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太阳花学运”案22人无罪 台北地检署提起上诉

来源:观察者网

2017-04-29 11:44

今年3月底,台北地方法院宣判“太阳花学运”一案,林飞帆、黄国昌等22名涉案人员全部被判无罪。28日,台北地检署对这一判决表示质疑,于当天对全案提起上诉。

2017年3月31日,台北地方法院宣判黄国昌等22人均无罪

台检方提起上诉

三年前的3月18日,台湾爆发了“太阳花学运”,致使已经正式签订的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不能生效,一直搁置。

今年3月底,“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学运头目林飞帆、陈为廷等人被控涉犯妨害公务等罪案,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首度援引“公民不服从概念”,认定抗议行为动机与目的,都与公众事务有关,宣判22人全部无罪。

4月28日,台北地检署对此案提起上诉。上诉理由特别针对“公民不服从概念”提出多项质疑。

中时电子报28日报道称,台北地检署认为,目前“公民不服从”概念在刑法审查体系地位不明。22名被告人以人数优势,分别以翻墙、开启地下车道、冲撞、以油压剪破坏玻璃门等方式进入“立法院”,而原审判决就这些罪行,认为仅是“平和非暴力行为”,似有误认。

另外,台北地检署还认为,对于被告辩称是行使“抵抗权”的说法,合议庭并未说清“抵抗权”及“公民不服从”的区别。甚至对于本案中施强暴胁迫妨害公务、违反集游法、侮辱公署、公然聚众妨害公务等罪行,有无适用“抵抗权”概念的余地,合议庭也只字未提。

“太阳花学运”期间,22名被告曾发表演说,合议庭称这属个人意见表达。而后被告进入“立法院”占领议场的行为,也属象征性言论。台北地检署认为,这一行动造成了“立法院”瘫痪,合议庭并未就言论自由与公共利益间之界线予以衡量,就认为占领“立法院行为”属言论自由保障范畴,判决理由有违误。

“时代力量”黄国昌回应

在得知台北地检署提起上诉后,“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回应称,并不意外,“就让我们再一次地阐释‘318行动’的‘宪政’意义,也让台湾的上级审法院接受相同的考验与试炼。”

此前,这一判决结果出来后,引起了舆论哗然。连台北市长柯文哲都说,“这是不正常时代的不正常做法”。

台媒《联合报》还刊文指出,台北地院以“公民不服从概念”,将所有被告判决无罪,此一无罪基础的论述,未来可能开启一扇民众“闹官有理、造反无罪”之门。

人民日报海外版4月3日还引述岛内资深检察官的话称,法院判决所持理由“荒谬、可笑”,此举如同是“法官造法”,认为“太阳花学运”瘫痪“立法院”运作长达20多天,法院竟然判其无罪,试问日后民众谁还会相信司法?

3年前,黄国昌带领400多名学生趁着警员不备,而进入“立法院”内静坐抗议。

责任编辑:张晨静
台湾 台湾政客 太阳花 无罪 反服贸 服贸协议
观察者APP,更好阅读体验

“哈马斯得到美方保证”?以官员威胁:不会同意

国际刑事法院忍无可忍:再威胁试试

省级督察组现场核实情况,遭故意封路阻挠

嫦娥六号成功发射!开启人类首次月球背面取样之旅

“美军还没撤,俄军就把这里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