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关注中国追捕外逃贪官 称最大反腐行动扩大到海外

来源:环球时报等

2014-07-24 12:28

中国公安部22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从即日起至年底,集中开展“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这条消息立即引起一直关注中国反腐的国际媒体的热议。新加坡“一个亚洲”新闻网称,这项行动主要是针对携款潜逃的贪腐官员。对于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强调要“对外逃嫌疑人较多的国家和地区适时组织集中缉捕”,外媒纷纷猜测该行动重点将从哪儿开始。

今年以来,在中纪委的协调组织下,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将打击外逃贪官提上新的高度,吹响了中国境外反腐追逃的冲锋号,让境外不再是贪官的“避罪天堂”。
有关人士披露,目前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外逃嫌疑人的信息完善程度,“已经有相当一批嫌疑人的动向被掌握,犯罪嫌疑人落地海外就告平安的妄想已经难以实现。”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唐任伍对《环球时报》记者称,那些身份高、案值大的外逃贪官,大多逃往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移民国家。中国应加快同这些被外逃分子视为“天堂”的国家开展双边引渡以及金融互惠协议的谈判。

“中国反腐扩大到国外”,德国财经网23日称,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反腐斗争仍在持续。自去年以来,已经有6万名官员因腐败问题受到影响,许多高级官员也因此受到法律惩罚。但这只是开始,未来中国的反腐新重点是外逃贪官。这些官员常被称为“裸官”。其家人和资产已经转移到国外。北京已经制定专项行动,与国际社会合作,将更多经济犯罪嫌疑人缉捕回国。

2011年被中国引渡归案的赖昌星2007年在温哥华举行的记者会上展示他的加拿大驾照

BBC中文网称,针对腐败问题,和大量贪官外逃,中国当局宣布采取缉捕专项行动,旨在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报道称中国官场腐败猖獗,其中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各界俗称的“裸官”问题,当局正在加大打击裸官的力度,并采取措施,防止这些贪官外逃。报道援引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称,“一些外逃嫌疑人牵涉腐败犯罪,能否到案直接关系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刘金国要求充分发挥中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广泛建立执法安全合作机制的优势,深化国际警务合作,“对外逃嫌疑人较多的国家和地区,适时组织集中缉捕”。

报道称,近年来,中国多地出现官员“失踪”现象,引发公众对于官员“外逃”问题的极大关注。中国社科院2011年的一份报告显示,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包括“裸官”在内的各种贪官等有1.8万人外逃,携带款项8000亿元人民币。近年来,中国公安机关持续开展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工作。2008年以来,先后从54个国家和地区成功将730余名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缉捕回国。

美国之音中文网也关注此事。报道说,除去中国公安部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之外,各地方公安机关也将成立相应机构。中国公安部将要求法院和检察院发布通告,敦促外逃嫌疑人投案自首,并动员其亲属规劝回国。除此之外,还将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协助抓捕贡献特别突出的,公安部将直接给予奖励。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公布的消息,为此而设置的有奖举报制度,“奖励经费总额不封顶”。报道称中国一些贪官和亲属在境内享受特权所带来的各种好处和便利,同时还拥有外国护照或者是其他国家的永久居留权、并把大笔资金以各种方式转移到在国外设置的账户,对此民众深感不满。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唐任伍23日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表示,这次缉捕外逃经济犯的专项行动,是中国全面深化反腐的一项有力措施。过去,腐败分子和经济犯罪分子在位时,通过各种手段侵吞国家或他人资产,偷汇出国,然后一走了之。对于这种危害国家和社会的犯罪行为,必须果断采取行动,而且早就应该如此。现在开展的行动,首先是对那些逃到国外的经济犯罪分子产生强大震慑。其次,也能在国内起到有效抑制贪腐和其他经济犯罪的作用。

总部位于华盛顿的全球金融诚信机构不久前公布一份报告称,从2002年至2011年的10年间,从55个发展中国家外流的黑钱总额高达5.9万亿美元,其中中国黑钱外流总额位居榜首。新加坡“一个亚洲”新闻网称,中国一些腐败官员在国外逍遥法外,掠取了大量非法资产。公安部的数据显示,去年至少有500名官员逃往国外,其中大多数人藏在美国、加拿大以及欧洲、东南亚的一些国家。

唐任伍说,海外“追逃”的一个难点是中国跟很多国家没有签订引渡条例。有鉴于此,如果想要顺利推进整治行动,中国应该利用国际规则,尽快同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一些被外逃分子视为“天堂”的国家开展有关双边引渡协定的谈判。

唐任伍认为,除了事后追逃,中国还应该通过制度构建,尽量在源头上杜绝经济嫌犯外逃。比如加强对国内向国外汇款的监管,特别是要严查地下钱庄。我们完全可以同其他国家建立类似中美金融互惠协议的合作,这在某种意义上是在加强国际金融监管,也能形成对腐败分子或经济嫌犯的震慑。

境外追逃力度前所未有

今年1月,中央领导指出,要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此后公布的中央纪委内部机构调整中专门加强了相关机构改革的力度,将外事局与预防腐败室整合为国际合作局。

3月,最高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工作的通知》,强调建立和完善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信息数据库,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到哪里,也无论逃了多长时间,检察机关都要坚持不懈地将他们缉捕归案,决不允许任何人逍遥法外。

5月,中央纪委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安全部、外交部、央行等部门召开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座谈会。

7月,公安部召开会议,部署针对“猎狐2014”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公安部要求,全面掌握外逃疑犯情况线索,逐人逐案分析。

有关专家指出,在我国具体负责海外追逃的主要部门是纪委检察和公安机关,同时还涉及国安、外交、央行等。其中,检察机关主要负责职务犯罪嫌疑人,也就是公众常说的“贪官”,其犯罪多涉及国有资产和机密;而公安机关经济侦查部门主要负责经济犯罪嫌疑人的追逃工作,犯罪多是合同诈骗和公司职务侵占。如被抓捕归案的厦门远华案主犯赖昌星、“美女老板”上海泛鑫保险控制人陈怡等。

“今年以来,在中央纪委的协调指挥下,所有涉及部门通力协作,规模和力度前所未有,既回应了百姓的诉求,也对贪官带来巨大震慑。”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

源头清理硕鼠外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认为,贪官外逃问题不仅导致巨大财产损失,也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和人民切身利益,在加强追逃的同时,更要堵住贪官硕鼠可钻之“空”。

事实上,扎紧“制度篱笆”建立防腐、追腐的立体式天网,实现全方位围剿,目前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

今年以来,中组部等有关部门连连下文,《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对于领导干部财产的申报更加严格,《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明确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等5类重点岗位的裸官需要清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也明确裸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裸身提拔”。

专家指出,跨国腐败是一种全球化病毒。中国1984年加入国际刑警组织,加强抓捕外逃腐败犯罪嫌疑人方面的国际合作,目前已与超过60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100多项各类司法协助条约。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指出,2013年1月施行的《刑事诉讼法》中专门增设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境外在逃嫌疑人在国内外的赃款赃物都可向法院提起没收、查封、冻结或扣押,并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请求相关国家承认和执行我国裁决。

(观察者网综合环球时报、参考消息、钱江晚报报道)

责任编辑:梁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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