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两教师因拒答“创文”知识被处罚 校方表示该处罚已撤销

来源:北青报

2017-09-19 21:25

据北青报19日消息,因在检查活动中拒绝回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下称创文)”的知识,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两位公办中学教师被当地教育局处以扣除3个月绩效工资和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的处分。今天(19日)一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目前此处罚已经撤销,至于为何该处罚又被撤销,其表示“具体情况不知情,要问教育局”。

近日,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一份《关于苏仙中学贺红梅、何兰芬拒答市创建办人员提问的通报》文件在网络流传。此份标号为苏教通[2017]215号的文件显示,2017年9月4日,郴州市创建办(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对苏仙中学进行创建文明城市初检时,面对创建办人员提问,该校教师贺红梅采取不配合的方式,拒绝回答创文知识,而另一位教师何兰芬冒充学生家长不予回答,“意图蒙混过关”。

该通报指出,上述两位教师的做法“严重影响了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的形象”, “有悖于师德及学校工作要求”,在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的关键时期“给区教育局及至苏仙区的创文工作带来负面影响”。通报表示,“为加强师德建设,严明工作记录”,经苏仙中学校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贺红梅、何兰芬两位同志通报批评,扣除今年第三季度(3个月)绩效工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的处分。

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向北青报记者证实了此事,“处理是学校作出的,我们教育局只是把这件事通报出来”。随后北青报记者致电苏仙中学,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此处罚已经撤销,至于为何该处罚又被撤销,其表示“具体情况不知情,要问教育局”。

北青报记者从《郴州市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计划》中了解到,为宣传创文知识,郴州市编发《郴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读本》,并要求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在校师生知晓率达到100%。

9月14日,中央文明办发布了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参评城市(区、县)的公示通知,郴州并不在列,该通知指出,湖南省郴州市因发生“一票否决”重大问题,被取消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参评资格。(北青报见习记者张月朦 曹慧茹)

责任编辑:隆洋
湖南 郴州 教育局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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