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基本完成对“裸官”集中调整岗位 含市厅级官员9人

来源:人民日报

2014-05-29 06:44

据《人民日报》昨天(28日)报道,广东省目前基本完成对“裸官”任职岗位集中调整工作,其中调整市厅级干部9名。据报道,此次被调整的“裸官”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其中毗邻港澳的东莞共对127名干部任职岗位进行了调整;侨乡江门则有128人已被调整岗位。今年1月中央发文要求“裸官”不得提拔,而广东省进一步规定“裸官”也不得担任重要岗位。本月早些时候,广州市委副书记方旋因“裸官”提前退休,成为被调整的最高级别官员。

本月早些时候,广州市委副书记方旋因“裸官”提前退休

“官员应该对国家有更多的献身精神”

41岁的干部蔡某某,妻子孩子均移居香港,前一段时间选择向组织辞职。发生在东莞市的一幕,是广东强力治理“裸官”的一个缩影。

目前,广东基本完成对“裸官”任职岗位集中调整工作,其中调整市厅级干部9名。广东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后,对‘裸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根据今年1月中央颁布的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即人们通常所说的“裸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广东要求,“裸官”不但不能提拔,已在重要岗位上的也要调整。

在蔡某某辞职之前,广东各地开展了一项旨在摸清全省国家工作人员中“裸官”情况的全面调查。

江门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透露,仅在江门市,对将近6000名需要摸底的科级以上干部作了调查。而东莞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透露,细化摸查时,该市共发放了3万多份调查表进行调查。

根据广东省委组织部制定的工作方案,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干部,要限时从重要岗位调整下来,其中省管干部在4月底前基本完成,其他干部在5月底前基本完成。

对经过甄别、确认属于应当调整岗位的干部,要么把家人迁回来,要么接受组织调整,两样只能选择一样,不能兼得。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强调,要高度重视,高度警醒,迅速行动,坚决整改,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全面核查和处理好领导干部“裸官”问题。

毗邻港澳的东莞,被视为“裸官”问题相对突出的地方。在这次广东全省的专项治理中,该市共对127名干部任职岗位进行了调整,其中处级干部19人、科级干部及其他国家工作人员108人,市直单位“一把手”5人,镇党委书记、镇长6人。

江门是珠三角地区典型的侨乡,家属移居海外的干部也相对较多。在这次专项治理中,128人已被调整岗位,其中处级干部13人,科级干部及其他国家工作人员115人。

任职岗位调整的一个动作,是组织上与这些干部进行一对一的谈话。这是一个需要耐心的细活。东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司琪说,在谈话过程中,有的是干部本人思想不通,有的是家属思想不通,有的干部带着家属来一起谈,在选择时很纠结。“与他们谈一次不解决问题,就谈两次、三次,甚至谈五六次。正是因为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涉及这么多人的调整工作进行得非常顺利。”

东莞一位镇党委书记反复做妻子工作,但妻子还是不愿意回来,只能由组织调整岗位。在交接会上他唱了一首《渴望》,“悠悠岁月,欲说当年好困惑”,表达自己复杂的心情,在场干部也深受触动。

记者调查发现,广东“裸官”地区分布差异较大。与珠三角相比较,粤东西北地区“裸官”很少,比如揭阳、茂名各有2人,潮州、河源各有1人。

广东省委党校副校长杨建伟在接受采访时说,“裸官”不一定是贪官或作风有问题,但公众对公职人员的政治伦理要求很高。你把家人移居到外面去了,怎么让人相信你不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呢?官员的身份就决定了他们应该对国家有更多的献身精神。

通过专项治理,广东编实、编密、编牢制度的笼子,建立起对“裸官”的刚性约束。

是“裸”必报,进一步规范个人报告事项审核、统计汇总和分析制度;隐瞒必核,《广东省从严治党五年行动计划》明确规定,“对个人应报告的重要事项不报告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一律先停职再作调查处理”;凡提必限,各地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关于“裸官”不能列为考察对象的要求。

广东省委组织部表示,对“裸官”从严管理、限制提拔、调整岗位,不是最终目的,最终是要建立良好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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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条例》 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三)有跑官、拉票行为的。(四)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五)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六)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领导干部须报告14项个人事项

2010年5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按照《规定》,领导干部应当报告的内容共14项,包括: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等。

在时间上,要求领导干部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新任领导干部应当在符合报告条件后30日内按照本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规定》还提出,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广州市委副书记因“裸官”提前退休

5月19日,“@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发布消息:中共广东省委决定,佛山市委书记李贻伟同志接替方旋同志出任广州市委副书记,方旋同志此前因“裸官”原因辞去广州市委副书记一职,提前5个月退休。广州市委副书记方旋出生于1954年10月,及至今年10月,方旋才满60岁。

根据广州市政府网站先前公开的信息,方旋此前任中共广州市委副书记,兼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他的工作分工,是协助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同志处理市委日常工作,分管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建设、农村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扶贫开发工作,联系市人大、市政协。

方旋是广东惠来人,1971年8月参加工作。他步入社会的第一职业是小学民办教师,之后还从事过农村基层工作。中国恢复高考制度后,方旋考取华南师范大学时的成绩十分优秀,毕业后又继续在该校升读植物生理学研究生。

1985年6月至2000年2月,方旋在广东省科委任职,此后任广东省科技厅厅长、党组书记。据广东媒体报道,方旋在科技系统工作多年,在同事和下属眼里,方是一位知识型的领导干部,具有强烈的开拓意识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随后,方旋调任珠海,曾任珠海市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等职。曾有政府官员评价,长期在科技领域工作的方旋,对科技兴市的战略有驾驭能力。2005年8月之后,方旋一直在广州任职。

责任编辑:张广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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