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籍诈骗犯:早知道在大陆受审 我一定不敢做!

来源:观察者网

2017-12-24 19:55

近日,一起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这起备受各界关注的案件,包括主犯在内,85名诈骗团伙成员有一半来自台湾。据了解,最重被判15年有期徒刑,引起台湾司法机关的抗议。甚至有嫌犯表示,早知道在大陆受审,我一定不敢做!

图自@京法网事

据台媒24日报道,两名台湾籍主犯张凯闵、林金德,一审被判15年有期徒刑;其余83人,也获得14年至1年9个月的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

北京市二中院还准许9名来自台湾的被告人家属、5家台湾媒体,旁听了审理。

在法警戒护下,85名被告,分三个庭宣判。法院审理查明,该案总计有185名大陆民众受害,诈骗金额高达2900多万人民币。

这起在肯尼亚被破获的特大电信诈骗团伙,虽然是在境外从事犯罪行为,但案件的受害者,却全部是大陆居民。这些犯罪团伙在肯尼亚设点,冒充大陆的公检法,向大陆居民拨打电话,疯狂实施诈骗。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我司法机关有司法管辖权。

2016年4月13日,团伙成员统一带头套,坐飞机押送回国。

报道称,以前,涉及到台湾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通常的做法是,第三地会将犯罪嫌疑人遣送回台湾,由台湾警方侦办。然而事实上,一些台湾籍犯罪嫌疑人,却并没有获得相应的司法惩罚。

此外,台湾电信诈骗集团对大陆实施的犯罪,已经给大陆民众造成巨大伤害!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去年曾表示,有一名吉林的女士,丈夫的死亡抚恤金被骗走以后,跳楼。还有一名熊姓的菜农,因为毕生的积蓄被骗,结果在银行门口自杀。

除此之外,台湾在电信诈骗犯罪方面的刑期短,主嫌犯往往只判一两年有期徒刑,共犯也不过是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因为犯罪嫌疑人是在境外作案,受害人又在大陆,一些台湾籍犯罪嫌疑人往往不被追责,最后就不了了之。

更有台湾籍犯罪嫌疑人表示:“要是知道在大陆审判的话我一定不敢做。因为在大陆刑期可能最长是无期,包括台湾家属来也麻烦,我一辈子算是完了。”


责任编辑:何书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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