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民大搞分裂教师获人权奖提名”:违法必将严惩

来源:中国网等

2016-06-02 13:52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6年6月2日发表《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并于当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白皮书和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肖开提-依明、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吉尔拉·依沙木丁、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吐尔干·皮达等出席。

有香港记者提出维吾尔族民大教师伊力哈木2014年被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无期徒刑,最近却入围被称为“诺贝尔人权奖”的“马丁·恩纳尔斯人权捍卫者奖”。该奖项创立于1993年,评委包括“国际特赦组织”、“人权观察”等十大国际人权组织。对此,吉尔拉·依沙木丁回应,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机关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对违法犯罪人员做出审判。只要触犯了法律,不管是谁,不管是哪个民族,信仰哪种宗教,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吉尔拉·依沙木丁

回应伊力哈木获人权奖提名

香港有线电视台记者:

我的问题是关于伊力哈木,他在2014年的时候被判处了无期徒刑。我们知道国际上有不少的反对声音,包括这阵子有成立国际声援伊力哈木的组织,还有他也获得了一个国际人权奖项的提名。我想问的是,这方面中国在处理宗教极端主义方面跟西方有点不一样?

吉尔拉·衣沙木丁:

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机关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对违法犯罪人员做出审判。这个审判不针对哪个民族、哪个宗教。只要你触犯了法律,不管是谁,不管是哪个民族,信仰哪种宗教,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谢谢。

回应新疆宗教自由问题

路透社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中国的政策,人们不应当因为宗教信仰而受到歧视。但是有些新疆人表示,他们在找工作的过程中,还是受到了歧视的,这是不是意味着在真正执行不受歧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过程之中还有提升的空间呢?

第二个问题,据了解,在新疆,儿童以及学生是不能去清真寺的,有些人可能认为,如果去清真寺的话,可能会给他们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想问您如何解释?谢谢。

路透社记者提问

主持人 袭艳春:

我理解您的意思是,中国政府以及当地的官员在帮助当地少数民族同胞们就业的时候,是不是很好地履行了他们的职责,让他们不受到歧视。

肖开提·依明:

刚才的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从官员的角度看,是否存在就业中受歧视问题,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妇女儿童不能进清真寺的问题。

我先回答第一个关于受歧视这个问题,这是少数民族地区必须处理好的关键问题,也是必须重视的一个重要问题。可以说,我们历来从很多方面,包括从就业、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以及生活、生产等方面都有要求,不得歧视。我本身也是维吾尔族,从我自身的家庭来讲,我们成长的整个过程,我觉得没有受到任何歧视之类的,都受到了尊重和保护,比如说高考录取,对少数民族从分数上是照顾的,我在高考时,就是按照降低分数线考进大学。以我孩子为例子来说,我女儿是今年博士毕业生,她从小受维吾尔语教育,大学、博士上的汉语,英语就不用说了,我儿子也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毕业以后,在国外刚硕士毕业回来。不是因为我是领导,才受到照顾。在新疆,不管是干部还是老百姓,少数民族子女上学都受到了照顾。比如说内地新疆班,90%以上都是少数民族学生,而且都是在边远贫困地区来的,毕业生99%以上都考了大学,这是一个方面。新疆还有个内初班,在新疆比较发达的城市建立,主要招南疆学生,95%以上都是少数民族学生。把南疆的少数民族学生送到北疆发达城市读初中,然后在内地上高中,然后再上大学,充分体现了对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学生的照顾。

在就业问题上,对少数民族就业有特殊的优惠政策。对大学生的就业解决是好的,基本保证就业。这些年来,自治区70%以上的财力都用到民生上。从新疆的整体来讲,少数民族就业是处理得比较好的。政府对这方面的重视,社会各界关心,还有个人努力,三者关系处理好了,这个问题就能够解决好。

二是儿童进清真寺的问题。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也明确规定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8条第二款具体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4条第二款规定“民办学校应当贯彻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7条规定“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

三是我们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自治区没有出台过对妇女和儿童不准信教的规定,但是按照宪法的规定,公民18岁之前要接受义务教育。

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不得实施损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行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法条例》也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引诱、强迫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的活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未成年学生不得参加宗教活动。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新闻链接

新华社2014年9月23日报道:维吾尔族教师伊力哈木被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无期徒刑。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伊力哈木-土赫提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分裂国家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查明,伊力哈木·土赫提利用其中央民族大学教师身份,以“维吾尔在线”网站为平台,传播民族分裂思想。

中央民大维族讲师涉分裂国家罪庭审现场

伊力哈木·土赫提简介

伊力哈木·土赫提1969年10月25日生于新疆阿图什,维吾尔族,本科毕业于东北师大,研究生就读于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之后为中央民族大学讲师。

伊力哈木·土赫提于2006年创办“维吾尔在线”网站,该网站在2009年“7·5”事件前后十分活跃,因“大肆进行煽动宣传,传播谣言”曾多次被关闭,他也曾在“7·5”事件期间被拘留。他经常在自己设立的网站发表煽动性的言论,甚至隐含鼓动暴力解决问题。这些年多起涉疆事件发生时,伊力哈木都接受外媒采访,毫不掩饰地表达“异见”。

2014年1月15日,伊力哈木·土赫提被警方逮捕。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简·普萨基当地时间16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深切关注”,一些西方媒体更抛出所谓的“案件经过”。

责任编辑: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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