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律政司不满黄之锋等3人轻判:上诉要求加刑 案件今日审理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7-08-09 22:20

据港媒8月9日消息,曾揭开2014年“占中”序幕的9·26冲击“公民广场”事件的主要涉案人:时任“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时任“学联”秘书长周永康及“常委”罗冠聪,在去年7月被香港东区法院判以非法集结罪定罪、并判处社会服务且缓刑。今年1月,香港律政司认为判罚过轻而不满,就刑期问题向原审裁判官提出复核,律政司认为“实时监禁是唯一合适的判刑”,但原审裁判官认为律政司提出的复核理据说服力不足,维持原判。不过,律政司随后已获得上诉庭许可,可在上诉庭复核刑期,案件今早在香港高院上诉庭审理。

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

律政司一方陈词时表示,原审裁判官忽略了案件的严重性,当时示威者强行冲入闸口,进入政府总部前的广场,致使10名保安受伤,其中一人骨折。警方最终拘捕74名人士,当中包括本案3名答辩人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

律政司认为量刑需要有两方面考虑,根据本案情节衡量非法集结的严重性,以及答辩人在非法集结中扮演的角色和行为。就暴力程度方面,虽然示威者没有武器,但近100人参与推闸,并与保安发生纠缠。除此之外,更有保安在维护秩序中受伤,可见他们所用的武力不小。

律政司指出3人“既有预谋又有计划”,他们一早就打算集会完结后便进入公民广场。3人本来就知道会受到阻挠,所以只能硬闯才可以进入公民广场,因此必然涉及暴力,“所谓的‘和平’、‘理性’、‘非暴力’根本就是口是心非”。

黄之锋

据了解,案件还在继续审理中。

据观察者网之前报道,在2014年9月底,香港“学联“”和“学民”发起罢课,抗议“政改落闸”,至9月26日,当时为“学民思潮”召集人的黄之锋,号召学生冲入公民广场,过程中黄之锋等多名行动人士被捕,同时大量声援民众赶到金钟公民广场外声援。9月28日凌晨,占中发起人戴耀廷宣布正式启动“占领中环”,随后“占领活动”又扩大至铜锣湾、旺角,演变成“雨伞运动”。

黄之锋与岑敖晖接受采访时表示将认罪(图片来自香港东网)

而在去年7月,香港东区法院就9·26冲击事件,裁定罗冠聪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罪成立,黄之锋和周永康也分别被认定参与非法集会罪成立;罗冠聪被判120小时社会服务令,黄之锋被判80小时社会服务令,周永康被判监禁3星期缓刑1年。当时,法官判刑指,三人为年轻“学运领䄂”,事发至今近两年,属于初犯;且三人是真心为自己的政治理念,目的不是为自己或伤害他人,年轻人未必考虑后果,故法庭要比较宽容地去了解他们的犯案动机,他们虽鲁莽但非十分暴力;此外法庭也认为周永康应判80小时社会服务令,但因为他要升学,所以判缓刑。

而就在今年7月“占中”案件的审理中,黄之锋表示认罪

责任编辑:刘珩
香港 占中 香港学联 判罚 香港反对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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