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立平:清代盛行“厚嫁”,对女性是福是祸?

来源:观察者网

2022-09-19 08:02

毛立平

毛立平作者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副教授

【视频/毛立平】

【内容提要】

上一集我们讲了清代嫁妆的构成、规模和支配权等问题。这一集我们主要来讨论几个问题:

在清代,娘家有没有钱与女儿好不好嫁有多大关系?

溺婴问题为什么在这个时期加重了?

童养媳这种社会现象为什么在当时很“流行”?

这些问题都与嫁妆、清代婚姻家庭和整个社会影响不无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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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首先来谈谈娘家有没有钱与女儿好不好嫁有多大关系?

清代在婚姻论财的风气之下,“女索重聘,男争厚奁”,这虽然是士人群体所坚决反对的,但这一风气却在客观上使得拥有丰厚嫁妆的女子就可以在婚姻市场上处于有利的地位。

如湖南《龙山县志》记载,当地人议婚,“多访其女有私财者,然后请媒妁求之。”就是说,女性的其他条件比如外貌、德行都可以不计,只要有钱,就能嫁得理想的夫婿。

徐珂在《清稗类钞》中记载了这样一个例子,有一个姓徐的老吏,生有三个女儿,长相都是中下之姿。其中长女到了及笄的年龄,与对门的青年才俊姜渭产生了情愫,私下定了终身。

大概两位年轻人来往得有点密切,很多人都知道了他们私定终身的事情,一时间流言四起。

等到小姜请人来老徐家提亲的时候,老徐因为对女儿私定终身的行为感到很生气,不但没有答应求婚,还把小姜辱骂了一顿。

姜渭很生气地表示:我也是个知识分子,之所以甘愿做你这个小吏的女婿,只是由于和你女儿两情相悦的缘故。就按我的身份长相,岂无大家闺秀可寻,非要在乌鸦群里求鸾凤吗?

老徐一听更加生气,表示自己的女儿就算老死闺中,也不会嫁给姜渭。

按道理讲,这位徐姑娘出身一般,还与人私定终身,妇德有亏、名声遭到玷污,长相也是中下之姿,这下子应该是很难出嫁了,所以老徐也做好了女儿老死闺中的打算。

但是没过多长时间,就有一个“小吏”来向老徐求婚。因为小吏听说老徐家里很有钱,因此不介意徐姑娘的名声,愿意求取她为自己的妻子,老徐即刻答应了这门婚事。

可见只要家里有钱,能带来丰厚的嫁妆,就算德行有亏也仍然有人愿意求娶。体现出嫁妆对于婚姻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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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徐珂所记载的案例还是普通百姓的例子,那咱们再举个名人的例子。

广东花县人骆秉章,是湘军的著名将领,后来被称为“晚清八大名臣”之一,担任过湖南巡抚、四川总督、内阁大学士等职,不过这些都是他发达之后的事情。骆秉章年轻时穷困潦倒,“壮而尚鳏”,就是到了壮年还娶不上老婆。

附近有一个姓金的富户,有个妹妹,长得很丑,“高颧广额而面麻”,年龄挺大了还嫁没出嫁。有人就跟骆秉章说,不如你去求娶这位女子吧,秉章欣然前往。

以他的长相才能前来求婚,金家自然很高兴,马上答应了这门婚事。而骆秉章成婚之后,在妻子的妆奁和其娘家的资助下,不用再为虑柴米油盐而操心,专心于科举功名,到四十岁考中进士,进入翰林院,一直做到封疆大吏。

可以说,正是妻子的妆奁成就了骆秉章的这个人。这个例子也进一步证明,丰厚的嫁妆可以弥补女性本人的一些缺陷或不足,转变或改善她们在婚姻市场中所处的劣势,使其得到较好的配偶。

嫁妆除了可以促进婚姻的缔结之外,还可以起到稳定和维护家庭的作用。晚清才子吴汝纶,曾经做过曾国藩和李鸿章幕僚,也记载了母亲嫁妆对家庭的维护作用。

吴汝纶说他外祖父以进士出身在蜀地做官,家里比较富裕,吴汝纶的母亲出嫁时“装资甚盛”,就是带来丰厚的妆奁。

婚后,吴汝纶的父亲去京师谋取前程,留妻子在家中帮助长辈打理家务。由于吴家经济条件不富裕,不时有急,每当吴汝纶的母亲看到他的祖父“频蹙彷徨”,就知道这是又缺钱了,就会把自己的嫁妆拿出来送到当铺当掉,给翁公解困,以至于后来当票都装满了一小箱子,吴母也不以为意。

大家看,彭玉麟和吴汝纶母亲的嫁妆,不仅维护了家庭的稳定和睦,也在家族中为自己挣得了妇德的美名,让她们在夫家获得地位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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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丰厚的妆奁除了对婚姻和家庭有积极作用之外,也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下面我们再来谈谈厚奁带来的消极影响。

我们之前提到,清代奢靡之风盛行,嫁妆也受此影响,极尽夸耀,普通人家甚至不得不倾家荡产来备办嫁妆。

直隶《成安县志记载》:“装奁一节,成邑奢靡太甚……往往有因嫁一女竟至败产倾家,一蹶而不可复振”。类似的记载在清代的地方志中不在少数。在这样的社会风气下,那些拿不出像样嫁妆的家庭只能拖延婚期,直接导致儿女的婚嫁失时。

其实大家可以看出来,这就是一个恶性循环,女家希望男家多送聘礼,男家自然也期待女家多给嫁妆,如果拿出不像样的聘礼和嫁妆,就不得不推迟结婚的日期,对于双方家庭而言,都是很大的压力。

在研究中,我发现最难办的其实是那些中产之家。富人有钱,厚嫁女儿自然也不在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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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之家温饱尚难解决,更谈不上为女儿筹备什么丰厚的嫁妆,甚至没有任何陪嫁。

而中产之家就比较难了,一方面为了身份和面子,不愿意向男方多要聘礼以落得个“卖女”的名声,另一方面又不能少陪女儿嫁妆,以维护自家的体面,只能尽力筹措给女儿备办齐全的嫁妆,甚至倾家荡产。

比如清代名士汪士铎就说过,到中年时自己虽然“家虽日裕”,却还是有病都不敢去看,原因就是他有5个女儿,一想到她们都需要嫁妆,就什么钱都不敢花。

中产之家多数人都读过一点书,一些人甚至拥有功名,因此他们较贫困之家更为在乎体面、讲究仪节,努力追逐社会风尚而避免为他人所耻笑,把自己和女儿都困入在了厚嫁的陷阱之中。

文人家庭顾及的是体面,没有文化的普通家庭可就只在乎经济利益了。

男家在付出聘礼之后,对于女家能够提供的妆奁都有一个期望值,当女家陪送的妆奁低于这个期望时,新妇在夫家的处境就会比较艰难。清代不少地方志中都有舅姑(就是公婆)由于嫁妆不敌聘礼而迁怒于新妇的记载。

公婆对于儿媳的不满也会直接影响到新婚夫妇的关系,让丈夫对妻子有所偏见和轻视,除了影响婆媳、夫妻关系之外,妯娌之间对于嫁妆的攀比也会使家庭矛盾不断激化,如果女性妆奁不够丰厚,往往会被妯娌奚落,有时人感慨:“男家之不识事理者,犹以妆奁多寡揶揄;妯娌行坏俗不情,莫此为甚”,让嫁妆成为引发诸多家庭矛盾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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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上一集讲了嫁妆的公开抬送,外人都等着看嫁妆是否丰厚,于是有些家庭就开始使用一些欺诈的手段,让嫁妆抬送时看起来很体面,但实际都是虚假的东西,这无疑也为婚后的家庭矛盾埋下引子。

平步青在《霞外随笔》中记载了江浙一带“借奁”的风俗,就是嫁妆中很多东西都是借或者租来的,抬送时看着非常奢华、丰厚,一旦婚礼完毕,东西就都纷纷还了回去。有过分的女家甚至没有一样是真正陪送的东西,全都是借的。

山西《洪洞县志》记载说:“近俗竟有假妆奁为饵”,就是用劣质的东西假冒金银财宝,或者以好看为名,让男家先去借一些首饰和币帛,说是在送嫁妆时充充面子,用完即还,可是一旦借来之后就不还了,或者以次充好地还回去。

这样的做法,婚是结了,两家也由此变为仇人,甚至婚礼完毕就直接去打官司了。方志的作者们呼吁百姓切不可做这样不道德的事情,不要让这种不良风气蔓延开来。

的确,对于奢嫁和婚嫁论财风气给家庭带来的不良影响,一些士人深表忧虑,疾呼应当力挽世风,让年轻能够及时婚嫁。一些士人还以身作则,拒绝与拥有厚奁的女子缔结姻亲,以示对不良风气的抵抗。

比如文人龚炜就表示,“予素持婚嫁不计聘奁之论”。有人给他儿子说媒,对方是一个商人之女,说“奁资可得数千金”,龚炜拒绝了,而为儿子另外定了一门普通人家的亲事。

钱塘读书人汪魏美,娶了一位官员之女,婚后,汪魏美看到妻子服饰奢华,就对妻子说:“吾本寒儒,得连姻贵室,所望知礼义、孝姑嫜、和妯娌,足矣。侈簪理绮绣之饰,毋庸也。”

妻子听后就把奢华的服饰都退去,把侍婢也屏退了,荆钗布裙操持家务,汪魏美觉得这才是自己理想的妻子。

但这些士人的反抗,并不能完全扭转当时的社会风气,而厚奁的风气又引发了或者加重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比如说溺杀女婴、送女儿去做童养媳和抢婚。

中国自古就有溺婴的记载,许多家庭出于贫困等方面的原因将刚刚出生的婴儿溺杀,由于中国传统的重男轻女思想,溺杀的婴儿中以女婴为多。

清代许多地方都有“民间生女多不举”的记载,而厚嫁的风气就是导致溺婴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

《慈利县志》记载了当地人溺女的两个原因:一是因贫困而置办不起妆奁,二是因贫困没有时间精力和经济条件让女儿缠个小脚不干活,而大脚女孩子将来难以出嫁,所以干脆生下来就溺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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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缠足的原因,从史料记载来看,嫁妆问题是各地溺杀女婴更为主要的原因所在,时人感慨说:“忍绝其天性之亲以为得计,是丰于嫁者之为祸烈也”。就是让父母泯灭天性而将女儿残忍溺杀的祸根,就是厚嫁的社会风气。

从清代地方志反映的情况来看,一些地方甚至达到“十室而九溺女”、“溺女成风”的地步。不仅贫困之家,甚至是中产,乃至富庶之家都有溺女行为。

我们前边提到的有五个女儿的文人汪士铎,就是溺女的支持者。

他在日记中写道:“人不忧生女偏不受生女之害,我忧生女即受生女之害,自己是求人的,自己是在人教下的,女是依靠人的,女是怕人的。”所以他赞同溺女,主张“弛溺女之禁,推广溺女之法”,甚至偏激地认为:天下祸乱多就是因为人多,人多又是因为女人多,女人多了生育的人就更多,总之女人就是祸水。

这种看法代表了当时社会中一批人的观点,由嫁妆之费引发了对女性的偏见,正是清代溺女之风难以禁止的主要原因。

但是,汪士铎只看到自己家的多女,却没有看到全社会的少女,溺杀女婴带来的最严重后果,就是整个社会的男女比例失调。

本来就男多女少,再加上有钱人家还三妻四妾,更导致许多贫困男子无法娶到妻子。江西南安知府黄鸣珂在谈到溺杀女婴给当地带来的严重后果时说:“抑知溺女多,则男比多,女比少,一二子只能换一二妇,多则其子皆鳏矣。江省之多鳏夫,其弊由于此。”

溺女问题的严重性,引发了清代从皇帝到地方官员和士绅的重视,发布各种禁诫文书,禁止或者劝阻百姓溺女。

不少地方的官绅还筹集资金设立了育婴堂,百姓不愿意养女儿可以送到这里抚养。但是,官府士绅的劝诫和努力,并不能彻底扭转清代的溺女社会风气。一些士人提出,只有彻底改变“奢嫁”之风、减轻家庭的陪嫁负担,才是消除溺女的有效办法。

当然,一个社会风气的形成和消失都有复杂的历史背景,也都需要一个逐步渐进的过程,溺杀女婴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厚嫁或奢嫁只是其中之一,只有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条件以及思想观念的共同转变,才能逐步扭转“奢嫁”和“溺女”等不良风气。传统文人设想的在一时之间移风易俗,的确是不现实的。

除了溺女之外,厚嫁之风还导致了另一个社会现象的流行,那就是童养媳。

童养媳是清代各地都有的一种婚姻形式。它的流行也有很多种因素在里面,比如男方家庭缺乏劳动力、期望早日为儿子定下妻子等。

但从女方家庭的角度讲,趁女儿年少时就找到婆家送去童养,一方面可以节省抚养女儿的费用,另一方面就是省去了嫁妆的花费。清代许多地方的童养媳都有着明确的、约定俗成的规定,就是女家无需陪送妆奁。

因此,不少父母愿意将女儿送去童养,导致这个早就存在的婚姻形式在清代更为流行。女孩从小就被迫离开父母,到婆家去过着看人眼色的生活,无疑是很可怜的,但是比起被溺杀,童养婚无疑也起到挽救了不少女孩生命的作用。

溺杀女婴、把女孩从小送去做童养媳,再加上富裕之家的三妻四妾,进一步加剧了清代婚姻市场上男女比例不平衡,使适龄女性成为稀缺品。一些经济条件差、娶不到妻子的男人被迫走上了抢婚或抢亲的道路。

我看到的一些案例中,本来两家已经有了婚约,但是礼仪还没进行到最后的迎娶环节,男方就将新娘给抢走了。

人们在谈及抢婚时,往往将其原因归咎为由于男家贫困无法筹备聘礼而导致抢婚。但实际上,女家缺乏嫁妆也是抢婚的原因之一。俞樾在《左台仙馆笔记》中就记载了这样一个例子,女方家庭由于出不起嫁妆主动要求男家施行抢婚。

当然,除了有婚约的抢婚之外,清代还有很多没有婚约的抢婚,特别是一些女性刚刚死了丈夫,本来打算寡居守节,却被老光棍强行抢婚的案例在清代时有发生,这都是男女比例不均,男性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娶到妻子而引发的社会问题。

嫁妆体现出父母对女儿的关爱,也给女性提供一定的经济后盾,以及在婆家有利的地位。但是过分强调厚嫁,则容易造成一些家庭矛盾,甚至社会问题。

如今,有些问题,随着时代的发展已经基本不存在了,比如因为担心出不起嫁妆而溺女,但有些问题至今还有类似的现象存在,比如对嫁妆和聘礼多寡的计算和比较,家庭中重男轻女的因素等等。这也是导致嫁妆如今仍然是大家比较关注和引发较多议论的问题的原因所在。

讲嫁妆这一专题,希望能通过清朝的婚嫁实践,了解一些社会现象可回溯的历史原因,以及给今天的我们提供一些思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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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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