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独”头目梁天琦等参与旺角暴乱 将被追加多项罪名起诉

来源:海外网

2017-08-08 16:08

据海外网8月8日报道,“港独”分子“本土民主前线”梁天琦,黄台仰等10人被控参与2016年初香港旺角暴乱,该案件于7日早上在香港高等法院进行闭门审前覆核(预审)。散庭后,据律师透露,被告梁天琦、容伟业、林伦庆、袁智驹4人将分别被加控袭警罪、串谋暴动罪、纵火罪;法庭将案件排期至10月14日进行第二次闭门审前覆核,并于明年1月在高等法院受审。

“本土民主前线”召集人梁天琦(中),后为梁颂恒。图片来自大公网

另据人民日报8月7日消息,香港区域法院7月17日裁定3名参与旺角暴乱分子的暴动罪名成立。8月7日下午,区域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其中两名被告入狱3年,另一名被告因犯案时仅18岁,法官予以改过自新机会,判入教导所。这是旺角暴乱后第二宗参与暴乱分子被判处暴动罪罪成并被判刑的案件。法官姚勋智在判刑时指出,香港地方狭小,人口稠密,交通繁忙,暴动蔓延的速度可以非常快,造成严重后果,但由于本案示威者非直接向警察掷物作对抗,暴力程度属中等,因此将量刑起点定为3年半。

今年3月17日上午,香港区域法院判处参与旺角暴乱的3名被告(2男1女)实时入狱3年,这旺角暴乱中首宗以暴动罪定罪并判处实刑的案件。

8月7日,香港区域法院对3名旺角暴乱分子作出判决。图片来自东网

海外网称,近期鲜有露面的梁天琦、黄台仰,7日上午如期到法庭应讯。当天,有逾10人的被告支持者,包括上月刚被判“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成的冯敬恩也到法庭声援,但由于案件需闭门处理,支持者只能在庭外大堂等待。

法庭进行4个多小时的闭门处理法律程序。散庭后,参与审前覆核的律师透露,本案10名被告均曾出庭应讯。控方在庭上提出申请,对4名被告加控罪名,分别是梁天琦被申请加控袭警罪,有“美国队长”之称的容伟业、林伦庆被申请加控串谋暴动罪,袁智驹被申请加控纵火罪。最后,法庭决定,在10月再进行闭门审前覆核。

梁天琦(右),黄台仰(左)等10人被控参与去年旺角暴动。图片来自香港文汇网

被告“本土民主前线”召集人梁天琦在离庭前向媒体表示,他无法改变已经发生的事,又承认“面对好多困难”。随后,便与黄台仰一同离开。

本案控罪指出,被告黄台仰(22岁)、梁天琦(24岁)、容伟业(32岁)、李诺文(20岁)、卢建民(29岁)、袁智驹(25岁)、林傲轩(21岁)、黄家驹(25岁)、李东升(24岁)、林伦庆(24岁)于2016年2月8日凌晨至9日早上,分别于旺角砵兰街,亚皆老街,山东街及花园街,参与暴动。各被告分别被控煽动暴动、煽动非法集结、参与暴动、非法集结或袭警等罪名。此前,法庭将案件排期于2018年1月15日审讯,暂定审期80天。控方曾向法庭表示控方证人多逾100名。

“旺角暴乱”,暴徒翘砖头大肆破坏街头秩序。图片来自东网

2016年2月8日晚10时许,位于香港九龙区旺角山东街和砵兰街交界地带,一些小贩涉嫌非法经营,与到场执法的特区政府食环署职员发生冲突。大批所谓“本土派”人士到现场滋事,并冲击在现场调停的警员。2月9日凌晨,香港旺角山东街与砵兰街交界发生警民冲突,警方一度展示红旗、施放胡椒喷雾等控制场面,有示威者向警员投掷杂物。截至2016年2月9日上午,警方陆续驱散示威人群,才控制局势。

责任编辑:朱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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