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港独”与“台独”如出一辙分裂国家

来源:观察者网

2018-08-29 11:06

【观察者网 综合报道】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28日在脸书(Facebook)发帖,指出“港独”在“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演讲之前的主要发展,有迹可寻,手法就是温水煮蛙。现在是“理论渐独”阶段,试图从族群特性和历史入手,制造分歧,将香港和国家分割。他强调,对于“理论港独”,我们要用理论反驳,包括反驳学术自由、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这三大掩护。

梁振英指出,如果今天仍然有人以为FCC(香港外国记者会)邀请陈浩天演讲是孤立事件,可以不理,那就请大家上网看看香港大学学生会官方刊物《学苑》在陈浩天演讲后四日,即本月18日的公开文章《分离主义者的自我修养:“正义”的“香港独立运动”》。

梁振英脸书截图

梁振英说,“港独”在陈浩天演讲之前的主要发展,有迹可寻:2011年时任岭南大学讲师陈云的“城邦论”,2014年2月港大《学苑》的“香港民族论”,2016年“香港民族党”的成立,以及今年港大学生会在港大举办的两场讨论和宣扬“港独”的论坛,对象都是学生,手法都是温水煮蛙。

梁振英认为,“港独”的发展和“台独”如出一辙,现在是“理论渐独”阶段,试图从族群特性和历史入手,制造分歧,将香港和国家分割。

理论扎根之后就会枝繁叶茂,开花结果。“对于‘理论港独’,我们要用理论反驳,包括反驳学术自由、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这三大掩护。”

梁振英强调,戴耀廷2013年1月在香港报章发表呼吁“占领中环”的文章,社会有没有想过一年多后就发展成为旷日持久的违法“占中”以及后续的旺角暴乱?“我们不想香港出事,但越是埋首沙堆,对方就有机可乘,出事的机会就越高。”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8月15日回应FCC邀请“港独”组织召集人演讲表示,这件事与所谓限制言论自由或新闻自由完全无关系,有些政治人物称特区政府认为此事极度遗憾、不适合的表态是所谓前所未有打压香港的言论自由,这完全与事实不符。

林郑强调,特区政府有宪制责任维护国家安全、主权、领土完整,这是不能妥协的,我们对于这种鼓吹香港脱离国家的言论、行为绝不容忍,所以就这件事,我们的态度是维护“一国两制”、维护宪法和《基本法》中应有之义,完全不存在什么打压、限制言论自由或新闻自由。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张晓明8月15日回应香港外国记者会邀请“港独”组织召集人演讲一事时表示,我们可以看看“香港民族党”和陈浩天的所作所为。我相信大家也有所了解。“香港民族党”本身未经合法注册,就是一个非法组织,它的所有活动都是非法的。而且,它的党章里面写明了要“废除基本法”、建立所谓“独立和自由的香港共和国”,宣称“支持并参与一切有效抗争”。该党成立以来,明目张胆地宣扬“港独”主张,公开招募成员,筹集活动资金。陈浩天本人还曾经狂妄地叫嚷“要拿起武器保卫香港”。这些事实都清楚不过地说明,“香港民族党”和陈浩天本人是有预谋、有组织、有行动地从事意图分裂国家的活动,是要分裂国家。这已经严重违反香港基本法,而且涉嫌违反香港刑事法律,包括现行《刑事罪行条例》第9条规定的煽动罪。这种行为的法律性质是非常严重的。

我还要借这个机会说明一点,“香港民族党”、陈浩天以及FCC的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结社自由”的范畴。即使是世界上对“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结社自由”的最宽泛的解释,也不可能包括肆意违法的自由,不可能包括肆意煽动分裂国家的自由。

所以,我们坚决支持特区政府对“港独”组织及其活动依法惩治,也包括对协助“港独”的活动依法加以规管。这是涉及维护香港法治的大问题。既然是违法行为,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这个道理我想大家都能明白。我相信,在涉及“港独”、分裂国家这样的大是大非问题上,香港社会主流意见是不会含糊的。

责任编辑:于文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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