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上海篇】非公企业工会改革试点启动:给兼职工会主席发岗位补贴

来源:澎湃新闻

2016-07-13 11:03

企业工会不敢为、不愿为、不想为、不能为……非公企业工会普遍存在的这些顽症究竟该如何化解?


711日下午,作为上海贯彻群团改革要求、开展非公企业工会改革试点的第一块“试验田”,宝山区顾村镇召开了非公企业工会改革试点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啃骨头”的改革试点工作。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总工会获悉,除宝山区顾村镇之外,上海市非公企业工会改革将陆续在浦东新区陆家嘴街道、川沙新镇、金桥开发区、杨浦区长白街道、闵行区颛桥镇、松江区石湖荡镇、嘉定区南翔置地园区等5个区7个街镇(开发区)开展试点。

80%以上经费拨给基层工会

宝山区顾村镇非公企业工会改革试点动员大会公布了《关于搞活非公企业工会的改革方案(试行)》(简称“改革方案”)。

为提高职工自愿入会的积极性,变职工“被入会”为“要入会”,改革方案对会费的使用进行了明确:会费标准按照全国总工会《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计算,暂按每人每月不少于10元的标准缴交。为提高工会组织吸引力,将会员个人缴纳会费额的150%直接用于会员所需的项目,形成会员到非会员的区别效应。

《工会法》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对于这笔经费的收缴使用,改革方案也进一步明确要向基层倾斜:80%以上所收经费下拨给基层工会,上级工会留存不超过20%,解决基层工会无钱办事的问题。

给非公企业兼职工会主席发补贴

宝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王丽燕表示,本次非公企业工会改革试点的目的在于激发非公企业工会活力,使基层工会有人、有钱、有能力为职工办事,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从而落实“做实基层”的目标,打通工会服务职工的“最后一公里”。

改革方案提出建立非公企业兼职工会主席岗位补贴制度。根据会员规模大小和基层工会职责的履职情况、百分考核表,结合职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向非公企业兼职工会主席发放一定金额的岗位补贴,原则上每年补贴额度不得高于年度工会经费的15%,并着手推行非公企业工会干部职业化,探索推进规模企业工会专职工会干部制度,体制外派专职人员协助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开展工会工作,并给予岗位补贴。

探索“顾村模式”

对于顾村镇试点的启动,上海市总工会主席洪浩指出,加强基层基础、解决“倒金字塔”问题是本次工会改革的重要内容。非公企业工会能否建设好、发挥好作用,是工会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

宝山区顾村镇总工会主席吴振祥在介绍改革试点方案时透露,20167月至20171月是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阶段,将不断推进、逐步深化、发现问题、矫正偏差,20172月进入总结提高阶段,探索“顾村模式”,总结撰写专题汇报材料,形成可操作、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上海市总工会党组书记莫负春,宝山区委书记汪泓,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肖堃涛、何惠娟、秘书长宋钟蓓、组织部部长桂晓燕,宝山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吴延风,宝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王丽燕等出席了宝山区顾村镇非公企业工会改革试点动员大会。

责任编辑: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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