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副部长姜力:乌坎村民主选举不是独有的
来源:中国网等
2013-03-13 16:56
民政部副部长姜力今天回答记者提问时称,乌坎村民主选举不是独有的,我国58.9万个村委会,98%以上都是实行直接选举。她表示,乌坎目前遭遇的困境,“是和经济利益问题相关联的”。
姜力在今天的记者会上说道,乌坎村民主选举不是独有的,它已经是我国农村广大农民参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最广泛的实践形式。现在在我们国家农村有58.9万个村委会,其中有98%以上都是实行直接选举,大部分省份到目前已经开展了8到9轮的村委会换届选举,村民平均参选率达到了95%以上。最近一届的村委会选举是在2011年开始,到今年结束,全国将有6亿农民参加直接选举,这是世界上涉及人数最多的直接选举。
2011年的9月,广东省乌坎村原村委会长期搞一言堂,大量集体的土地被盗卖,最终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2012年初,乌坎村民选出了新的村委会,带头的林祖恋成为新的村主任。
一年后,当年被盗卖的土地还没有全部追回,村民经历民主直选后依然怨声载道。今年2月,林祖恋直言“后悔维权”。
乌坎事件“错综复杂”,其核心是土地。上届村委会违法盗卖土地达一万两千亩左右,其中已经办理国土证的有七千亩,无法讨回,剩下的五千亩土地按照村委会的说法,去年收回了三千多亩,还有一千多亩,今年可以全部收回。村口这几百亩土地,围墙上写着乌坎集体已收回土地的字样,但是在村民眼里这些字没有实际意义。
在今天2月的另一次采访中,林祖恋总结道:“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任何一个乡村要自治,是不可能的事。”
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分析,根本原因就在于,中国实行了独一无二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国有制与土地集体制二元结构,使得集体经济组织直接享有土地的所有权。当选村民委员会主任,就意味着拥有了支配集体经济组织财产的权力。
社区自治组织承担着不应该承担的财产分配责任。村民委员会作为集体经济组织享有土地的支配权,其主要精力不是用于社区服务,而是用于财产的分配,乔新生认为。
2013年2月22日,距离乌坎村不远的揭西县上浦村又发生一起因争夺土地承包权、村官勾结恶势力进村滋事的群体事件。4名村民受伤,29辆车辆被砸,其中2辆车被烧。
部分村民对村委会的做法不满,认为村委会负责人李宝玉违法卖地。2月11日和2月14日,部分村民和本村外出人员两次到村委会质询有关土地开发工作,并与李宝玉发生言语冲突。
2月22日上午,李宝玉致电棉湖镇镇政府称上班时被6名蒙面人殴打致伤(后经警方查实为其自导自演)。11时许,其又召集村外人员乘坐多辆汽车进村滋事,与上浦村村民发生冲突,引发群体事件。
现在,上浦村村口仍由村民把守,外来者进出都被要求出示证件。
选举带不来万能的利益分配规则,无论让它为过去的还是未来的利益纠纷负责任,都是无知或者装蒜,《环球时报》上月的社论评论道。
民政部副部长姜力今天回答记者关于“民主自治失败”的表述也是同一个意思。她表示,坎村的民主选举是和经济利益问题相关联的,民主选举出来的村委会有利于这个村的经济问题的解决,但是由于这些问题的解决有一个过程,要有一个酝酿协商、反复征求意见,在村民当中达成一致的过程,这就要依靠村委会集体的智慧,也要依靠村民的参与和支持来解决这个问题。
到今年结束,全国将有6亿农民参加直接选举,这是世界上涉及人数最多的直接选举,姜力说。
如此大规模的民主实践,必将有各种风波。直接涉及物质利益的农村基层选举,正如林祖恋所说,免不了需要“政府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