,而非援交。

但检方通过现场视频、LINE对话记录等相关证据,认定刘乔安去饭店卖酒的说法不实,因此另外签分伪证罪查办。

检方以被告传唤刘乔安后,刘乔安改口认罪,指称是怕被人知道她从事性交易才会否认。

2016年12月29日,台北地检署依伪证罪将她起诉,并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台北地方法院在今年2月16日首度开庭时,刘乔安向法官坦承犯行,并供称会这样做,是要保护小孩,怕孩子会受到欺负或霸凌,希望法官给她自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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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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